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文瑾爱他,翻来覆去地看这些信,这个秘密,就永远只有钱隽知道了。
文瑾也是早晨天气太冷,吃过早饭,又钻进被窝,拿着来信出神时,偶然发现的。当时,她的心刹那间便融化了,激动的泪水,打湿了枕巾。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虽然相隔万里,他们的情意却紧紧相连。
活了两世,文瑾还没对那个男子如此动心,她再也没法给自己设置后路,只想奋不顾身扑进这份甜蜜里,哪怕是焚毁自己烈焰,她也要如扑火的飞蛾一般去拥抱爱情。
“公子,你画的义肢,铁匠铺子打出来了。”石榴在外面汇报。
文瑾收起信笺,放进枕边的小皮箱,然后才把石榴叫进来:“我不是让去修改吗?”
“改好了。”
说话间,石榴手里提着东西走进来:“镇上的铁匠师傅说,这一回,他们确实全用最好的钢材,保准又轻又结实,弹力也大。”
文瑾拿在手里,仔细检查,果然是按自己给的尺寸做的,和皮肤接触的地方,也打磨地圆润光滑。
“把这个给郑在新。”
“是!”
“让人搀扶他练习,若是没法走,总是摔,告诉我一声,说不定还要修改呢。”
“哦----”石榴笑眯眯转身就走,郑在新毕竟是京城长大的,他嘴里的新鲜事儿,把石榴迷得晕头转向,小姑娘现在最喜欢文瑾派她去找郑在新了。
文瑾给郑在新安排的仆人黎林,干农活有些笨,蒋春对其很不满意,但照顾人却是好手,又耐心,又殷勤,郑在新不管怎样烦躁,他都笑脸相迎,有空闲,不是帮着打扫,就是给郑在新按摩,外院的几个女人,都给文瑾感慨:差点看走了眼。
从这天起,黎林每天扶着郑在新,在外院练习走路,郑在新特别高兴,走的时间越来越多。这天,黎林小心翼翼地找文瑾:“郑大爷的腿磨出血泡了,我让他歇两天,他不肯。”
文瑾笑了一下,说到:“你把假肢磨得他出血泡的地方,用沙石打磨打磨,他没了‘脚’,还能走吗?”
“咦?对呀!”黎林一拍脑袋,跑了出去。
郑在新腿上磨的血泡下去,他不敢那么拼了,等腿上磨出茧子,总算不怎么疼痛,行动上,也寻找到了正确的走路姿势,不再摔跤,便要带着黎林,帮文瑾干活。
黎林又来找文瑾告状。
“你让郑大爷过来,我找他有事。”
郑在新来得很快,他又能走路了,简直兴奋地忘了形:“钱公子,他们在外面积粪,我也会干。”
“这个你就别费心了,我有件重要的事儿,正愁找不到合适的人干呢。”
郑在新立刻来了精神:“什么事?”
“郑大哥,你知道我在省城开铺子,但我从小在乡下长大,和大户人家交往的礼仪,以及交往方式,都有些摸不清。”
“这个好办,我教……”他不敢说我教你,想一下,改成了“我来教你的仆人。”
“好,郑大哥,我还有个饭店,里面跑堂的,招待贵人时也不到位,每月,都有人挨巴掌,我的人我心疼啊,不是他们做的不好,是我没教好----”
“好好,都包在我身上。”郑在新觉得自己总算有点用处,不再是个废人,情绪特别高涨。
“郑大哥,这就送你去省城,我还要回山窝二伯家住几天,哥哥都不在家,二伯和二伯母很寂寞。”
“应该的,应该的。”
文瑾的假肢,还是有缺陷,郑在新想要走快点,就得拄杖,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他的热情,郑在新觉得自己不再是个废人,还能为世子爷喜欢的女人出一份力,他不知有多高兴。
文瑾给孙冬平写了封信,派了家里两个下人,连同郑在新,一起送去省城,自己则带着石榴,让石启旺护送回了山窝。
韦氏和钱先诚,情绪都很不正常。
“二伯,二伯母,你们这是怎么了?”
“你哥来信了。”钱先诚说着,从卧室里拿出厚厚一个大信封,文瑾接过来,亟不可待翻阅起来。
文翰这半年,可以说是刀光剑影,步步惊心,现在,走出了困局,才肯给家里细说。
文瑾这半年,没少为文翰哥和路家表叔担忧,中江是水患重灾区,天寒地冻,百姓若是没吃没穿,少不了会铤而走险,她相信路灿和文翰不会做贪官,绝对会把朝廷的救济粮,一颗不剩的发给百姓,但,哥哥和表叔是好官,别人难道也是好的吗?别说是这个黑暗的封建社会,她穿来之前的文明社会,还有大把的贪官污吏呢。
若路灿手里没有粮、库里没钱,拿什么救济百姓?
官逼民反,首当其冲的,还是官儿,暴怒的百姓,有时候根本不管清官赃官,只管杀了泄愤,更何况每有灾情,有民变,总少不了有那么一两个有野心的家伙,以为是他们的机会来了,要改朝换代,而他们,就是顺应天意的“真龙天子”。
路灿和文翰,肯定不会同流合污,这样的话,他们就更危险了。
文瑾越是清楚这些,越是担心不已,这段时间,再加上对钱隽的思念和担心,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下巴尖的可以当锥子了。
喜欢农家贵女请大家收藏:(m.7dshu.com),七度中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