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她这个人藏不住情绪,什么都摆在脸上。萧锦云原以为,这样的人,才是最靠不住的。
而天葵姿色比秋笙更是胜了好几筹,在男人之间辗转,却不动声色,还能保住自己的身子。
这样的人会察言观色,会隐忍,最不容易对付。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杜爷才把账本给了天葵,只是没想到,十三娘还是技高了一筹,对付姑娘,她自然知道用哪一套。
杜爷看着那账本被呈上公堂,送到县令面前,便知道一切都完了。
加上小乞丐的供词,他手底下的那些人,也承认了杀人抛尸的事。
案子尘埃落定,犯人都签字画押收监进大牢里,县衙制作了文书报到江宁府,再报上去。罪轻罪重也都据实判了,杜爷跟那船老板是主谋,只等着秋后问斩。萧锦云隔着人群凑上去,看到那船老板的脸,果真跟那里甲有七八分的相像。那天晚上应该就是他了。
而他旁边,那里甲也跪在那里,低着头,浑身发抖。他大概是第一回作为被告的人,跪在这堂上,外面还围了不少百姓,脸都丢尽了。
但萧锦云却不同情他,先前他栽赃运来客栈掌柜的时候,可想不到自己也有今天。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诬告的罪,萧锦云听沈珩说过,是要连带反坐的。不过县令念及那里甲是犯人的哥哥,为五服以内的亲属关系,里甲这么做,也是救弟弟心切。
所以比照原诬告杀人判绞斩的罪,减了二等,只判了三年的徒刑,并且附加杖三十。
大家虽然也心服口服,但萧锦云却晓得,那县官也在有意包庇里甲,大约平日里里甲也没少给他好处。
不过,沈珩没有阻止,萧锦云也不会多说什么。里甲虽然包庇自己的弟弟,但是到底没真正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况且他们同里甲也有深仇大恨,得饶人处且饶人。
可十三娘心里却忿忿不平,亲自去县衙看着案子审完。她要防着天葵耍花招。
不过这种时候,天葵自保都来不及,哪里敢跟她耍花招。
萧锦云原本以为,天葵是个有气节的聪明姑娘,现在看来,也只是个以自己利益为重的普通人罢了。
她不知道十三娘许诺了天葵什么才打动了她,但日后,天葵的日子,未必见得还有先前好过。
萧锦云就站在十三娘身边,听她咬牙切齿地咒骂:“忘恩负义的东西,这种人就该立即处斩,还等什么秋后。”
可她也晓得,这是规矩,历来处斩都要等到秋后,那时候万物凋敝,才符合杀人的天时和地利。
萧锦云从前也听过这种说法,是从江先生那里听来的,不过,江先生还有另一种说法,便是本朝“死刑三复奏”的说法。
本朝法律规定,凡各地方的死刑判决作出后,必须三次奏报皇帝批准,待批准下达三日后方可执行。未经三次奏报批准的或批准后未满三日或超过三日执行的,均处以相应的刑罚。
江先生说,这个制度还是当年先皇定下的。先皇上是贤主明君,怕官员们都掌握了生杀予夺的权力,会以权谋私,造成滥杀无辜的局面。
所以干脆在律法中便写出来,生杀予夺的权力,只能由皇帝自己行使。
萧锦云那时听得半懂不懂,偏着脑袋问:“这个就是书上说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吗?”
江先生却笑起来,“你要怎么理解都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有这么个规定,倒也比让官员随便草菅人命的好。”
萧锦云想,先皇可真是英明啊!
萧锦云听江先生讲过不少关于先皇的事,戎马江山,帝后情深,那时候,她最敬仰的人,就是先皇了。
不过现在因为这个制度,他们想要杜爷死却不得,萧锦云心里还真有些着急。
十三娘心里也急,夜长梦就会多,杜爷现在不死,没准就能翻身。一旦让他抓住翻身的机会,倒霉的就是她们。
不过,急也没法子,她们只能等着。
沈珩的案子是跟这件案子一起审的,小乞丐是目击证人。
萧锦云先前一直担心,这案子他们哪里去找凶手。但沈珩却一句话惊醒她这个梦中人,找凶手是衙门的事,他们没有这个义务。
他们要做的,只是证明自己的清白。
至于能不能找到凶手,那就是衙门的本事了。到时候怎么向上级交代,那也是衙门的事,与他们无关。
萧锦云恍然大悟,看着沈珩:“你怎么懂这么多,我怎么就想不到?”
沈珩笑笑:“这也不是我想到的,术业有专攻,我不做这行,也不精通此道,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
最后一句话,他说得意味深长,萧锦云却忽然想到一个人。
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个人既然能收陈礼州的银子,为他出谋划策,为什么就不能收沈珩的银子呢?
第107章:少管闲事
可是这事他们还是低估了杜家的作用,那杜老爷咬死不松口,就说他们跟小乞丐是串通一气的。
没有证据,自己侄子就是被这些人害死的,除非他们能找出凶手。
杜家的目的其实司马昭之心,先前萧锦云也听杜静若提过,找不到凶手,案子就这么结了,沈家不会放过杜家的。
杜家不想担这个责,就不会轻易放过沈珩这个替罪羊。
那县令不是个明察秋毫的青天大老爷,若是换了别人,自然是要讨好杜家,人犯抓了也就抓了,关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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