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我可不止给我自己买了,我还给哥你买了……看你整天老是西服,都没有女孩子喜欢的……”叶夏正滔滔不绝地说着,突然看到了从亭子里出来的皇甫彦,“哥,你怎么没说,彦在这里呢!”小声地抱怨一下自家哥哥,“哥,我现在形象还好吧?”不太确定地问一句。
“很好。”叶淼如实回道,叶家人的颜值都蛮高的。
“叶淼哥哥……”身着白色及膝连衣裙的女孩害羞地看了眼叶淼。
“晓晓,叶夏这丫头又麻烦你了!”叶淼依旧是笑着揉了揉女孩的头顶。
林晓!叶淼的青梅竹马!皇甫彦内心警铃大作,“淼,我还有些生意上的事情要和你谈一下!”随意扯一个理由吧!
“嗯?”叶淼心下奇怪,“那你们先回别墅吧,我还有工作。”两个女孩子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说吧,什么事?”重新回到凉亭内的叶淼问道,是合作出了什么事吗?
“关于庄家竞标的那块地……”一直从脑子里找“事情”的皇甫彦想起不久之后要竞标的一块地。
两人又随意地聊了一会,皇甫彦接到一个电话之后就离开了。
这个电话是a大的校长打来的,说是想要邀请皇甫彦去做一场演讲,以学长的身份,也以一个成功的生意人的身份。
对于a大,皇甫彦是感激的,毕竟是他的母校,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也带给了他一场至今都无法忘怀的初恋。谁也不会想到,现如今花名在外的皇甫总裁,初恋竟然是在大学。
“成功是踩在无数成功人士的肩膀上的!”台上皇甫彦的第一句话瞬间吸引了全场的注意力,原本昏昏欲睡的学生逐渐清醒了过来。
“有许多人会说成功缘于勤奋和汗水。他们会拿比尔盖茨来做例子,但是没有人会提起他的背景和来历,人人皆知他在计算机上的成就,可是不会想到那时全球有几人见过电脑,成功缘于勤奋没有错,但与你的高度息息相关,你能站多高,就能看多远!”不像其他人的演讲总是拿着冗长的稿子,皇甫彦完全是脱稿的,语句短小j-i,ng悍,却又蕴藏着极深的道理。
坐在观众席首席的洛清欢看着台上熠熠发光的男人目露痴迷,她当年就是被这个男人的自信所吸引,再也无法逃出。重游故地,有伤心的回忆,更多的是甜蜜的回忆,再也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了。
演讲结束之后,皇甫彦和洛清欢两人漫步在林荫道上,不时有脚踩单车的少年少女经过,或是缠缠绵绵,不舍分离的恋人们,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大学时代,只是时过境迁,一切都变了,再多爱情也被现实磨灭了吧。
“阿彦,你还记得吗?”今天的洛清欢没有穿严肃的职业装,而是穿着一袭白色连衣裙,脚踩一双抹茶色的平跟皮鞋,看起来和大学生一般。
和当年一般无二的称呼让皇甫彦有了片刻的怔愣,也许是回忆在作祟,他并没有反驳洛清欢的称呼。
看着对方没有打断她的话,洛清欢眼里划过一丝欣喜,阿彦还是爱她的,不是吗?
“那时候,我们经常在这条路上打打闹闹的……好像你向我表白也是在这里。”洛清欢的脸上浮起红晕,煞是好看。
洛清欢的话勾起了皇甫彦那段尘封的回忆,他一直不敢触碰,就像留在身上的伤疤一样,一到y-in雨天就隐隐作痛。当洛清欢离开的那一刻,他感觉整个世界都像是崩塌了一样。现在再想起,好像真的没有那么难受了,时间真的是治愈一切的良药。关于洛清欢的记忆就像烟雾一样漫漫地消散了,而玫瑰花里的男子却愈发地清晰了。
皇甫彦觉得,感情真的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东西,悄无声息地就出现在了你身边,明明和叶淼认识不久,但好像经过几世轮回一样,对方的模样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的骨血上、灵魂里,他承认自己爱上了一个男人。尽管他在玫瑰花里美得惊人,但是皇甫彦却不想看到那一片红……像是鲜血一样的颜色,让人隐隐不安。
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出了a大的校门,来到了著名的小吃街。在皇甫彦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答应了洛清欢去吃大排档。
那家大排档是一对中年夫妻开的,大学的时候皇甫彦和洛清欢两人就经常光顾这家店,是以店主还是认识他们的。
“小彦啊,多久没来过啦!”曹大婶率先看到了西装革履的皇甫彦招呼道,“哎,这不是清欢吗?”曹大婶笑道,对这对郎才女貌的小情侣她可是印象深刻呢!
“曹大婶,这么多年了,这店一点都没变。”皇甫彦笑道,眼里带着回忆。
“可不是,最后一次见你那天,唉……”好好的一孩子,哭得多伤心啊!今日就莫提了,“今个让我家掌柜多烤点串给你们!”曹大婶说道。
这对夫妻为人实在,做的东西又好吃,不少大学生都爱光顾这家店。
听到曹大婶没有将话说完,皇甫彦松了一口气,他最后一次来这里应该是洛清欢单方面分手的那一天吧,那个时候他喝得烂醉,最后跌跌撞撞回的家。
“在一起了这么久,快要结婚了吧!”已经烤好串的曹大叔亲自将烤串端了过来,调侃道。
“嗯,快了。”看了眼没有回话的皇甫彦,洛清欢说道,带着一抹娇羞。
洛清欢一杯又一杯地喝着冰凉的啤酒,带着朦胧的醉意看着这个英俊邪魅的男人,“阿彦,我们重新在一起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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