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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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白有个坏习惯,就是不喜欢问别人的名字,给别人取个外号就开始乱叫,现在终于碰上麻烦了,面对前台小姐的询问,林白一时哑火:“我才不是找你,我要找的是……呃……找……尼玛,不知道她的名字肿么办?”
总不能说我来找女超人吧?
前台小姐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林白,简直就像在看一个罪犯。~
不能再被她这样看下去了,万一她点个报警按钮,就麻烦大了。林白只好急中生智,叫道:“我来找你们报社最漂亮的那个妹子。”
前台小姐大怒:“还说不是找我,最漂亮的妹子不就是我吗?”
林白吓得退了三步,丫的,就你这黄毛丫头,漂亮个菜篮子,自我感觉不要太良好了吧。
“喂喂,你到底来干嘛?不说清楚我要打110了。”前台小姐现在已经可以肯定林白是个大坏蛋了,跑进人家公司,直言要找最漂亮的妹子,这是好人才怪。
林白突然又想到了一点线索,赶紧道:“我找那个大记者,那个采访过蒙面英雄的大记者啊。”
“原来是找她?”前台小姐的眼中射出一抹不屑之色:“哼哼,想找大记者也不看看你是什么样子,你自己拐过前面那个巷道,看看来找她的人有多少,就你这造型,她要看你半眼才怪了。”
林白大奇,这女人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我可得拐过去看看。
他走到巷道尽头,拐个弯一看。顿时倒抽一口凉气,只见一大群衣冠端正。看起来就像成功人士的男人,手上拿着花束排队站着。好长的队……整个巷道里全都挤满了,林白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只好又退回了前台,问道:“我说前台小妹妹,那巷道里一大群男人是来干嘛的啊?”
“这还用说?都是来追求大记者小姐的呗!”前台小妹子有点忧郁地道:“她人长得漂亮,又有哈佛大学的文凭,还在米利坚环球日报工作过……简直就是集智慧与美貌于一身,工作又认真又能干,笑起来又温柔又清纯,简直是男人们的梦中情人……从她第一天来上班开始就有了追求者。现在追求者们已经可以挤满一巷道了,再过不久,估计就得排队排到报社门外去。”
林白倒抽了一口凉气。
前台小姐忧郁地道:“其实我比她更漂亮,为啥没好男人追我呢?”
你漂亮个菜篮子,林白很想这样说,但不能把人家小姑娘打击得太过不是?只好改口道:“他们有眼不识泰山,我就觉得你满漂亮的。”
这话说得前台小姐满开心的,笑道“你就算这么说,我也不会喜欢你哦。我要嫁个有钱人。像你这种一看就是穷丝的男人,我们注定今生无缘。”
“无缘就最好了。”林白低声吐槽了一句,走向了挤满男人的巷道。
巷道里弥漫着鲜花和男士香水的味道,让林白的鼻头痒痒得不行。他喵的,男人涂什么香水?简直神经病,一看就是奶油小生。男人就该像我这样一身汗臭味才对。林白对着这些男人无情地吐了几句槽,却见几个男人转过头来对他皱着眉头道:“就你这样子也来?一身汗臭。手上连鲜花都没半朵。”
换成都市装逼流小说的主角,现在就该拿一大叠钱出来抽他们的脸了。但林白一向不是这种类型的人,他不太喜欢抽别人的脸,既然曾经丝过,曾经被有钱有势的人压在社会底层过,他就很不喜欢以钱或者以势压人,那就不是丝翻身后该干的事。有钱人就该有气度,就要像刘老或者郝老那样,待人和善,才是正道理。
林白对着这群男人笑嘻嘻地摊了摊手:“喂,我告诉你,你喷我要小心啊,我是你们正在追求的大记者妹子的哥哥,父母双亡,我是她的监护人,从小一把屎一把尿把妹妹拉扯长大,在建筑工地上搬砖,辛苦赚钱送她出国读哈佛大学,我把她供成了女神,自己却没钱用变成了丝……你们知道我有多伟大吗?我妹子这辈子最感激的人就是我,你们喷了我还想追我妹子,能成功吗?”
林白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就问这些男人怕不怕。
果然,这话吓了男人们一大跳,有几个人看林白的眼光顿时就变得肃然起敬,想凑过来讨好他,但大多数男人还是不信,大记者妹子多漂亮的一个人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哥哥?
“不信啊?不信就让开路,让我去给妹子打个招呼你们就信了。”林白拿手把他们向两边拨拉,男人们没有抵抗,半信半疑地被他拨到一边,于是,林白在衣冠楚楚手拿鲜花的男人夹道欢迎中,走向了女超人的办公室。
这气场太拉风了,两排西装革履的男人,手捧鲜花,中间形成一个通道,林白脚踢拖鞋,身穿花t恤,下身一条打滚短裤,从通道中冉冉走来,保证玉皇大帝出场都没他拉风。
他这出场方式立即就把报社里的记者们给吓着了,有几个男记者还以为是什么领导来视察了,但仔细看了看林白的衣着,不像领导啊……
女超人这时正在桌前奋笔疾书着什么,似乎在写新闻稿,林白对着她挥了挥手:“喂喂,我找你有事。”
女超人抬起头来看到是林白,露出一个很自然的笑容:“哎呀,啥事?等等,我马上出来。”
她和林白说话的语气很平常,很普通……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现在住在一个房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相处得多,说话的方式自然就很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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