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老高,名副其实的老,满脸皱纹,穿着件破烂的羊皮袄,盘坐在炕上。他对面幽暗的光线里,坐着个贵公子,穿着件华丽的貂皮裘,手里捧着个莲花纹小暖炉,如瀑青丝尽数拢起,随意用根紫色珍珠带松松垮垮绑在脑后,肌肤无暇赛玉,精雕细琢的五官,杏仁般得眸子里黑的像最深沉的暗夜,闪着一点最明亮的星光,嘴角挂着没心没肺的笑容。
绝对不合适的人呆在绝对不合适的地方,感觉很古怪。可是从他泰若自然的神态中,又觉得也不算多么古怪。
老高叹了口气,再次给他斟满酒杯:“小王爷……不,现在是南平郡王了,你这新婚大喜,窝在俺这里老不回去也不是办法啊,总不能躲一辈子吧?”
“啰嗦!”夏玉瑾停下筷子,挑了他一眼,“还嫌爷会吃穷你吗?喜欢吃你家羊肉,是看得起你!别忘了你还欠我七百八十七两的债,我这些天才吃了你五两银子的羊肉,你倒喝了我二十两的好酒!”
老高口头上客气,神态里却没半点畏惧,乐呵呵地说:“不敢嫌不敢嫌,郡王光临,蓬荜生辉,就算再吃个百八十天,也要招呼的。”
“你只想招呼我的酒罢了,”夏玉瑾撇撇嘴,喝得几口闷酒,听屋外雪声寂静,手痒无聊问道,“老高,再来玩几把?”
老高放下手中碗筷,笑眯眯道:“那感情好。”
夏玉瑾笑道:“哈,不怕再输个几百两?”
老高:“不怕不怕,反正不管欠七百两还是欠七万两,俺统统还不起。”
“呸!”夏玉瑾板着脸,敲着桌子,半真半假威胁道,“大胆刁民!竟敢戏弄本郡王!还不起债就把你女儿拖去卖了!”
“那感情好啊!俺快愁死她的亲事了,”老高两眼发光,大喜过望,“这次是卖去黄御史家还是张尚书家?刘太尉也可以啊!俺打听过了,都是规矩人家啊,好好混上几年,配个小厮管事衣食不愁,放回家嫁人也是脸上贴金。”
夏玉瑾被他呛得差点把羊肉喷出来,趁着三分酒意,用嘲弄的口吻道:“算了吧,就凭你家那出名泼辣的丑闺女?还想嫁出去祸害人?若有人不要命敢娶她,老子就添二十两银子给那倒霉鬼……”
老高还没等他说完,立刻接口:“俺先替翠花谢过郡王添妆了!”
夏玉瑾瞪着他怒道:“去!是给他压惊!”
“一样,一样,”老高装作看不见,殷勤道,“来来,再吃两块羊肉压压惊。”
夏玉瑾气得狠狠“呸”了他一声。
酒入愁肠,他想着家里更彪悍的女人,只觉倒霉更甚,不由唉声叹气起来。
老高见状,劝道:“郡王,木已成舟,你就认了吧,发泄够了,就该回去了。”
夏玉瑾强硬道:“不回!老子不要见那婆娘,脸都快丢得没法见人了。”
老高:“郡王……你丢脸丢得多了,不差这一件。”
夏玉瑾恼羞成怒道:“自个儿愿意丢脸和别人逼着你丢脸是两回事!我喝醉酒愿意学狗叫是因为我高兴,若是别人逼着我学狗叫就是耻辱!”
“骂你的那不长眼家伙不是被你用仙人跳设计,折腾得半死了吗?气也该出得差不多了,总不能躲一辈子吧?”老高苦口婆心,“何况大将军巾帼豪杰,长得虽然爷们点,细细看去却也不差,你比比俺家那贼婆娘,独眼黑胖,凶悍霸道,稍微对路边女人多看两眼,就能操起木槌追着俺揍上两条街,还不是一样混了那么多年。”
夏玉瑾冷冷哼了一声。
老高叹了口气道:“老头子活了六十年,也看透了。女人最重要是能掏心掏肺地对你好,真心真意地顾着你,其他相貌啊性子啊,统统都是虚的。”
夏玉瑾冷笑道:“她会对我好?太阳从西边起吧?”
老高再给他斟上酒道:“没相处过,咋知道呢?”
夏玉瑾摇头道:“老子是个爷们,说不要就不要!决不受女人压制!”
“说得好,南平郡王果然够爷们!”
随着响亮的鼓掌,破竹帘掀开,寒气扑面而来,进来的男子瘦高身材,穿着身朴素青衣,银鼠夹袄,踏着长靴,披着避雪斗篷,脸上被冻得发青,五官看似平常,却很吸引人视线,尤其是那双细长眼睛,半眯起来,就像头玩弄猎人的狡狯狐狸。
“胡青?”
作者有话要说:男配出场了。
男主真的是郡王不是郡主啊~
他已经够可怜了~不要再火上浇油了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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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狐狸军师 ...
“胡青兄来了?快来喝一杯。”夏玉瑾急忙让老高再拿个酒杯来。
胡青嗅嗅空气中的香味,尝了口羊肉,笑道:“亏你找得到这家小店,味道绝了。”
夏玉瑾自豪道:“那是,满上京吃喝玩乐,能有人比我精吗?东西呢?”
胡青伸出手,纤长的指头上挂着个小葫芦,轻轻放在桌上,拔开塞子,沁出阵阵酒香。
夏玉瑾闻了闻,赞道:“果真是东街巷口望阳楼埋地下十八年的女儿红,不用权势压人,那吝啬老板居然舍得卖给你?倒是使得好手段。”
胡青朝他摊开手掌道:“愿赌服输。”
“老子还会赖你赌账不成?”夏玉瑾在袖中摸了半响,抽出张一百两银票,拍入他手中,又问,“要不要再玩几把骰子?”
胡青摇摇头:“人贵自知,我摇骰技术不如你,不赌也罢。”
女儿红斟上,驱了寒气。
酒过三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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