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老婆,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很快,刘茫就扯着他那五音不全的嗓子出现在方清雅办公室门口,可是,去推门的时候,却发现房门被方清雅给反锁上了。.
“你在外面等着,等我收拾完了,自然会叫你。”
听到了刘茫的声音,屋子里的方清雅便喊了起来,语气有些不善,似乎还在为刚才刘茫当着她的面,与贺紫帆亲亲我我而生气。
刘茫轻轻的“哦”了一声,也没有理会沙发上的灰尘,“噗通”一声,就躺在了上面,脸上依旧噙着似有似无的微笑,心里简直都要没死了。
对他来说,方清雅生气是好事,那说明她吃醋了。知道吃醋,那更说明她这心里还是挺在乎刘茫的。
一想到晚上又会和方清雅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甚至,有可能会睡在一张床上,刘茫就感觉到身体里的血液都热了起来;再一联想到搂着她睡觉的那种美感,贤弟也有些迫不及待了。
“嘭!”
听到刘茫在外面哼起了惬意的小曲,方清雅把一本没用的破书狠狠的摔在桌子上,咬牙切齿的自语道:
“混蛋,我发誓,一定要让你好看,一定要让你尝尝我方清雅的厉害!”
声音落下的时候,她来到了镶嵌在墙上的小型保险柜前,里面有一些属于她私人的贵重物品,这也是她必须要回来一趟的原因。
事务所里的那些卷宗什么的,让晏思彤收拾就是了,哪儿还需要她这个老板来整理?
输入密码后,方清雅打开了保险柜,美眸扫视了里面的东西一遍,最后把目光凝固在一只做工考究的小木盒上。
看到这只小木盒,她抿着小嘴,轻笑了一下,把它拿了出来,并慢慢的打开,一只由白金项链串起来的戒子,赫然呈现在方清雅的眼帘:
戒指黝黑,在她白色肌肤的衬托下,显得十分显眼;它造型十分古朴,细心观察便会发现上面雕刻着九条龙,姿态各异,一看就知道这玩意儿来历不凡。
看着这枚戒指,方清雅的思绪一下子就飘到了二十年前。
那一年她八岁,莫名的得了一场怪病,国内、国外的看了很多医生,谁也说出这到底是什么病。
束手无策之下,爷爷方伯雄带她去了一座海外的小岛,那里种满了桃花,漂亮极了。
当她从爷爷那里得知这座岛叫做桃花岛的时候,方清雅还记得自己还开玩笑的问:
“爷爷,那我们是不是来桃花岛找黄老邪的呀?”
“哈哈哈!”
方伯雄也被她给逗得大笑起来,还探出手来,宠爱的刮了刮她的鼻子,笑呵呵的回答她说:
“这里虽然没有黄老邪,但这里却有个叫做文老邪的混蛋!”
“文老邪?”
方清雅第一次从爷爷的嘴里,听说到了这么一个怪名。当时,她很奇怪,怎么会有人叫这么个怪名。
不过,在见到这个人的尊容后,她就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么个怪名了:破损的白色大褂,上面连个补丁都没有,露出了里面黝黑的肌肤;年岁看上去比爷爷要大上很多,一头的白发,满脸的皱纹;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头发乱糟糟的如同鸟窝一般,一脸的胡子一看就知道很多曰子没有整理过了。
这就是文老邪给方清雅的第一印象,印象很深,到现在都始终镌刻在她的脑子里。
不过,她却深深的记得,爷爷方伯雄对这个邋遢的老人恭敬极了,可那老头对方伯雄还代答不理的,气的方清雅还去揪那个臭老头的白胡子,来给自己的爷爷出气。
可恰在那个时候,她的怪病又犯了,疼的在地上直打滚。但是那个臭老头把她带到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地方后,也不知道使出了什么妖法,在她身上点了几下后,很多医生都束手无策的疼痛,竟被这老头给瞬间弄好了。
那时,她就觉得这老头不愧被叫做文老邪,真邪!
但更邪的是,这老头竟问她愿不愿意给她孙子做媳妇。那个时候的方清雅才八岁,对媳妇这个词,好像还没什么概念,在病痛的折磨下,想都没想,便一口答应下来。
然后,老人就把他手上戴着的那枚戒指交给了她,并叮嘱她这件事谁都不要告诉,就连方伯雄也不要说。
方清雅还记得,那个文老邪还故意吓唬她,说她要是把这事说出去的话,她的病还会再犯,会比现在还疼。
吓得方清雅紧忙答应,并发誓死都不会说出去。
最后,老人也不知道使用什么妖法,把她的这个怪病给治好了。离开桃花岛的那一天,老人还特意叮嘱了一下她别忘了给他孙子做媳妇的事。
并且,老人还告诉她:十五六年后的某一天,有一位无比英俊的帅哥,会拿着一枚同样的金色戒指找她,到那个时候,你直接嫁给他就行了。
后来大了,方清雅知道了媳妇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当时,她还为自己的年少无知而羞的一塌糊涂。
可整整二十年过去了,那个臭老头嘴里的帅哥也没出现,方清雅一直把这事当成老人和自己开的玩笑,始终珍藏在自己的内心深处。
如今,再看到这枚戒指时,她不由的想起了那座神秘的桃花岛,那个神秘而又邋遢的臭老头,心里琢磨着和爷爷商量商量,再去一趟儿那里,把这枚戒指还给那位老人。
虽然,方清雅不是什么考古学家,也不是什么古玩爱好者,但她凭直觉,还是能够感觉到这么戒指不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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