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狗崽嗷呜嗷呜的叫,在车坐上扑腾着四爪,张老爷揉着额头,这么个闹腾的小狗崽,放到自家那天生缺乏面部表情的娃娃手里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打死。
事实证明张老爷多虑了,张启山接过扑腾的小狗崽,瞪着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一路闹腾的小狗崽耷拉下耳朵缩着肉爪,似乎也被吓到了。
张家人甚为欣慰。
然而所有的美好都是短暂的,不过三日哈士奇的本质暴露无遗,撕咬家居,毁坏书籍,把张启山的衣服都给啃了成了破布片,上上下下老老小小都烦透了闹腾的小狗崽。
可是没办法,小狗崽一看有人气势汹汹的过来要打,二话不说一溜小跑一个起跳蹦张启山怀里,从小就有霸王之气的张启山瞬间点满了眼神杀技能。
得,狗仗人势,人不可犯。
本来张老爷已经开始物色备用狼犬,反正名字叫铁嘴就行了,然而这只哈士奇一养八年,养得是壮硕如山娇贵非凡,扯着张家夫人纯羊绒围巾裹身,刨着张老爷线本古籍磨爪,啃着张启山户口本练嘴,偏偏张启山走哪儿带哪儿,不带副官都带着二哈。
八年下来张家的贵重物品换了一茬又一茬,唯独这只狗愈发金贵起来,晚上直接蹦上主人床钻被窝早上嗷呜嗷呜怼着张启山……被闹腾的烦了张启山也会一手拎着哈士奇后颈,吼着今天吃狗肉火锅雄赳赳气昂昂的丢出门,然而每当此时哈士奇啊呜啊呜的低着嗓子求饶耳朵一耷拉眼眶子竟然有泪水打转。
司令看得心烦,丢也不是不丢也不是,一嗓子吼道:“副官,带走!”
带哪儿啊,这货晚十分钟回来司令都能发动警卫队去找,真丢厨房他还能看到明天的太阳么?
不过闹腾的哈士奇也并非一点好处没有,司令生气里外一片死寂的时候,只有没头没脑的哈士奇敢往跟前凑,凑过去蹭蹭眼看着司令脸上阴转多云,周围人也能松口气。
刚送走客人,松口气的副官便听着玲玲朗朗的铃铛声,这声音八成不是哈士奇自己在走……果然,张启山一手拎着哈士奇后颈丢过来,“带他出去溜溜,胖得都跳不上桌了。”
啥?您还真敢让哈士奇上桌啊?
哈士奇扭着屁股不屑的哼哼,司令眉头一挑,“行,晚饭也别吃猪蹄莲藕了,减肥。”
刚才还趾高气扬的哈士奇顿时萎了,挪着步子过去蹭着司令军靴,副官抹了把汗,“那……晚饭准备什么?”
“唔……天热,来点凉拌皮冻。”
……
这踏马减个鬼啊!!
当然这句没敢说出口,大家都看着呢。
副官今天也尽职尽责的在遛狗准备晚饭呢。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堵不上我就不堵了……后面会把写过的短篇陆续搬过来,做个合集~
☆、春城飞花
春日花好时,城破关河碎。
张启山身披红袍骑着白马再次踏入京城。
时隔三年,仍是春日,满城飞花,街边百姓夹道欢迎,军士欢呼,饶是他也不禁面上带着几分得意。当年仓皇出逃,如今骑白马破关而入,前朝皇帝昏庸无能猜忌贤能,所以成了前朝。
走在朱雀大道上,人声鼎沸,途经醉仙楼似有白衣秀士依阑相望,待定睛看却是一场虚影,也罢,若那人还活着,他怎么敢屠尽皇室。
五年前,张启山荣登文武状元,骑马游街,在这朱雀大道上行进,那人倚在醉仙楼栏杆上,身着白衣秀鹤,手挚青瓷酒壶,一手端着酒杯向他敬酒示意。
齐家少爷,蒙祖荫入仕,世袭的侯爵,游湖时见张启山仗义行侠,便请君落座,亲自斟了一杯酒,坦言道:“先生好身手,可愿交个朋友?”
小侯爷唇红齿白双眸含笑,如玉的双手捧着酒杯放在眼前。
春城飞花,嘉人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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