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呆萌
待四人都坐下了之后,就有两人端着菜单进到了包间,为首那人见到任隶辰的时候,熟络的与他打了招呼,并热情的推荐了今天的招牌菜,等人都出去了之后,蒲昔才好奇地朝任隶辰问道:
“任隶辰,你经常来这里吗?”
“怎么?”
“没有就是觉得你对这里挺熟。”蒲昔实话直说。
“是吗”任隶辰好笑,没想到蒲昔跟以前一样,眼睛里的关注点永远跟别人都不同。
“嗯,不过也是,你从小就那么厉害,现在肯定也是你们公司的重要人物,老板自然会给你很高的待遇啦!”在蒲昔心里,任隶辰的厉害那几乎是一辈子的事情。
“……”任隶辰但笑不语,不过这话听在旁边小柯和郑骁耳里,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小柯端了茶杯正要喝水,听了蒲昔这话,突然想到,他不会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任隶辰就是他们公司的老板吧?想到这里,小柯又是转头看了一眼任隶辰,并且发现,任隶辰似乎也没有要告诉他这个事实的意思。
一时间小柯突地就是有些同情起他蒲昔来,话说,他一直都是这么迷糊的吗?不过刚刚跟他谈公司方案的时候,他也并没有觉得他是这样的啊,相反那时候的他条理清晰,思维缜密,一看就是个职场精英,但怎么这时候就……
而郑骁对于突然就变成这样的蒲昔,打心底里有个坎儿没翻过去,话说,在他眼里,蒲昔是个十足的工作达人,做事认真有条理,而且责任心还很强。作为策划部的总监,公司大大小小的形象设计与包装都少不了他的意见。
虽然有时候会因为做事太专注而忽略掉一些细节,但他也绝对不会跟现在的这个‘迷糊蛋’挂上一点关系,可是现在,郑骁觉得他似乎该换个角度来评估一下面前这个人了!
这顿饭吃的很愉快,菜的味道很好,蒲昔很喜欢。不过,让他最高兴的还是久违了的与任隶辰一起吃饭的这这种感觉。
饭后任隶辰考虑到蒲昔和郑骁路途劳顿,所以早早便是送他们回到了酒店。待任隶辰走了之后,蒲昔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出来之后就看到郑骁正坐在他房间里看杂志。
“郑骁怎么过来了?”蒲昔用帕子擦了擦脸,朝他走了过去。
“前辈,你认识任先生很久了吗?”郑骁放下手中的杂志。
“嗯……算算,快二十年了吧!怎么了?”蒲昔听郑骁这么一问,想了想回答道。
“你们是很好的朋友吗?”郑骁想到蒲昔看到任隶辰时的高兴模样,那简直就像个小孩子。
“嗯,怎么这么问?”蒲昔被郑骁问的有些迷糊。
“那你怎么连他是rock的执行总裁也不知道?”郑骁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的看向蒲昔。
“等等,你、你刚刚说什么?”蒲昔一时间好像没明白。
“我说,任隶辰是rock的执行总裁,这个你不知道吗?”郑骁翻开手中的那本财经杂志,而后蒲昔就看到了杂志上的任隶辰,那是一张半个巴掌大的任隶辰的生活照,依旧是淡然而又俊逸的眉眼,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完美!
蒲昔接过杂志,然后就看到上面关于任隶辰的介绍:k的执行总裁,xx基金会的主办人……
“我就说任隶辰是很厉害的嘛!原来这些年他还真是一点都没闲着,太厉害了,太厉害了!”等快速看完那一篇关于任隶辰的介绍之后,蒲昔乐地一下叫了出来,仿佛就跟他突然中了五百万那样,高兴的模样,简直挡都挡不住。
“前辈,你真的是现在才知道的吗?”对于蒲昔这样的反应,郑骁表示他跟不上他的节奏。
“是啊,不行、不行,我得给他打个电话祝贺祝贺一下他才行!”蒲昔抱着杂志快速跑到了床头,他刚刚洗澡的时候把手表和手机都放在那里的。
“前辈……”郑骁觉得自己完全不了解面前的这个人了,这简直就是对他以往认知的一种颠覆吧?!
他不是没在工作之余跟蒲昔接触过,但就算没上班,蒲昔也还是阳光开朗型的正常人吧?可是现在的蒲昔,却让他突然想到了时下流行的一个网络用语‘呆萌’!
只是,越是这样想,他就越是觉得异常违和,话说,虽然现在的蒲昔也才刚刚三十出头,也属于正儿八经的有为青年,而且也是即将结婚的男人了,这种呆呆萌萌的少女属性,真是让人越想越是觉得头顶恶寒,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喜欢上了任隶辰呢……
“喂,任隶辰!”蒲昔已经打通了任隶辰的电话。
“怎么?还习惯吗?”刚回家的任隶辰还没坐下就接到了蒲昔的电话。
“任隶辰!我刚刚看到杂志了,没想到你这么厉害!我就说嘛……”蒲昔就自己激动无比的心情跟任隶辰滔滔说了好一阵,任隶辰一边喝水一边听他说,他几乎能想象的到,电话那头蒲昔是怎样一个眉飞色舞的模样,莫名地他的唇角也是带上了一丝柔和的弧度。
蒲昔出差到h市的时间是一个星期,也就是说小柯必须要在一个星期内做出一套完美可行的方案交到他们手上。
而除了在品牌设计这块蒲昔要花费一些时间以外,其他的时候,还要协同郑骁一起去h市调查关于其他眼镜品牌的市场与行情,因为他们公司下一步的发展就是将目标放在了h市的。
原本蒲昔是准备去车行租一辆车以方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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