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大学读书的时候,我所追求的艾蕾是多么的纯洁无暇,她美丽漂亮、心地善良,能歌善舞,学习成绩在全班、全年级名列前茅,追求她的人很多,她都不为所动,对我一往情深,我太幸运了。毕业以后,她摒弃世俗的偏见,死心塌地跟着我,和我一起到山沟里工作和生活。
那时候,她只有二十来岁,稚气未脱,齐耳的短发在阳光下泛着金黄,脸庞白里透红,浅浅的酒窝儿,甜甜的笑容,让人心驰神荡。
其实,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就有人想从我这里把她夺走了,不过,那只是一个几岁大的孩子。
初来洞村小学,山沟里的孩子哪里见过这样带着清纯香气的女老师,尤其是班里年纪最小的顺顺,简直象喝了汤,死心塌地地迷恋上了这位美丽清纯的美女老师。从来仗着年纪小耍赖皮的他,自从见到艾蕾的那天起,仿佛换了个人似的,腼腆、羞涩、甜蜜、快乐与日俱增,涨满心口。因为能够日日从清早到天黑眼望着他心目中的仙女姐姐,小顺顺开始兴奋地期待着上学,并用心记住了从她嘴里流出的每一句话,记住了从她脸上荡漾的每一种神情。最让小顺顺陶醉和眩晕的是,每次同学们放学回家,都要翻山越岭,他年纪最小总是走在最后面。回到家时,天已经黑透了,害得母亲总是在家门口眺望。自从艾蕾来了,为了让大家早点儿到家,加上小顺顺故意撒娇,她总是一路上背着他,宠着他,她喜欢这个活拨可爱的小男孩。小顺顺也觉得这是他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被她软软地背着,伏在她的肩上,小脸抚着她的秀发,闻着她的香气,半睡半醒间朦胧地望见星光,被夜空中划过的流星晃着,断断续续地听着小伙伴们和她一路的欢笑。小顺顺真希望这样的路永远也不要走完,从前害怕的夜路、长路,因为她,变的神奇而充满温馨。
小顺顺对她的迷恋,差点打翻了我的醋瓶子,有时候我自己感到好笑,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对她的痴迷,只能说明艾蕾的纯真,美丽和善良,我还能够说些什么呢?那时,她爱着所有的孩子,更主要的是,她深深地爱着我。她和我患难与共,生死相依。没有怨言,没有牢骚从不怨天尤人,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艰辛。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她也从未背叛过我。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太对不起她,作为她的爱人,她的老公,我没有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问心有愧,有时简直看不起自己,我也曾经暗暗发誓,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换来她的幸福,让她过上好日子,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发达了,我要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如今,我当官了,有权有势又有钱了,确实发达了,今非昔比了,她却成了我们的恩人的人,我该怎么办呢?
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每个人都在追求,追求理想、追求信仰、追求金钱、追求地位、追求幸福、追求爱情、追求享乐、追求富贵荣华、男人追求女人、女人追求男人,永远乐此不疲,世代相承。如果离开了追求,生活就是一潭死水,没有波澜,没有趣味,没有生机。在追求的过程中只问目的而不择手段。一旦追求的东西到手了,感觉好像在追求的过程中失去了什么,为了把失去的东西加倍找回来,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周而复始,循环往返,永不停息,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过去爱艾蕾,现在仍然爱她,艾蕾过去爱我,现在仍然爱我吗?
爱,很好,但爱是艰难的。因为我们去爱别人,这也许是上天给予我们的最艰难、最重大的任务,是最后的考验与测试,是最高的工作。别的工作都不过是为此而做的准备。所以,那一切都还刚刚开始的人还不能去爱,他们必须要学习,必须用他们整个的生命,用一切的力量,用集聚了他们的寂寞、痛苦和荣誉感的心去学习爱。在这个长久而专注的学习过程中,爱就会永远地铭刻心扉——在深深的寂寞中孤独地等待,是为了所爱的人。爱的要义并不是什么倾心、献身或二人的结合,如果仅仅为了结合,那会是怎样的一种结合呢?是一种糊涂的、不负责任的、轻率地结合。爱,对于个人是一种崇高的动力,是去成熟并实现自身的圆满、去完成一个世界,是为了另一个人去完成一个自己的世界。这是一个艰巨的、不可妥协的目标,用坚定的信念,向远方召唤。因此,人们应该把爱当成他们的必修课,当成他们的全部工作的意义,并在其中昼夜不停地探索、耕耘、劳作、锤炼,去使用和享受那些给予他们的爱。至于倾心、献身以及结合,还不是他们所能做的,还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克制,那是最后的终点,也许是我们现在还几乎不能达到的境界。爱不能太自私,爱一个人,就是希望她过得更好。
我仍然是爱艾蕾的,那么,既然爱她,她过得好就是我的目标。
看过千千万万的风景,也比不上回家的美丽。
我想追求的东西都到手了,我再也不是那个在荒蛮的大山上衣不蔽体、吃糠吞菜咽树皮草根观音土的“野生动物”了,也不是身陷穷山沟里的穷教书匠了。
人应该知足。不是说知足者常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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