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得要命。这天我给夏文麒生活费,他接了以后,才闲闲地说:“其实管我伙食这件事,你反悔也行啊。”
我呸他一口:“你见我什么时候反悔过?”
“是啊。”夏文麒的死鱼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你啊,就算后悔也会烂在肚子里,逞强。”
“夏半仙!夏面瘫!你别笑了,怪恶心怪变态的。”我觉得身上发毛,比吞了苍蝇还难受,“我走了,脆脆先帮我保管着。”
“你老带着骷髅头乱跑什么?”
“脆脆是我的护身符,一刀切老师说了鉴于我表现良好,把脆脆送给我做纪念品的。”
“你俩都不大正常。”夏文麒接过脆脆,很嫌恶地塞到包里,“我回家了,走路看车,拜拜。”
他从一人高的墙头跳下去,背着夕阳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坐了一会儿,也跳下去,乘车去打工的动漫餐厅。以往我很讨厌夏文麒跟着我的,即使我俩狼狈为奸的关系根深蒂固,我还是讨厌跟夏文麒搅在一块儿,讨厌他的死鱼脸和自以为是。当然夏文麒也讨厌整天生龙活虎精力无限的模样。可现在连头疼我的夏文麒都开始担心我,看来我的状态真的很糟糕。
我想念叶榛,非常的想念,想得快死了。就算我把他的号码从手机里删掉,但是脑子里那串滚瓜烂熟的数字却删不掉。
杏子说二十一天养成习惯,这一个多月都过去了,我还是想念叶榛。想念他孩子气的笑容,还有明亮的双眼,叫我祖宗时的无奈。有什么东西在骨头里生根发芽,已经很难剔除。那就长着吧,看你能枝繁叶茂,还是枯萎凋零,都交给时间。
嗯,时间真是残酷的东西。
转眼就到了四月底,天气开始渐渐热起来,白杨树上长出了长长的毛毛虫,在微热的熏风里呼啦啦地往下掉。
这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跟张眠通电话,我喜欢听他讲在山里逮兔子和野猪,听他讲当地的风土人情,比中央三套的《人与自然》还有趣。只是聊着聊着,他聊得忘形大脑短路,无意间透漏给我一个消息:卓月要结婚了。
我傻傻地抓着话筒,五味杂陈,这也太快了,刚甩了叶榛没三个月,准备嫁妆也来不及啊,竟然要结婚了。我恨恨地磨牙,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恰好次日是周末,我直接杀到叶榛的学校,站在他面前,瞪着眼说:“我都知道了!”
他看起来倒是很高兴的样子:“你知道什么?”
“卓月要结婚了!那个没良心的混蛋女人!”我把牙咬得咯吱咯吱响,“我恨她!”
叶榛伸手弹了一下我的额头,声音低低的:“又犯傻。”趁着我火冒三丈地喘粗气,他扬着迷人的笑脸露着珍珠贝齿,“饿了吧,我请你吃饭。”
“谁稀罕吃食堂啊!”
“只有食堂。”叶榛省钱省得很无耻,“要省钱娶媳妇啊。”
“娶我吧,不用你省钱!”说完我才知道自己又犯错误了,说了不纠缠他,只能吐了吐舌头,“我开玩笑的,我已经快忘记你了,很快就会忘干净的。”
叶榛心情很好的样子,笑得那个如释重负心花怒放。
我在他的学校里玩了整天,晚上回去的地铁上,我收到叶榛的短信:果果,谢谢你愿意原谅我,^_^。
我愣愣地看着,那专属叶榛的调皮的笑脸符号,无奈地笑了。这个傻瓜,他到底在谢我什么呢?明明都是我在纠缠他,可是我的到来却让他那么高兴。在叶榛的世界里,我根深蒂固,我是他喜欢的小朋友,他愿意尽心疼爱的小朋友,却与情人沾不上半毛钱的关系。
几年的感情已经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割舍的。
既然割舍不掉,就让时间来成全吧稀释淡忘或者积累成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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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月选择在五一结婚,真是土气的日子,在b市六星级的沿江酒店。
迎亲的车队里不乏让人流口水的名车,绕着市内的环路转了一整圈。因为六星级准备的自助餐婚宴里不少好料,我便缠着叶榛带我来混吃混喝。我们在酒店碰面,我从没见叶榛穿得那么正式,合体的休闲西装,胸口别着一朵玫瑰和伴郎的胸牌。
他真是帅得惨无人道,比那个新郎不知道英俊多少倍。
“你什么时候变成伴郎了?”
“伴郎临时有事来不了,于是月儿就拜托我。”叶榛稍稍正了正领带,“怎么样,帅吧?”
那笑容真是得体,我点点头,喉咙被塞住,整个胸腔都被塞住。我拼了命去爱的叶榛,那个女人却这样委屈他遭践他。我低着头跟他进了酒店。顶层是全玻璃景观,很是豪华,新娘与新郎挽着对方的手,在司仪的主持下进行着人生中最幸福庄重的一刻。
这婚礼的司仪真他妈会煽情,什么感谢父母,感谢人生,感谢老天爷,把双方家长都说得眼泪哗哗的。我扭头看坐在旁边的叶榛,微微上扬的唇角,滚着水光的眼睛,微微颤抖的手指泄露了他的情绪。
我心如刀绞,仪式的最后,伴郎和伴娘拿着婚戒上台。我不管任何人的眼光,像保镖一样亦步亦趋地跟着叶榛,听见不少窃窃的笑声。叶榛把戒指递给卓月时,真诚地说:“月姐,姐夫,祝你们永远幸福。”
卓月红着眼:“谢谢你,小榛,你的祝福对我很重要。”
他继续微笑,而后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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