曾以萱含笑回头,挑挑眉抛给她一个疑问的眼神。牟颖只能红着脸点头。
曾大小姐满意了。嗨呀偶尔欺负下小朋友还真的挺有趣的,头都不痛了。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她并没说出口。生病之前,她一直比较偏爱竞速性的运动,比如赛车滑雪赛马,其中最爱的还是马——那是极有灵性的动物,养得久了就像是老朋友。现在她不能骑了,好朋友如柯思柔都对马不感兴趣,她又不忍心卖掉它们,一直就这么养着。现在有了牟颖,想想不如试试把牟颖拖下水好了——说不定她会喜欢呢。
看着喜欢的人骑着自己喜欢的马儿,应该也是件挺开心的事吧。
☆、第54章 态度
“它是你的了。”曾大小姐很**脆地宣布。
那会儿牟颖已挑花了眼,看这匹也威风,那匹也好看,各种决定不下来。
直到她看见那匹欢快奔来的白马。蹄声清脆**净,速度快得像是一阵风,跑到她们面前才倏然停步昂首而立,鬃毛随风扬起,说不出的潇洒好看。
牟颖抬头看它,它也垂头看她,大大的眼睛认真又专注,含~着些微的疑惑。
它可真好看。牟颖想。若是身侧那人骑上它,定会让人移不开眼。
骑手松了缰绳,翻身下马,恭敬行礼。他年纪很轻,看着还有几分稚气,马上身手却很是不错,即使牟颖这样的绝对外行也看得出他相当专业。
牟颖对他点点头,他便灿然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那马儿大约是看够了牟颖,不再看她不说,还闲庭信步地绕过她,静静停在曾以萱面前。
它看着曾以萱,曾以萱也看着它,一人一马,默然而立。良久,曾以萱伸出手来,那马儿顿了顿,慢吞吞地把脑袋凑过去,蹭了蹭她的手心。曾以萱便笑了,向前一步,抱住它的脖颈,轻声道:“好久不见,过得好吗?”
马儿晃晃脑袋,喷出一团滚烫的鼻息,侧过头去,似乎颇为不满。
曾以萱温声劝慰它,好一会儿,它才又开心起来。
拍拍它脑袋,曾大小姐转向骑手,用的竟是手语,纤长的手?*舷路飞,煞是好看d灿闭獠欧⑾帜瞧锸忠痪浠岸济唤补,怕是聋哑至少占了一项;
她心里就有些闷闷的。上天真是残酷,这么好的年轻人偏要让他失去正常交流的能力……
想想又觉得奇怪,曾以萱为什么会手语?在曾以萱身边待了这么两个月,她已听她接电话时讲过三四种外语,都很流畅自如,久而久之便已自动认定她语言天赋强大到如同人体翻译机。曾大小姐技能点向来全面得很,就算她其实还会阿拉伯语牟颖都不会太惊讶,但手语……好像还是有些奇怪。
难道……她猛然想起一种可能性,心情顿时就更差了。
曾以萱已经两个月没来这儿了,以前她常来,心情不好的时候骑上马跑几圈是她自我排解的一种方式。这两年生了病不再能骑马,她来便只是看看它们。这段时间大事小事不断,才没顾得上。
马场每周都会报告马匹的各项情况,也有信得过的管理人员,其实并不需要她亲自过来。但不太忙的时候,她总会记得过来一趟,一方面是因为会想念它们,另一方面也是向马场表明态度。这年头保不齐会有人看人下菜碟,不把重视放在面上搞不好就真会害它们被人怠慢。
这也是她一向对自己人的方式。为什么一开始就把牟颖放上台面?因为太多人都知道牟颖是因为什么才来总部的,如果曾以萱看起来并不重视她,那么谁都不会把她当一回事。
曾大小姐本性低调冷清,本是不爱在人前秀恩爱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半公开场合主动牵手,实际不过是为了让身边这些人明了牟颖的地位,给予她应有的尊重罢了。她不想让人以为牟颖不过是个助理兼地下情人,见不得光。
她用手语详细问过了这匹名为“追光”的马儿近期情况,这才郑重介绍了牟颖,当然,还是用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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