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摆谱显阔。其残忍血腥,着实人神共愤。
见秦星雨竟然丝毫不觉惊讶,反而一派见怪不怪的神色,金百万着实一惊。
随即更笑道:“这菜人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用的。必要选六七岁的少年养起,日日以牛奶擦洗,饲喂以专人调制的密料,平日里还要教他们习练柔术,才能保持肉质紧致鲜嫩,如此养个十年方可入菜。这其中的功夫也是难得的。”
“金老板果然不愧是江南首富,这于饮食上的讲究,还真是旁人比不了的。”秦星雨声音依旧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情绪。
“光说也难体会其中趣味,还是请秦老板亲自尝尝便知滋味。”金百万再次挥手,上来一个厨子模样的人。
那厨子对着金百万抱了抱拳,手中握了一把薄如蝉翼的小刃,凑在那金盘之上的少年身旁,将刀在人胸口比量着,似乎在找合适的地方下刀。
“秦老板最喜欢哪处的肉?腿肉紧实,胸肉鲜美,脸上的最嫩。秦老板偏爱哪里,我让他们先做了来。”金百万依旧满面笑容。
常歌在秦星雨耳边急道:“主子,这……”主子不是真打算和这个金百万吃人吧?
秦星雨对着常歌使了一个眼神,这才道:“我听闻活人心头热血最是难得……”
秦星雨话未说完,那厨子便一刀向那金盘中的孩子的胸口扎了下去。
惊鸿一闪,“当啷”一声。
被绑在盘中的少年昏死过去,而那厨子被震飞了出去,那把薄如蝉翼的小刀飞起,钉在金百万面前。
原来常歌实在不忍见如此残忍之事,瞬间出了手,拍飞了那欲行凶的厨子,也救下了那少年。而那少年,不过是被吓得昏了过去。
常歌一把扯断了缚住那少年的绳索,脱下自己外衫,将人罩住,转过头恳求似的看着秦星雨。
秦星雨微微一笑,转而对金百万道:“人虽重口舌之欲,也该惜花怜美。这孩子看来也是个美人,星雨实在不忍心就此吃了,向金老板讨个人情,将他给了我如何?”
金百万为难地皱起了眉头。
“您若肯卖星雨这个面子,星雨承诺,往后江南的布庄只会一家独大。”秦星雨微微敛眉,低下头,掩住眼中一抹流光。
“秦老板说的哪里话?这菜人虽养来不易,哪里有秦老板的面子重要,只管将他带去就是。”金百万点头,反正他府里还养着几个,少了这一个也不算什么。
“如此,星雨谢过了。”秦星雨起身:“我已经累了,今日就到此为止吧,改日星雨回请一席,还望金老板赏脸。”
金百万经忙应道:“这个自然自然。”然后又殷勤地将秦星雨送出了府外。
回了红杏阁,常歌小心地将刚救回来的少年放在床上。看着那一身白皙的皮肤,和那略显单薄的身形,常歌很心疼。
他大概是被父母从小就卖了的吧,被养了十年,居然就是专门用来活吃的,那岂不是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
看他昏迷不醒却还紧皱着眉头,就可知道那一刻他是多么的害怕。
常歌十三岁起和父亲一起上战场,自然是没有少看过血肉横飞,也没少杀过人,可是看到那个孩子差点被……他还是忘不掉那一刻的胆战心惊。
“他还没醒么?”秦星雨推门进来,坐在床边看着那个还没有醒过来的小人儿。
恰在此时,那孩子,睁开了眼,迷蒙的眼神一时看不清楚什么。
缓了半天神,才看见面前的秦星雨,立刻就是一惊,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
“别怕,没有人再想吃你了。”秦星雨安慰似的摸了摸他的额头,脸上绽出还算温柔的笑容。
那一个刹那,床上的人,看呆了。
“你叫什么名字?”秦星雨问道。
那人苦笑着摇头,他被买来用意烹食,和猪牛无异,哪来的姓名?
“没有名字么?”秦星雨回头看了常歌一眼,“既然如此,就叫齐舞吧。从今天起,你是我红杏阁的人。”
齐舞翻身,就着床沿跪倒,给秦星雨磕了三个头,声音有些呜咽地道:“多谢主人。”
三年。三年可以发生多少事情?三年可以改变多少人?
短短三年时间,齐舞从一个仅学过柔术的男孩儿变成了一个身怀武功的男人,从一个任人刀俎的弱者变成了个红杏阁的管事。
江南金家再没有人提及了,因为锦绣坊的生意很快压过了金家的绸缎庄,一家独大,秦星雨兑现了承诺,只不过这个“一家”却是和金百万想的相差了十万八千里。金家被抄了家,罪名就是“为富不仁,嗜吃活人,有辱天朝体面,有失好生之德”。
齐舞很好学,他对于生意的敏感让秦星雨深感欣慰。齐舞很能吃苦,照他的年纪,开始学武居然能有所成,必然艰辛!
在齐舞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命,是主子给的,那么就用自己的一切,去回报!
第三十五章
“既然侯爷的这位小兄弟这么不听话,我可要替侯爷好好教训他了。”秦星雨终是冷下脸哼了一声,看着南宫良的眼神越发愤恨。
说完,拿起方才从自己头上拆下的发带,一边笑着一边系在了南宫良的身下,缠绕,收紧,绑缚,动作一气呵成,连贯流畅!
南宫良口不能言,真是有苦说不出,这妖精这么撩拨他,他已经很是难耐了,可是那处却被秦星雨如此对待,实在是痛苦不堪的折磨。
南宫良只在心里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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