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城易自然记得宁有书是谁,因为前些日子北郡王世子妃一案,他表现出非一般的才能,所以起了爱才之心,将他留在了大理寺,“宁有书,你有何事要禀告本官?”
“大人,属下前日去苍鹰山庄后巷观察,发现那里的血迹甚少,属下怀疑,苍鹰山庄的后巷并不是真正的案发地点。”
无疑,宁有书的话是在为苍鹰山庄的人翻案。
萧仁和听了,火上心头,怒喝道,“事发那夜下那么大的雨,血都被雨水给冲走了,血迹当然少了。你一个黄口小儿,在再此胡说八道扰乱公堂,看本使不要了你的狗命!”
宁有书沉着脸,“使臣大人真是好威风,一张嘴就要宁某的命,不知宁某犯了何罪?”
“你!”萧仁和气得手都在发抖,一个贱民竟敢跟他如此说话!
任颧禾见萧仁和气急,冷着脸欲开口处置胆大妄为的宁有书。冯城易见了,抢先道:“宁有书,本官知你是个人才,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会知道,定有其他意思。你也不要再卖关子,发现什么如实说来。”
“是,大人。”宁有书拿出以墨交给他的卷宗,呈上公堂,“大人,此案上就有记载,血虽然会被雨水冲走,可也会随着雨水渗入土壤中,雨过之后,就可以观察得到。血液流得越多,随着雨水流走的也就越多,那它侵入土壤的面积越广……此卷宗上记录的命案,一人被人杀害在雨中,雨过之后,衙役发现,离案发地点十丈远的土壤中都渗有血迹。而苍鹰山庄的后巷,除了三人躺的地方的土壤中渗有血迹外,其他地方连点血腥气味都未曾有。如果是案发地点,且被杀的又是三人,照理说,别说是十丈远,就是二十丈远的土壤里都应该有血迹。所以属下大胆猜测,苍鹰山庄的后巷应该不是案发地点。”
萧仁和冷哼一声,“这只是你的猜测之言,做不得数。”谁也别想为苍鹰山庄的人洗脱罪名。
宁有书勾唇一笑,得意的望了萧仁和一眼,遂对着冯城易又道,“所以属下就去京兆尹大人那里查看了死者换下来的衣物,以及运死者入京的马车。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属下发现此物。”宁有书又呈上昨夜从死者指甲缝里取下的证物。
柯河舍看了眼,问道:“这是何物?”
“红泥!”宁有书胸有成竹的回道,“只有京城郊外柏树林才有的红泥。”
冯城易脑袋灵活,立即明白他的意思,“你的意思是,真正的案发地点是在京城郊外的柏树林中?”
“是的,大人。”
萧仁和却对他的结论不以为然,“有可能是他们路过柏树林沾在衣物上的。”
“到底是路过沾上的还是怎么来的,等去看了不就知道了吗。”
“……”萧仁和语噎。
见一向嚣张的萧仁和吃瘪,冯城易心里头别提有多高兴了,悄悄向宁有书竖起大母猪,而后轻咳一声,拍响惊堂木,一本正经道:“此案押后再审。”然后就带着人速奔京城郊外的柏树林。
公堂散了,以墨付了钱也起身离去,太子爷忙擦了擦嘴,像狗皮膏药似的跟上。小靴子公公见爷走了,他本欲抬脚跟上,可见桌上未吃完的桂花糕,立即停住了脚。转身将剩下的桂花糕带上,这可是爷亲手做的,宝贵做呢!
走两步,突然又停下,摸了摸怀里的桂花糕,有些嘴馋,抬头见太子爷正一个劲儿的盯着表小姐瞧,肯定不会有心思回头看他,便放下心,偷偷摸出一块放在嘴里,“啊呸呸呸!这什么玩意儿啊,又硬又咸,呸呸呸,太难吃了!”那一脸嫌弃啊~跟吃了屎似的!
小靴子公公又折回去,扔了两个铜板,要了碗热茶,咕噜咕噜的漱了口,冲掉了嘴里难以下咽的糕点,眉头才渐渐舒展开来。然后赶忙扔掉怀里的桂花糕,头也不回的走了。
“墨儿,我们去哪儿啊?”太子爷买了把漂亮的仟竹伞,撑着伞给他家墨宝遮太阳呢,免得‘毒辣’的太阳晒伤了他家墨宝水灵灵白嫩嫩的肌肤。
以墨理所当然的享受着太子爷的服务,当看见太子爷买伞付了一大锭银子还不用找之后,她眼睛都亮了。死死盯着那个买伞的小姑娘,恨不得把她手里的银子抢过来。她正缺银子呢!
哎~还有四十万两的银子没有追回来,她哪有心思去哪儿啊?
太子爷见他家墨宝闷闷不乐,心疼死了,瞅见不远处的金银首饰铺,忙道:“墨儿,我们去买金银首饰吧。”希望那些俗气之物,能博美人一笑。
呵呵,太子爷这回儿的提议甚得以墨的心。金银首饰买回去,再让张月鹿转手一次,那转手卖出的钱不就是她的了嘛!
哎哟,真是聪明死了。
“恩。”以墨欣然点头。
太子爷今天注定是要大出血了。
两人一进店,店家眼前一亮,喝~男的俊,女的靓,看着太子爷更是像看金元宝,看着气质,看着容貌,再看身上这穿戴……非富则贵!
店家开店几十年,看人的眼力劲儿还是有的,知道对方是有钱人,也就不拿那些劣质的东西出来碍眼,专门拿刚出炉的上等精致品,“姑娘,你看看,这对牡丹珠花可好?这颜色这光泽最衬您的肌肤了……”
以墨拿在手里看一眼,“买了!”
“姑娘,您看看,这对玉镯子咋样?通体晶莹剔透,触手细腻温润,色泽均匀翠绿,您带上啊,显得小手更加纤美柔嫩……”
以墨将玉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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