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周五我们校跟劲扬高校有篮球赛,你要不要跟我去看?”
发出邀请的人带着一脸毫不掩饰的热切和期待,邓天辉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即使那天自己已经跟人约好了看房子:“好。”
“太好啦!我跟你说,你别看陈建军个子不高,他可是我们校篮球队唯一一个高一的正选。他的弹跳力超好,三分投射也非常厉害呱啦呱啦……”
沈韶彬唾沫横飞地说着,邓天辉却陷入沉默,只是安静地开着车。说到口渴才意识到自己亢奋过头的某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真是的,一说到篮球就没完没了了。我们去吃什么?”
“你喜欢篮球打得好的人吗?”
“啊?”被突然这么一问,沈韶彬有些反应不过来:“啊……”
邓天辉目视前方,眼睛里射出灼热的光:“你刚才说的社区篮球赛是什么时候?”
“社区篮球赛经常都有的。怎么?你要参加?”
邓天辉侧过头来冲他勾唇一笑,琥珀色的瞳孔流转着自信的光:“我参加的话,绝对是mvp。等着瞧吧!”
光影在那张漂亮的脸上重叠交错,唇边浅淡的梨涡盈满笑意。明明没有阳光笼罩,那张脸上却焕发出一种绚烂夺目的光芒。
那时候的样子深深烙在脑海里,每每想起,胸口都鼓噪得厉害。
沈韶彬想,这是逃脱不了的枷锁。
☆、第四十章
周五的时候邓天辉就跟沈韶彬去看了篮球赛,这才知道原来沈韶彬是柏英高校篮球队的教练。球赛很精彩,可是邓天辉觉得沈韶彬的表情更精彩。光是看他的表情变化,就不难猜到场上的赛况。
比赛接近尾声时,邓天辉接到了个电话。看到屏幕上显示的名字,他的心头狠狠一跳,连跟沈韶彬打招呼的时间都没有,握着手机一溜烟跑开了。所以当陈建军投入关键性的三分球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时,沈韶彬转过身去想和邓天辉拥抱庆祝,却发现坐在那里的人早不见了踪影。
讲完电话回来,比赛早已结束。沈韶彬正跟球员们说着话,回头看到邓天辉,忙走过去:“你去哪了?我们赢了!你不知道,最后可精彩了……”
邓天辉面色凝重地打断他:“韶彬,我有事要先回去了。”
沈韶彬一愣:“可是,我们还要去庆祝……”
“你们去吧,抱歉,我先走了。”
从没见过邓天辉这个样子,沈韶彬忍不住担心,跟着他走出体育馆:“出什么事了?”
“我回头再跟你说。”
看着匆匆忙忙坐上车扬长而去的邓天辉,沈韶彬的心情有些复杂。赢了比赛的喜悦,似乎也变得空虚起来。
结果,接下去的几天,邓天辉都没有出现。电话倒是打了,具体情况没说,只说最近会比较忙,等忙完了再联系。说话的语气又急又沉,明显心情不好,沈韶彬不好多问,却想了一整晚睡不着。
今年的冬天真冷呢,为什么之前没感觉呢?沈韶彬缩了缩肩膀,空虚地叹了口气。
一直想着邓天辉的事,不管上课下课都跟游魂似的,做什么事都集中不了精神。因此在黑面神问他愿不愿意当高二七班班主任时,他心不在焉地就点了头。反应过来什么情况时,早已大势已去。
“可恶!”
越想越气,沈韶彬调转车头,决定找上门去问清楚。该死的家伙,一点消息都没有,只会让人一直胡思乱想,实在太过分了!
邓天辉住的高级公寓沈韶彬来过几次,保安觉得他眼熟,也没怎么为难他,只是不让他把车子开进公寓区里,说是没有停车的地方。沈韶彬就在小区大门外随便找了个地方停车,步行进了小区。
邓天辉住的那栋公寓楼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秋甯居”。还没走近“秋甯居”,远远地就看到楼下面对面站着两个人。沈韶彬一眼就认出其中一个就是邓天辉,他穿得很居家,脚上甚至穿着拖鞋,怎么看怎么不像要出门的样子。
正犹豫着要不要打招呼,就见邓天辉抬起手轻轻拍了拍面前少年的肩膀,然后将他温柔地纳入怀里。
沈韶彬看不见少年的样貌,不过看背影和穿着,觉得年纪应该不大,身材修长而挺拔,不难想象是个秀气的男孩。
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沈韶彬的视线无法从邓天辉脸上移开——那样温柔的表情,低声诉说着什么,那是沈韶彬从未见过的模样。
他落荒而逃了。
没错,落荒而逃。
他慌不择路地冲出小区大门,逃上车,回到密闭的空间里,才终于缓过神来。一股强烈的情绪涌上鼻尖,眼眶尖锐地刺痛起来,他用力抹了把脸,低声骂道:“沈韶彬,别那么没出息……”
早有预见不是吗?
早就做好心理准备了,那种家伙,怎么能相信……
在车里坐了会儿,情绪稍微平静一点后,正打算发动车子离开,却见刚才跟邓天辉在一起的少年从大门走出来了。
比想象中清秀,特别是眼睛,虽然有点红肿,却是非常漂亮的一对凤眼。
沈韶彬难以避免地想起r,看来这就是邓天辉喜欢的类型了。
从后视镜里看了看自己,忍不住自嘲一笑。
白痴。
目送庄亦轩离开后,邓天辉疲倦地叹了口气,捏了捏眉心,忽然很想听听沈韶彬的声音,结果电话打过去,对方却没接。
“怎么不听电话……”邓天辉不高兴地撅了撅嘴,进电梯前又释怀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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