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因为容墨话的内容:“我们的确有,但已经没人敢去那儿了。你们要找的是那里?为什么?”
“你可以当作是为了寻找刺激。”容墨耸了耸肩,随口敷衍道:“你说没人敢去?为什么?”
“那座教堂紧挨着森林,在那边有怪物出没。”男孩的身体抖了抖:“就在前两年,有个男人去教堂做晚祷,出来时因为与神父交谈了一段时间而落单。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跑进了那片受到保护的野生森林——他说是因为什么东西在追赶他。他感觉到那东西在抓挠他的后背,于是没命地向前跑;可他并没能甩掉那东西。那东西速度快得惊人,竟然跑到了他前面去,并且将他脸上的整块皮从下巴向上完全撕了下去,甚至连眼球都被挖出了一只。”
容墨听了也不由得一惊,胃中一阵翻滚。无论那伤人的是什么东西,如此残忍的致残手段也实在骇人听闻。“你说那是怪兽?为什么不会是变态杀人魔之类的?”
男孩摇头:“肯定不是。在那座教堂附近发生的离奇事件可不仅这一桩,我还听说过一件事。有位夫人前去忏悔时因为担心她的孩子,就推着她的育儿车去了教堂。她出来时仅仅是弯腰擦了一下鞋,再起身时,她的孩子就不见了!她是个很小心的母亲,甚至将育儿车内的安全带扣上;可就是那么短短的弯腰起身的时间,安全带被扯断了、孩子也不见了。这么短的时间人跑不远,周围却看不到其他人。如果不是怪兽,哪有人能有这个能耐?”
“谢谢你把听来的故事讲给我。”容墨向男孩笑了笑以示安慰,紧接着开始了自己的思考。
这些事件有可能是巨大的飞禽所为。在目前的记载中,世界上现存的最大鸟类是一种秃鹫,翼展足有三米多长,飞翔的时速超过50里。如果有一种鸟类,体型速度类似甚至大过它,同时又生有巨大的爪子和尖锐的鸟喙,那么虽然它不会刻意地撕去人的脸皮,但要在试图捕猎的过程中用爪子撕掉人脸上的大片皮肉绝非难事;同时,以其庞大的体型与惊人的速度,用爪子提起婴儿迅速飞离也完全可能。
林夏显然和他想到了一起去,二人对视一眼,而后异口同声道:“那正是我们要找的地方。”
☆、第十七章
哥特式教堂的美感与神圣,多是来自于其直升、冲天的建筑形态,以及彩色玻璃窗与雕饰的锦上添花。就算如今处在容墨与林夏面前的是一座早已废弃、蒙上阴霾尘土的小型教堂,也依旧将这神圣之美发挥到了极致。在正门的上部有着镶了彩色玻璃的巨大窗户,那上面由色彩斑斓的彩绘玻璃块组成的图样当真形似一朵玫瑰。
如果那部的作者真的取材自现实,那么他笔下属于小教堂的美丽玫瑰花窗一定是来自于这里。这样想着,容墨感慨道:“这里被废弃掉真是太可惜了。”
“我觉得它没有被完全地废弃掉,至少还有人回来打扫过。”林夏指向教堂门前的石头台阶:“当地的树已经开始掉叶了,附近是森林,这台阶如果没人清扫,会这么干净吗?”容墨抖了抖,瞪眼瞧他:“你别老吓唬我。当树叶是被风吹走的吧。”
“我把你们带到这里来就可以了吧?这里都被废弃了,说不定那怪兽住了进去。我可不想进这里面。”男孩哭丧着脸说道。
容墨点点头,掏出了自己的钱包——他们刚入境就兑换了这里的钱币:“回去吧,现在也傍晚了,你家人会为你着急的。我该付你多少钱?”他挺能理解这小孩的心情,本想出来挣一点外快为家中出一份力,却遇到了两个哪里危险往哪凑的家伙,这简直称得上是不幸。
男孩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个数,正要开口道别,却被头顶响起的巨大雷声打断了;事实上,他们三人都听见了雷声。“那怪物跑出来了!上帝保佑我!”男孩手足无措地嚷道。
容墨翻了个白眼:“别自己吓自己,我看是要下雨了。咱们头顶都暗下来了,难道不是乌云……咦?”意识到哪里不对,容墨猛地抬头看向天空:虽然已是满天红霞,但依旧看得出先前的晴朗,哪有半点乌云的影子。
“这可真是见鬼了。”容墨喃喃道,转头问林夏:“你刚才看见什么了吗?”
林夏眼中闪了闪,沉声答道:“没有。”林夏说了谎。他反应比容墨敏捷得多,也确实用目光捕捉到了那制造雷声事物的一小部分;但仅凭这一眼,他就知道那是他们现在惹不起的东西。想到容墨的冒失以及现在身边还带着个小拖油瓶,他便将真实情况隐瞒下来。
“无所谓,我们总会知道的。”容墨信了对方的话,便将目光转向教堂的正门:“现在,我想进去看看。说不定真让这孩子说中了,那引起事故的始作俑者正住在这废弃的教堂里呢。”
林夏对此没有意见,于是行程就这样敲定了。当二人拿出了手电筒准备进到教堂内一探究竟时,在他们身后响起了一个怯怯的声音:“我可以和你们一起进去吗?”
容墨回头看向那孩子,有些意外:“你不是不敢进去吗?”男孩走了几步上前,拉住了容墨的手:“可我更不敢一个人回家。刚才那怪兽出现了,我怕他把我捉走吃掉。”
容墨有点犹豫:他最初只打算让这男孩领路来着。虽然他说下了保护这孩子的豪言壮语,但他也知道,多数时候还是需要林夏反过来保护自己的;带男孩去有潜在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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