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的情绪一直很低落,坐在盛庭琛的车里半天都不说话,而盛庭琛的眉头也是越皱越紧。
他把车靠边一停,黑沉沉地说,“拿来。”
我连忙捂住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不给。”我都快哭出来了,才刚捂热的戒指呦,这是要长翅膀飞走了?
“我说的是那个小龙吊坠。”
“哦。”我心里一松,连忙把那个红色的小盒子双手奉给他。
“给我戴上。”
我小心翼翼地探过去,给他戴在了脖子上,嗯,这个龙形吊坠还挺适合他的。
盛庭琛这才满意地勾了勾唇,重新发动了车子开走。
我暗暗腹诽,啧啧,真小气,几百块钱的银子吊坠都还惦记着。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如果喜欢的话千万别忘记轻轻地点文下的收藏此文章按钮哦……么么!
☆、第九章
第九章
所谓一见钟情,不一定是第一次见面就深深爱上了对方,而是在某一时某一刻,转过头看着对方,明明还是那张熟悉的脸,可是却忽然让你怦然心动。
“咦?”女王大人眼尖地抓住我的手,美眸微微放大,“这是什么?”
“戒指啊。”
“谁送的?”女王大人倒抽一口气。
“这是盛庭琛赔给我的医疗费啊。”我伸出手,□□地欣赏了一下,“怎么样,漂亮吧?”
女王大人深深叹了口气,狠狠敲了一下我的脑门儿,“你还美呢,你把自己卖了,你知道不?戴在无名指,这是订婚的意思!”
!
总裁大人,你奸诈成这样,你妈知道么?
不过……我转念一想,反正他也没说是订婚戒指,我挂到网上去卖掉,嘿嘿,嘿嘿,换成现金,我还能小赚一把呢,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第二天清晨,我牵着发财走到小区楼下的肉夹馍的摊子前熟稔地道,“老板,给我来两个肉夹馍。”
“好咧。”老板是个老头儿跟我还算熟,“不要葱是吧。”
“给我多放点肉哈,放,放,放,再放,再放……”
老板抬头看着我,幽幽地说:“姑娘,我给你卷头猪吧?”
我把发财抱起来,“老板,我买肉夹馍都是我吃馍,我家发财吃肉的,刚才那是我家发财的心声,我只是替它说出来而已。”越说越小声,我咋这么心虚咧。
老板被我逗得咯咯笑,“姑娘你真有意思,得,我给你双份肉。”
最后我家发财吃到了双份的肉,满足地摇着尾巴,在小区的草地上撒欢。我则懒洋洋地跟在发财身后散步。清晨的空气真的很好,草地上,十几个老头老太太在耍太极拳,还有几个漂亮的小姑娘穿着运动服在绕圈儿跑步。在美女的身后还跟着几位帅哥,呃,也在绕圈跑步。
人生真的不要再惬意了。
一只狗狗出现在我的视野,那是一只纯白的,有着长长耳朵的,吉娃娃。啧,这只吉娃娃怎么看着这么熟悉呢,怎么看着这么像盛庭琛家那只二货逗比咧,不不不,我一定是多想了,逗比那货应该在盛庭琛的公寓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嗝……
我家发财在见到那只白色吉娃娃之后,全身痉挛了一下,猛地打了一个响亮的嗝,然后两只爪子离地,猛地窜了过去,朝那只吉娃娃,谄媚地叫唤了一声儿,并且用鼻子凑了过去想要蹭对方的脖子。而吉娃娃则是后退几步,高贵冷艳地将狗脸转了过去。我家发财则锲而不舍地跟在吉娃娃屁股后面左嗅嗅,右闻闻。
我如遭雷击。
我家发财这是一见钟情了?!
一只体型巨大的金毛犬爱上一只巴掌大的吉娃娃真的不要太玄幻好不好!这size就不合啊!某生活怎么能和谐!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你站在我面前而我不知道你爱我,而是一只金毛爱上了一只吉娃娃,虽然爱入骨髓,无奈size不合。
我捡起链子想把我家发财拖走,谁知道发财犟起来比牛还厉害,双爪死死地扒住地面,发出低低的吼声,一副打死不肯走的架势。
“发财,你看,那边有好几只漂亮的母金毛呢,这只吉娃娃不适合你啊,乖。”
“汪汪!”发财冲着我吼了几声,眼眶里居然含了隐隐的水光,可怜兮兮的模样。
呃……为毛在这一瞬间我觉得我变成了拆散有牛郎织女的那个狠心□□的王母娘娘了?
“发财啊,我是为你好啊,它不适合你啊,哪怕你爱上一只哈士奇那种二货也好啊,至少size对啊。”
“碎碎念什么呢?”熟悉的男低音在我耳边轻轻缭绕一圈,我心间一颤,发现眼前多了一双锃光瓦亮的黑皮鞋。我抬起头,“盛……额,庭琛,你怎么来啦?”
他把那只白色吉娃娃抱了起来,“怎么,这里我不能来?”
“当,当然可以。”哎,虽然他不是债主了,但是我仍然习惯性畏缩,啧,真是没出息。
他的视线下移,聚焦到我的无名指上,眉头蹙起,脸色阴沉下来,“你的戒指呢?”
戒指?
“我挂网上了啊。”戒指他已经赔给我了,不会又想要回去吧?
“挂网上干什么?”他的脸色更难看了。
“卖啊……”我缩了缩脖子。
“卖?!”他的脸已经黑得和墨水一样,“很好。”
又……又,又很好?!我仍然记得上次他说很好的时候,我被他折磨得半死不活最后还进了医院啊,呜呜……这回不会又要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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