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善尽自己的职责,用尽生命争妍吐艳。
空气伴随美好的花香,和清晨雀跃的鸟语迎送,宿醉后的烦闷和独自一人的局促顿时消去一大半,这栋房子看起来好像也比较不讨人厌一点点。
余时中突然想起来余梦伦好像说过杜莉丝讨厌植物,不知道下次再来的时候,还会不会有现在盎然的光景。
他漫无目的得在一楼的空间踱步。他才看过时间,刚过十点,杜孝之似乎出去了,他也乐得清闲,至于其他人,遇到之后再说。
余时中本来以为没有人在家,没想到客厅居然有人影。
他不是没想到会遇到蒋晓城,只是没想到会单独遇到他。
男人听到脚步声就立刻敏锐得抬起头,余时中只能木讷的点点头回应。
蒋晓城今天换上浅灰色的休闲西装,跟昨天一样的俐落剪裁勾勒出完美的身材曲线。他今天没系领带,比起昨天雍容贵气的打扮,少了份咄咄逼人。
余时中直觉这个男人非常不好亲近,虽然从昨天他跟的互动看来,他很和悦甚至称得上温柔,但只仅限于余梦伦在他旁边的时候。
余时中不想节外生枝,打过招呼后就准备挪步撤退,没想到蒋晓城竟然有闲情叫住他。
“你的酒量真浅,比梦伦还要差的人我可是第一次见到。”
余时中不知道要回什么,只好呆呆地站在原地。
“杜孝之去公司开会,梦伦还在睡。”男人一语解开他的困窘:“你不必紧张。”
余时中抬头对上男人的视线,虽然冷漠,但并没有丝毫轻慢的意味,他有礼貌地回以问候:“蒋先生早安,昨天……实在不好意思。”
蒋晓城正眼打量起面前的青年,杜孝之的品味他不予置评,但从青年的举止和涵养看来,果然是含金汤匙出生的少爷,他想起梦伦曾经如何赞叹年轻时候的韩小姐,是怎样媲美天上谪仙,不论曾经遭遇过变故,举手投足的气质和烙印在骨子里的教养,是骗不了人也模仿不来的。
“不会。”
余时中注意到蒋晓城探究的目光,果然蒋晓城便开口道:“衣服穿起来怎么样?”
☆、三十一
“觉得如何?照镜子没有?”
蒋晓城又问了一次,带他来到玄关的镜壁。
余时中觉得莫名其妙,衣服能穿就好,又不是女人,照什么镜子啊……但架不住蒋晓城的威势,只好抬起眼皮跟他一起看向镜子里眉头紧锁的青年。
古铜色的镜面勾勒出一抹纤细的身影,铜镜反射出雍容奢华的金光,彷佛金色的丝线,照著原有的花纹重新纺织一层薄绸,覆盖在浅紫色的衬衫上。衬衫的布料很软,色泽很柔腻,孱弱得依附在青年修长的骨架,细瘦的腰身一览无疑。
余时中仔细一看,发现衬衫上的花纹大有文章,只有在背光的角度下才会浮出一大片繁丽的暗纹,像是一大团凌艳的紫色绣球花,硬是让他一幅落难败柳之姿在镜子里照出明媚的春色来。
“嗯。果然不错。”
纤瘦的青年身旁站著一位高挑的绅士,蒋晓城不知道何时也走进镜子照射的范围。镜中的男人,仅仅若有所思的蹙眉,就喧宾夺主占去一大半的风采。
男人用一种精雕细琢的眼神打量他身体的每一丝一寸,从领口到袖扣,锁骨到脚踝,那吹毛求疵的态度可媲美刻薄而刁钻的鉴定家,而余时中正是那片待价而沽的物件。
余时中直觉是这套衣服的缘故,即使只是单薄的一层衣料穿在身上,都好像被火烧一般滚烫。
“我说的是我的眼光。”蒋晓城双手抱臂,非常满意。
“听孝之的描述我就大致上有个方向。你果然适合穿丝绸,尤其用色要浅,衬出你天生就乌黑的头发和眼珠,皮肤会更亮,紫色太鲜艳,我本来是打算用鹅黄色,恩……杏色的牡丹好像也是不错的选择。”
余时中微愣:“这是你做的衣服?”
“对。”
蒋先生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的新品种,冷漠的眼眸闪著璀璨的光芒:“丝绸布料的确是个好材质,你完全穿出这件衣服我要的感觉。”
余时中就不明白他眼中的兴奋打那儿来往那儿去,什么时候他这种乾煸豆芽菜也能创造灵感了。
等等,他昨天不是说他是食府的老板吗,原来现在的有钱人流行做衣服这项娱乐吗?余时中决定暂时不去细想他说的话,他举起双手左右亮了亮手腕:“这个也是你给我的?”
蒋先生看了那对珍珠袖扣一眼,淡淡莞尔:“不尽然。”
“呃?”
余时中这时候才想起昨天的谈话有提到蒋先生有个自创品牌,在好几个国家都有开柜贩售,原来是个时尚品牌。
这就是他完全没有涉足的盲人区块了。对于高级品牌,他只晓得高秀明爱穿bok黑色围巾。
但自从认识丁香后,高秀明接触的品牌登时版图大扩,经过丁香之手的领带不再只是往时余时中替他打的蓝色或墨绿色的低调款式。高秀明每天配戴的花样琳琅满目,配件也越来越多,有些是余时中看都没看过的珠石钻饰。(余时中心里想总之只要很帅都很好)
余时中心想他当然不晓得这些英文字母排列组成的牌子,他都一年没回过家了,遑论替大哥打领带。
倒是杜孝之使用的品牌他更清楚一些,尤其是每天打的那条蓝色领带,连同西装永远都是青一色的范伦铁诺。他会记得品牌的名字,是因为杜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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