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越不可爱了,小时候一口一个‘破虏哥对破虏哥好破虏哥怎么说怎么做’软萌萌的人哪儿去了,现在变得又啰嗦又婆妈。哎,你说你衣柜里怎么都是些青色白色的衣服,今天咱们可是要去帮我二哥迎亲的,你穿这些去可不合适啊!”他伸手冲许河招了招,扯了扯自己枣红色的衣摆,“看见没,就照这个颜色,给殿下找一套能上身的衣服出来。”
许河忍笑看了一眼乖乖梳头的主子,二话不说转身去把自己早就挑好的绣金大红色锦衣捧了出来,“三公子,您看这套怎么样?”
这个艳丽到花里胡哨的衣服很得破虏的眼缘,他赞许地冲许河笑了笑,一把拎起来抖两抖,就凑过去帮姬隐穿戴了起来。
五年过去,姬隐早就对破虏的审美观不报任何指望了,任由破虏给他捯饬。
“破虏哥,现在才卯时,不是说今日的吉时是酉时二刻吗?你这么着急做什么?”
“你现在出个宫可不容易,咱们得赶紧收拾停当了,然后去向大舅请辞,按着你的性子肯定还得去户部转悠一圈把事情都吩咐安排停当了才能走吧?你算算,折腾完这些都什么时候了。再说了,这可是我二哥和芳菲姐成婚大事,一点差错都不能出,你鬼点子最多,得赶紧去帮我二哥那个榆木脑袋出谋划策,不然他肯定会被女方拦在门外不许进去的。”
破虏打量着眼前收拾停当的姬隐,因为还未及冠,一头黝黑的头发被玉环束在脑后挽了一个纂儿,一身正红色的锦袍更加衬的他肤白如雪,眉眼精致,明明是一种浮夸花哨的衣服,但是姬隐气质沉稳文雅,没有纨绔子弟的轻浮,反而多了几分纯稚可爱,像个金尊玉贵的小公子。
姬隐扯了扯衣袖,他到现在还是不喜欢颜色过于浓重的衣着,尤其是这衣衫的红色总会让他想起上辈子破虏扔到他怀里的那截袍脚,也是这般红如鲜血。
可是看到破虏明显很是喜欢的样子,他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扬起笑脸,“袁姑娘不是一直住你们家的吗?当初不是说好在外面找个宅子找几位命妇陪伴充作娘家,谁会难为他啊?再说了,二公子可是去年的状元郎,才华横溢学富五车,几首催妆诗而已,还能难倒他?”
钟平胡,钟家二公子,长的酷似其父,当初殿试的时候,除了皇帝之外,宣政殿所有的官员都被这位据说东林第一公子的人给吓着了。这些年破虏在宫里进进出出无人不识,他们以为钟平胡怎么着也是个类似其弟模样的翩翩佳公子,再加上在书香墨池里沉浸多年,最差也该是个温?
哪里料到,这位一站出来,活脱脱一尊火燎的金刚,烟熏的太岁,一双虎目散发着刺棱棱的光,雪峰似地高|耸的双眉,更使他有一种锐不可挡的威势。再加上身高八尺有余,真正称得上是钢筋的骨架,顽石一般的皮肉,哪怕身着儒雅的学子袍,都掩盖不去他身上那股子不怒自威的味道。
当时就有不少等着见识这位据说百年一出的东林第一学子的老臣两眼一黑,差点背过气去。
倒不是说钟平胡长的貌赛钟馗,反而此人长的那叫一个五官端正,英气勃勃,可这……这哪里是什么书生,分明是一位虎将嘛!
倒是皇帝很是高兴见到这位多年不见的外甥,再加上外甥也确实争气,无论是诗文,策论都让那群刚刚还略带偏见的老臣们拍案叫绝,状元这个头衔拿的毫无争议,让皇帝觉得分外长脸。
破虏长叹一声,“前些日子,不知为何芳菲姐越临近婚期就越发沉默,还偷偷哭了好几场。被大嫂看见之后,悄悄告诉我爹,说芳菲姐怕是看别的姑娘从娘家出嫁,她有些感怀自身。我爹思来想去,还是对袁家那群不要脸的弯了腰,好说歹说才求得人家答应让芳菲姐从族中出嫁。袁家那群人有多难应付你去年跟我也见识过了,我二哥让他酸文假醋还行,应付那群不要脸的人他可没辙,想要让这昏礼顺顺利利的还得靠咱俩。”
对于袁芳菲此人,因着姬隐是外男,虽然去过钟府多次,他始终没见过,她开不开心,姬隐才不在乎。可钟平胡是破虏的二哥,又加上此人确实有才,他有心招揽的话,这个面子就得给的足足的。
御书房。
皇帝翻开着手上的秘折,越看越气,最后一把掀翻了御案,冷笑道:“好好好!朕的好太子,好岳丈,好臣子!好啊,真好啊!”话音未落,就觉得眼前发花,他一把捂住心口,摇摇欲坠。
伺候在一旁的胡忠赶忙冲上去扶住皇帝,“陛下,陛下,御医是怎么说的,天大的事儿您可都不能再生气了,您这样……要不,奴婢还是传吴院使过来一趟吧?”
皇帝摆了摆手,刚刚就是一时气急,有点闭过气了,“去把暗格里的那瓶子药给朕取来。”现在情况越发危险,自打那次连折两大臂助之后,太子着实在蛰伏了两年,可从前年开始,太子不知是想通了什么,动作越发的明显,笼络朝臣的步伐走的更快了。
这满宫上下不知道安插了多少太子的暗探,现如今不到请平安脉的时候,若是召见吴院使,想必要不了一时半刻,就能传出他命不久矣的流言来。
胡忠看着皇帝的这个样子,抹了一把眼泪,跑去取药去了。
“陛下,要不奴婢想办法悄悄带吴院使过来一趟吧,这个药……”胡忠虽然总想着给自己找退路,在几个皇子身上下注。可他好歹也是陪着皇帝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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