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样。
他不能克制自己的动作,最终还是转过了头。
那暧昧的灯光下,他的长睫毛上的水珠在反射着五颜六色的光。
第13章
可沈云清最终没有留下来。
脑海里忽然就闪现出宋峭的那张脸,他整个人还没从情`欲里抽身,眼睛微微湿润,却认真嘱托自己别抽太多烟。
外面灯红酒绿,正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
陆珩在外面等着,这家酒吧是他开的,秦笑也是因此来这喝酒。
他和沈云清不仅是从小长大的好友,还曾是一起喜欢过秦笑的情敌。不过这么多年了,关系一直亲密极了。
陆珩看到沈云清就耸了耸肩,后脑勺的小辫子一翘一翘的,语气里满是打趣,“我还以为,你和他多年未见,见面就干柴烈火,旧情复燃了呢。”
沈云清摇了摇头,顺手拿杯酒抿了一口,从口腔到食道都是一片冰凉,心口却忽然燥热起来。
距离两人分手,已经十年了。
即使是再深刻的爱恋,也会被时间敲碎,磨灭,然后再消逝在岁月间。
可大约是当年分手时太过惨烈,即使是时间又过了沈云清将近三分之一的人生,他还是忘不掉。
那时候秦笑可真是狠,把沈云清踩在脚底下,说他自私,说他不懂人情世故,说他是个只靠着家里的纨绔子弟,最后说他不会爱人,不愿放自己离开。
事实是秦笑是嫌国内的前景不好,好不容易得到去国外发展的机会,决定要与沈云清分手。
沈云清年纪轻轻,一腔热血化作空。
最后也不知道谁先动的手,两个人打起来了,秦笑也被打的鼻青脸肿,一张漂亮的脸上满是伤痕。
临走时,秦笑拎着小小的行李箱离开了那个破旧的单元楼,最后才算是说了真心话,“云清,别怪我狠心,是你没用,我们过不下去。”
沈云清为了他和家里闹翻,差点被打断了骨头也要来找他,短短几个月,却是这样的结果。
他恨不得挖出秦笑的心来,想要看看是什么颜色。
在那之后,大概是他过得最颓废的日子,整天窝在陆珩这,无论白天黑夜,只有喝酒抽烟。
后来好不容易了清醒了一点,沈云清决定回家和父母兄姐道歉。
结果惨烈。
沈云清不愿意再往下想。
陆珩看着他,凑到跟前说:“当年的事,也不全算他的错,十年都过去了,你还忘不了他,他也忘不了你,”他最后盖章定论,“你们这才是真爱,还不赶快收拾收拾在一起。”
沈云清灌了好几杯酒,脑子却清醒得很,“我和他,早就是过去的事了。”
“再说现在,”沈云清顿了顿,用手盖住自己的眼睛,“我和宋峭在一起,和他在一起七年了。”
他说这句话时很温柔,琥珀色的瞳孔里闪着光,宋峭就像是一颗甜蜜的糖果,只是一提起,沈云清燥热的心都熨帖起来。
陆珩嗤笑,“你和他?你和他是怎么开始的,我难道还不清楚。”陆珩笑容里有一丝恶意,“你资助他,不过因为他和秦笑长得像,你上,不,是强`暴他,也不过是因为他和秦笑长得像。对了,最可笑的是——”
沈云清手上那杯酒直接从陆珩头上浇下去,刹那间酒浇灭了他的话。
陆珩呆愣了一下,舔了舔从头发上滴落的酒,嘲讽地拉了拉嘴角,“敢做还不敢让人说吗?你连他的名字都改做‘笑笑’了,还想要自欺欺人?”
“他算是什么,秦笑的一个替身,越长大越不像,连做一个替身都不没资格。”
沈云清差点没把酒瓶子砸到他脸上。
他的双手捏着吧台的边缘,指节凸起,眼神和刀锋一样凛冽。
因为陆珩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每一句话都让他无可辩驳。
沈云清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对陆珩提起宋峭时说的话,他强`暴了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哭起来很可怜,身体很柔软,长得很像秦笑。
自己喝醉了,一时没认清人,没忍住。
他是这么说的,也难怪陆珩会看轻宋峭。
可真当陆珩把那些话赤`裸裸地说出来,他的心却仿佛被刀划了几个口子,里面有血滴落出来。
沈云清有点喘不过气。
他拍开陆珩的手,穿过人群,走向出口。
今天他不想再看到宋峭的脸。
也许,是不敢看。
第14章
天还未凉,宋峭被刺耳的鸣笛声惊醒。
这个房子买的很早,正处于市中心,地段交通都很方便,不过一到早晨,也喧闹极了。
宋峭一贯不是浅眠的人,不过昨晚睡得迟,想的多,早上一点声响就弄醒了他。
他睁开眼,微光透过厚重的窗帘,勉强看清眼前这张脸。
沈云清的脸长得很好,唯一不足的就是唇很薄,颜色太淡。
宋峭曾听说过,薄唇的人大都薄情,可他觉得这一点也不准。
当年两个人发生了那种事,宋峭打碎了牙也往肚子里吞,毕竟是受人资助,他没有追究的打算。
可是沈云清追着他不放,说是对不起他,想要补偿他,后来又说喜欢他。
他从未被这样认真仔细又温柔地对待过,确实动了心,却没有接受的勇气。
两个男人在一起不是正道,难免被人指指点点。而宋峭又是那种一定要挺直脊梁,不给别人半分错处可找的人。
沈云清最后是用另一句话打动他的。
他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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