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正均笑道:「这是自然,请伙计来是给主人家分忧的,不能分忧留之何用。」虽是父亲临终遗愿,但新东家要是怎么也看不上,他真没办法。
「崔大爷没考虑过卖吗?」沈氏忍不住问着,其实她更倾向于买下来,租的话,限制太多,这边生意才恢复,那边就毁约,她得不偿失。
崔正均笑道:「不瞒沈大姐,我只靠这点租金过活,卖了固然可以马上得到一笔钱财,但以后生活如何继续。」他不想花时间和精力去经商,但并不表示他不懂得生活是啥,对于他来说,有个固定收入很重要。
「崔大爷说的也是,不过出租年限,至少要十年,并且十年之后,沈家仍然有优先承租权。」沈氏说着,一个布庄发展起来是漫长的过程,十年之后就是崔正均要是想搞鬼,或者其他人想搞鬼,她都绝对摆的平。当然崔正均那时想卖就更好了,她乐意买下来。
崔正均笑道:「正合我意,大姐真是爽快人,既如此,不如今日就把合同写下来,租金年后开业之时再算,签字议妥之后,就到衙门公证。」
「好。」沈氏说着,到衙门公证正合她意。让婆子出去吩咐小厮,要把沈强叫来,女人可以谈生意,但要签字公证时就要男人出头了。
小厮去找沈强,崔正均也唤书僮拿出来笔墨,崔正均读了这么多年书,又是个秀才,写份文书实在是手到擒来。写好交于沈氏,内容很仔细,无需添加,字写的更好,便道:「十分妥当,不过我也想问问崔大爷,我和小弟初来此地,崔大爷如何就把店铺出租于我?」
崔正均是靠着租金吃饭的,需要的是稳定。租给他们这种初来乍到还不知将来如何的,其实不如租给淮阳当地商户,这样租金收的更稳。
「我和大姐都是原籍京城来此谋生,算是同乡一场,彼此照应也很应该。而且我家那些伙计我多少也知道,要是没有沈大姐的手段……父亲临终之时又特别关照过,我并不想违逆了父亲。」崔正均说着。
简单来说崔家那些伙计欠调教,看沈氏打李大爷那一场就能知道,沈氏绝对是个有手段的。更重要的一点,沈氏初来乍到,盘下一个店面一时间想找到合适伙计并不容易,要是其他人盘下来,带着自己的伙计来,或者再找一批人,直接把这些人开掉,未必想花这个心思。
「原来如此,大爷考虑的周到。」沈氏笑着说,她确实很需要伙计。正事谈完,沈氏也显得轻松许多,这时才问崔正均:「敢问崔大爷,这墙上对联出自谁的手笔?」
崔正均正喝着茶,听到沈氏问起,也站起身来,神情有几分自豪的道:「是我去世姑母的手笔。」
「好字。」沈氏真心夸着,细看时却留心到下面的落款,崔玉莹。
沈氏顿时一愣,她虽然自幼跟着父亲识字念书,但十来岁时,父亲还特意请了崔先生过来教导她。主要是当时京中未出阁的女儿几乎都受过崔先生的教导,当时沈父满心想着如何给她嫁个好人家,也随大溜的把崔先生请来教了她一年。
一同受教的除了沈氏外,还有两个表妹,图方便都在一起念书。沈氏当时年龄还小,对于未来充满了迷茫,父亲中举带着一家人入京为官,刚刚进入京城社交圈中,对于京中的一切都那么陌生,父母又一直希望她能嫁个好人家,她自己都不知道将来在哪里。
崔玉莹教的很认真,一年时间里,很深的师生情谊说不上,相处的也算愉快。让沈氏现在想,她跟崔玉莹有些地方很相似,又有根本区别,崔玉莹的终身不嫁在这个时代里太反抗了。而她则是在守着大规则的情况下让自己过的更好。
「大姐认识我姑母?」崔正均疑惑的说着,崔玉莹教的应该都是名门闺秀吧。就他所知的韩家两位姑娘,一位给状元公当了填房,另外一位再嫁嫁到了何家。沈氏要是跟她们有差不多的娘家背景,怎么也不至于到淮阳来经商。
沈氏笑了起来,看向崔正均的神情十分感叹,道:「真是山水有相逢,当年在京城我曾受崔先生教导过一年。」
崔玉均显得更惊讶了,昨天路遇沈氏时他就觉得沈氏气度不凡,但怎么也没想到她竟然是京中名门闺秀,就按道理说就是道家中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不至于让女儿抛头露面。心里有几分好奇,但这话也不好问,只是道:「那还真是机缘巧合。」
「怎么也没想到还会在这里遇到以前故人。」沈氏说着,又问:「崔先生坟在何处,师生一场,我想到先生坟上看看。」
「就在城外山上。」崔正均说着。
沈氏叹口气,未嫁女不能入祖坟,灵柩也不能运回家乡去,只能在外头葬了。问清楚地方,初三清明她肯定会去上坟。
两人说话间沈强来了,沈强来的时候还满脸不服气,沈氏也没说其他,只把合同拿给沈强看。沈强看完当即不吭声了,他来签不定来,沈氏过来就谈妥了。两人签字画押,本想直接去衙门公证,结果都到中饭时间了,崔正均唤婆子去外头置办了酒菜请沈家姐弟吃饭。
沈氏想着崔正均正守着孝,本想推辞,却又没推过。便又吩咐婆子,不用酒菜只在家中随意收拾素菜就好,这跟守了一,两年后还不同,崔老爷估计才过百天。
四菜一汤端上来,全是素食,更说不上精致,沈氏和沈强却都不挑剔。席间沈氏又把崔正均重新介绍一回,虽然说不上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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