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是你们家的什么人?我昌哥的本事居然只有逃跑的份,并且还只能让我一个人逃,他还得当牺牲品才能换得我逃命!”
“是我兄长家的一位西席。”武皓说:“此人确实是有些本事。”
“再有本事也不过一个教书先生。”李成秀不甚在意地道。
武皓点了点头,指了李成秀的脚下:“公子似乎可以放开我这不争气的外甥了?”
“哦,哦,哦。”李成秀连忙将脚挪开,甚是有些不好意思:“跟您聊得太投机,一时将他给忘了。”把齐胖子扶起来,殷勤地替他拍着衣袍上的灰尘,倒是一片好意,只是那拍灰的声音甚是有些响亮。
“不劳你了,不劳你了。”齐胖子今天晚上特别地乖觉,明明是吃了亏,却也生忍着。
武皓不苟言笑,却是个外冷热内之人,他力邀李成秀共聚。
既是做了面子在前,这份情李成秀也是要领的。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李成秀先行谢过。
也不另寻他处了,就在此找了一个雅致的房间,叫上了一席酒菜,又唤了伎人陪侍,笙竹丝琴地听着,美酒佳肴地品着,倒是惬意。可真正让李成秀惬意的是那个黑衣劲装的少年果真是武皓的随从,并且身份似乎并不高。——那个齐胖子,居然只因为人家没有把酒盅的位置摆得顺他心意,他就言语刻薄地训斥人家!
“我瞧着这位小哥甚是有些面熟,却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了。”此话一出,李成秀就禁不住脸红。倒不是因为在搭倾心之人的话,而是自己这搭讪的方式也太了。好俗!肯定会被人笑死了!好想捂脸……
“哦?竟有这事?”不想武皓诸人竟当了真。
对哦,这里可是古代,人心还很纯朴的,不会多想的。
“是啊!”李成秀好生庆幸。
“慕轩倒是第一次下江南,李公子去过长安?只是长安城中居有百万人口,倒是有缘了。”武皓随口说着。
“我却是从来就没有去过长安。”一个谎言要用一百个谎言来圆,太费脑细胞了,李成秀果断地决定将这个谎结束在此。但是要该怎么解释自己会看着这个叫慕轩的少年眼熟呢?
“如此倒是奇了。”武皓说:“慕轩之前一直居在长安,这次来扬州还是第一次出门,而这次来扬州也是今天晚上我们在集市相遇后才到,想必你们之前也该没有见过才是。”
“是啊。”思来想去,李成秀也只能又用一个老套又烂俗的借口来圆这个场了:“其实我不仅是觉得看着这位慕公子……”
“他不姓慕,他姓薛。”武皓甚是好意地插言。
“哦,原来是薛公子。”李成秀连忙改口,道:“其实我不仅是觉得看着这位薛公子眼熟,就是您李公子我也觉得甚是面熟。”瞅了一眼齐泰,微微一笑,“在书院一众同学之中,我亦是与齐泰最为投缘。”
“你跟我投缘?”闻言,齐泰顿时将眼瞪得老大。
“是啊,难道你不是这样觉得吗?”李成秀笑容可掬地问齐泰。
齐泰一愣,竟然顺着李成秀的话应了:“是哦,好像整个书院就你一个人理我,旁的人都不跟我玩。”语气十分地认真,似乎还有些自我检讨的味道。
……
☆、第34章:夜半
“如此,倒真是咱们有缘分了。”武皓说:“我亦觉得与公子甚是有缘。”
呵呵,呵呵呵,李成秀也只能如此这样了。
“听得公子说你们是从长安来的?”李成秀问武皓:“不知公子来扬州是为了,公干?”
“求学。”武皓的答案出乎意料,更出乎李成秀意料的是:“家中父母长辈请托了人,让我拜了罗大家门下,我便是来赴学的。”
“罗,大家?”李成秀问:“该不会是我想的那个罗大家吧?”
“正是泮西书院,百草堂的罗教授。”武皓冲李成秀举杯:“李兄,以后我们就是同窗了。”
“呵呵,呵呵……”李成秀嘻滋滋地泯下这杯酒,这下子可好喽,这个武皓成了她的同窗,正好造就她的“近水楼台先得月”。
按照当下朝廷法度晚上是要宵禁的,纵使今天是中秋全城狂欢之夜,也是要宵禁的。所以啊,当下人的夜生活还是很不自由的,除非不怕你家的黄脸婆让你跪搓衣板儿,那么你就可以夜不归宿,在外欢乐一整夜。当然,这个前提是,没有一个拎着棍子管着你的爹,要不然你照样得到点儿归家。
李成秀没有黄脸婆让她跪搓衣板,但却正好有一个拎着棍子管她的爹,所以,就算是玩得晚了点儿,李成秀也不敢夜不归宿。【零↑九△小↓說△網】——趁着老爹鞭长莫及暂时管不着也不能太忘形啊,须要知道是账都会有清算的时候的。
到了点儿,店家便安排小厮挨门挨间儿地跟客人打招呼,告诉客人们已经二更天了,要回家去的该起身了,要留宿的也该派人给家里打个招呼了。
李成秀和武皓等拜别,约定第二天在书院见,到时候再畅谈。
地目送走武皓他们,李成秀喜滋滋地准备离开,一转身,被站在面前的人吓得惊叫:“啊!”
“怎么了?”听得惊呼武皓探出头来察看,只见得一个五十来岁的老者,拎着一根小儿臂粗的棍子,正挥舞着朝李成秀的身上招呼。武皓大惊,忙道:“慕轩,快救人!”
武皓声起薛慕轩便纵身飞跃下马车,飞快地冲过来要救李成秀于棒下,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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