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那一场算不算“欺负”,他也想不明白了。
他只知道自己不愿意,夜里的事情他记不清楚了,此刻他清醒得很,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是不愿意。
这个时候,程廷礼看着鹿文保的眼睛,含情脉脉的又说了话:“小鹿,我们兴许是前世有缘,今世一见了面,我就真心实意的看上了你。我的日子你也看见了,一年回不了几次京城,这儿才是我长长久久的家。往后你我就算一对小夫妻,在这家里过日子。你放心,我对你是从来不撒谎的,只要你跟了我,我对天发誓,这辈子一定对你一心一意,绝对不再找别人。”
他开口便是这么一篇长篇大论,鹿文保本来就是懵懵懂懂,听了他这一段甜言蜜语,越发不知从何说起,但只有一件事情,他在心里是确定了的,那就是自己不愿意——也不是恨,也不是恼,就是不愿意。
“大人……”他语无伦次的作了回答:“我不能干这事儿,我、我在老家定了亲了,等攒够了钱,我还得回去娶媳妇儿呢。我知道您对我好,可我不能……”
程廷礼第一次听说他在老家订了亲,不过老家是老家,眼前是眼前,他脑筋一转,立刻做出了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男人成了亲还能纳妾呢,何况你还没成亲,在外头跟我相好几年,也不耽误你回老家娶媳妇儿啊!况且我是个男子,你从了我,也不算对不起你那未婚妻,对不对?”
鹿文保睁着大眼睛看他,下身疼得针扎火燎一般,同时觉得他说的那话好像不对。但是到底是怎么个不对,凭着他的口才,就决计无法立刻做出反驳了。
程廷礼见他仿佛是有几分活动,就拉起他的手贴上自己的脸:“你若是不同意,我就认定你是嫌我不好。我哪儿不好,你说出来?我穷?我老?我脾气坏?”说着他笑了:“还是我长得丑?”
鹿文保怔怔的摇了摇头。
下一秒,他被程廷礼拉扯到了怀里。程廷礼拦腰抱了他,他长得太快了,这个抱法已经有点勉强,好在程廷礼也是身大力不亏。紧紧的搂住了鹿文保,他低头对着对方的头脸胸膛又亲又嗅。鹿文保惶惶然的垂眼看着他,越想越觉得不对,而且是非常的不对。
鹿文保在床上趴了一天,也思想了一天。
到了晚上,他定了主意,鼓起勇气对程廷礼说道:“大人,要不然,我还是走吧?”
程廷礼正站在床边咔嚓咔嚓的吃苹果,听闻此言,他吓了一跳,含着一口苹果问道:“你走哪儿去?”
鹿文保依然趴着,仰起头答道:“我……您另找个人伺候您吧,我到别的地方谋活路去。您总不见我,慢慢就能把我忘了。”
程廷礼这一整天都是欢天喜地的,此时听了这话,他看着鹿文保,一双眼睛渐渐瞪圆了,两道剑眉也渐渐直竖了,忽然把手里的半个苹果向地上狠狠一掼,他随即转身一脚踢翻了椅子,又俯身伸胳膊,在桌面上来了个横扫千军。只听哗啦啦一串大响,桌子上的茶壶茶杯果盘全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大苹果骨碌碌滚了满地。意犹未尽的直起身,他气喘吁吁的回头看了鹿文保一眼,眼睛通红的,胸膛则是一起一伏。
随即转向前方,他“轰隆”一声,把桌子也给掀了。
直挺挺的站在地上,他足足站了五六分钟,然后转身面对了鹿文保,他冷不丁的大吼了一声:“我哪儿不好?!”
他呼呼的喘,平日里的气派和雍容骤然全消失了。双手攥着拳头一跺脚,他挣命似的弯下腰又吼了一声:“我都等你一年了!我哪儿不好?!”
鹿文保蹙着长眉望了他,说不出他哪里不好。他好,处处都挺好,可鹿文保只想规规矩矩的伺候他,给他做个仆役随从,不想和他做夫妻。想起一年来他对自己的种种关照,又看他现在气苦得如同个小孩子一般,鹿文保心软了,软也软得不情不愿,但的确是软了。
鹿文保没法走了,他感觉自己如果再提一个“走”字,程廷礼就会在自己面前嚎啕大哭起来。
不走,就得当兔子。不出三四天的工夫,满宅子里的人都知道了他的新身份。鹿文保起初羞臊得不敢见天日,但是后来他转念一想,认为自己和那卖屁股的兔子还不是一类人,自己之所以这么干,不是图钱,图的是报答程廷礼的恩情。
于是他出了房门,照常的干活做人。他并不肯凭着屁股吃闲饭,也从不穿绸裹缎,原来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有人说他几句闲话,他也只当是没听见。像个独行侠似的,他守着他心里的那一套规矩,又想干这事的人都以半大孩子居多,自己快点长,长成男子汉的模样了,程大人自然就不会再恋着自己了,自己到时候攒够了钱,也可以辞了这份差事,回老家娶媳妇了。
☆、光绪年间(五)
宣统三年,京郊某县。
程廷礼在自家门前飞身下马,兴致勃勃的从外向内走。此时正是春季,他穿着最新式的欧洲式陆军服,一边走,一边手贱,用马鞭轻轻磕打及膝的马靴靴筒。他是全县城第一个换新军装的,要不是他的忠诚部下葛师爷极力劝阻,他在试穿新装的当天,真有可能把辫子也给剪了。如果当时提前下了剪刀,那么他在发式这一项上,也能创造一个全县第一的纪录。
他是喜欢新鲜玩意的,除了箍胳膊箍腿的欧式军服之外,他还给自己做了几套没地方穿的西装,厨房里的大师父也已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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