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沈小南,根本不屑得这么想。
只是,我讨厌其他任何人,以爱之名,去关照我的爱情。而恰巧,沈小南一而再,再而三的触碰了我的底线。
晚饭的饭桌上,我现在的妈妈,沈冰燕看出端倪,说:“两个大小姐的脸,今天都耷拉到大洋那边去了。”
沈小南说:“因为我做了一回犯贱的农夫,被蛇咬了一口。”
沈冰燕看向我,我答:“我就是那条蛇。”
毕业论文终于通过了,学校为毕业生准备了一场毕业舞会。我穿了礼服,穿梭在一众花红柳绿间,寻找着沈小南的身影。
三个月,她不搭理我了。我想,即使惩罚,这期限也该到了。
我在大厅外的草坪上找到她,正坐在一排吊椅上,品着红酒。慢慢走过去,我与她并排坐下,说:“让我从安泽海那里借你一晚上吧,安太太?”
沈小南望过来,眉间愠怒,潜台词便是:陆安琪,我和你很熟么?
我拿了酒杯,倒了红酒,碰了碰她的杯子,说:“我错了。”顿了顿,我又模仿着她的神态和语气,装腔作势道:“我都道过歉了,你就别端着了,一笑泯恩仇,老死不相往来,选一个吧。”
她恼怒:“干嘛学我说话?”
我把她耳边的发丝向后撩了撩,仰头看着漫天繁星,叹了口气,说:“你说,大陆那边的夜空,是不是比这里还要美?”
这美,让我想起来南方小城的那座,妈妈留下的别墅。从那里的阳台仰望的夜空,美轮美奂。
沈小南又利落的把头发撩了下去,瞥了我一眼:“我不是来听你多愁善感的。”
我点头自嘲。
再怎么样,那都只是从前了。
☆、第11章
我问:“你和安泽海,怎么纠缠到一块的?”
我们都曾默契的回避着这个不怎么好的话题。她有她的骄傲,我懂。只是,要想翻篇,伤疤,还是得揭开。
沈小南皱眉:“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沈小南,是(25)班的文艺委员。平时骄傲的像只孔雀,可同时又仗义到让人哭,所以对于这个直来直去的公主,大家都是喜欢多于憎恨。
只是这个公主,喜欢上了一个,对他没有感觉得王子。
骄傲如她,怎么可能放下身价去追一个男生。而且,这个男生,还处处对别的女生献殷勤。
她从别人口中得知,安泽海是为了乔恕才和高中的篮球队起冲突,又是为了乔恕,才从她的班级转走,从她的世界销声匿迹。
后来,高中篮球队的顾向阳威胁道:“不要再跟乔恕来往。”
沈小南白白捡了一个台阶,自是,多半因为私人原因,她总是对乔恕横眉冷指。直到毕业,安泽海回来,还对乔恕念念不忘,拉了她来出席毕业聚餐。
但是碍于安泽海的面子,沈小南不再把关系闹僵。虽然,她不想承认,对于同窗了三年的同学来说,她也着实恨不起来。
只是万未承想,高考后的暑假,她沈小南的王子,突然遭受了变故。爸爸的丑闻,去世,使得这个原本阳光帅气的大男孩一蹶不振,憔悴不堪。
沈小南疼在心上,而乔恕那个小贱人,竟然跑到青海支教去了!她选择不离不弃,待在安泽海身边,教他一切,向前看。
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无关风月,没有其他。以至于沈小南皱眉询问:“你和我在一起,是感谢,还是喜欢?”回答她的是安泽海一个深长而又绵绵的吻。
决定出国定居的时候,他们特意告别了乔恕。这像是他们宽慰自己,离开故土后的最后一个念想,我曾经,是在这里生活过的。
一切恩怨种种,都应该在这个告别中化为乌有的。
在四年后的一个早晨,他们接到乔恕的求救电话时,震惊不已。自此,沈小南心里侠气大发,突生出一种感觉。她得重新审视一番她的老同学,乔恕了。
再次见到乔恕的时候,她脸色煞白,全身上下昭示着的,是一种恐怖的死亡气息。那一刻,沈小南的防线完全崩塌了。
若不是走投无路,乔恕是不会穿山越岭,千里迢迢来到异国他乡。而这个坚强,又身世悲惨的女孩儿,值得更好的疼爱。
沈小南娓娓道来,语气平静。末了,她又恢复常态:“陆安琪,你以为我会害怕你抢走安泽海?”
我眼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几滴泪花,一笑,全都抖落在了礼服上:“我不那么说,怎么能惹你生气。我让你生气的目的,就是想告诫你,我的感情,我自己做主。”
她嗤之以鼻:“狗咬吕洞宾。”
我又说:“我又变成了狗了。先是白眼狼,然后是蛇,接着是狗。我还有什么身份,你一次性说完得了。”
说罢,我仰头干了杯子里的红酒,未免惊奇:“这是哪家的红酒?”
沈小南答:“说是学校新签的供货商。”末了,她反应过来,又说:“狗啥时候会说人话了?”
7月,又是一浪的热潮。安泽海签了一家500强的软件公司,沈小南在自家的公司上班。而我,选择继续待在我实习的那家红酒公司,转正之后,我将会升为销售部经理。
沈冰燕一心让我随沈小南一块儿替她打理公司,但,红酒于我,似乎是一个矛盾的存在。我抗拒红酒,是因为顾向阳,我无法拒绝红酒,是因为我对它的热爱,还有习惯。但归根结底,我最喜欢的工作,还是红酒。
况且,我也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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