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风背上蝶骨的两骨之间。
项楚风坐在一旁,看着他扎在莫刑风背上的银针,拧眉又问:“这种情况,若严重的话会怎么样?”
“严重的话,会威胁性命,不过这种列子想来不多”给莫刑风扎了几针,郎中又从药箱里面找了个药膏出来,递到项楚风的手上:“这些膏药每晚睡前给他身上起了红疹地方擦上一次,想来不出五日必然没事”说着郎中蹩了蹩眉复问:“ 不知今日,这小公子都吃过些什么东西?”
“一点蒸饺,和一碗红豆汤,不过他以前吃过这饺子,却并无今日之现象出现过”
郎中点头:“那想来极有可能是这红豆汤了,以后最好不要在让他饮食豆类食品,以今日之情况来看,他这该是第一次发作,所以病情并不是很严重,但日后就难说了”
都忍不住想要打滚了,还不严重?拧了眉,垂眸看向榻上的莫刑风,项楚风阴霾,想着他刚才情况,要不是自己拦着他指不定还会抓坏自己身上的肌肤。
将自己的药箱整理好了,郎中又道:“你们先给他吃两天的药瞧瞧情况,要是这药压制不住,那我就只有每日给他针灸一次了”达到这种地步,那情况就不能小觑了。
“多谢大夫”双手抱拳,道了声谢,项楚风便让林疾将人送了回去。
房间里,烛火隐隐跳动。
拿着之前郎中交给自己的药膏,项楚风坐在床边,解开莫刑风身上的衣衫小心的给他擦在身上,别人的身子都是光洁如玉,完美无瑕,可这莫刑风的身子却伤痕累累,好似一个裂开瓷器再也修补不好,只是因为时间的远久,这些伤痕都变做了一条条深色的疤。
饮食过敏而引起的红疹子,在莫刑风的腰上几乎有一大片,胸前与肩头手臂颈上的都是一块一块如指甲般大,除去这些,他的身上还印着两人昨夜欢愉的痕迹,清晰如斯。
吃了郎中刚才给的药丸,又被他那惹过药汁的银针扎在身上,不过半盏茶的时间,莫刑风就感觉自己的身体松缓了好多,不再似之前那般痒得难受。项楚风看他睁眼,知他一直没能安睡,放柔了给他擦药的动作,同时亦道:“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一些?”之前莫刑风那样子还真有些把他给吓住了,真怕他会耐不住这份痒而抓坏了自己身上的肌理。
“好多了……”虽然还有些瘙痒的感觉,但比起之前已然轻松不少,被这瘙痒折腾的大半夜,这会子只觉得自己浑身乏力,连动都不想去动一下。
给他身上的疹子擦完了药,将药瓶放到一旁,项楚风脱衣上床,将人小心的抱入怀里:“风儿,你以前有没有过这样的病状?”
“以前没有”跟他靠在一起,两人的身子都滚烫得紧,撤了被褥不用,两人的身上都只盖着那薄薄的毯子,轻叹口气,片刻,莫刑风这才又道了一句:“我只记得,我娘以前好像也有过这样的情况”
“你娘?”认识莫刑风的时候,他娘已经去了,对那个女人项楚风一点认识也没有。
“嗯,我娘说她身体体质不好,有好些东西都不能吃,吃了会生病的,十岁那年,我从厨房拿几块绿豆糕给她,她吃了之后当晚就病了,后来是我求着福伯去给他找的大夫,这才没事的”提到自己小时候的事,莫刑风的声音都会冷上几分。
项楚风蹩了蹩眉:“这两日我们先在这镇里休息,等你好了,我们在上路,早些睡吧”
“镇上?”莫刑风狐疑抬头朝他看去:“我们不是豫州城的客栈里吗?怎么会在镇上?这是什么镇?”他只记得,他们应该是在豫州城的客栈休息才对啊……
“我们今日一早就离开了豫州城,旁晚的时候便到了这小镇,你不记得了吗?”开玩笑,这怎么可能会不记得,一整日啊。
“旁晚……?”就到了这里?
楞在了项楚风的怀里,莫刑风喃喃低语,那一双碎玉的眸,透着狐疑之色,脑子里面对项楚风的话完全没有印象,他只记得自己明明就是在豫州……
“你怎么了?”看莫刑风垂了眼睑,不再说话,可身子却突然一颤,当下项楚风就关切问道:“是不是身子还痒得难受?”
“不是……”今日的这情况实在太奇怪了,为什么项楚风说的事自己全然不知道,抿紧了唇他不再开口,绷着的心这一夜几乎未眠,无形的四周里面,有种说不明白的恐惧,悄悄围拢过来……那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我不要,小不适
食物过敏虽然也是一种病症,但好在这种情况,只要及时采取措施,也就不怎么严重,在这小镇的客栈里面休养了几日,每日夜晚,在休息之前项楚风都会先给莫刑风擦一次药,三天下来,莫刑风身上的红疹倒也消失得干干净净,不见踪迹,而后郎中来给莫刑风复诊,确定他身上的疹子已经没事,只是需要戒口,豆类食品都不可以再吃,不然这些疹子还得发作,直到这会子,项楚风这是松了口气,一行人等在这镇里又歇了一日,翌日一早便动身离开,直奔福泉而去。
福泉位于大河边上,年前的时候曾经闹过洪灾,是慕容梓星与工部尚书来这边处理了好几个月,这才将灾情压了下去,而项楚风微服出巡之所以会来这里,除了是想要瞧瞧慕容梓星的成果之外,便是想要见见这里的知府,许航。
一行人在进入泉州不久之后,闷热了数日的天气,终于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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