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吴铭有空便会到余大爷那里坐一坐,喝点小酒。后来他发现,余大爷那个装废书的房间,简直就像永远掘不枯竭的矿床。他不断的挖掘走矿产,矿产又不断地填满房间,各色各样的书都肆意地躺在那个房间,有好些几乎还是全新的,就被论斤头卖掉,实在很可惜。有一次,吴铭亲眼看见两个大学即将毕业的小伙,一人抓一头,拧着一个沉沉的麻布口袋颠簸着到了余大爷哪儿,手一放,击起厚厚一层灰烬。好不容易歇口气,两个小伙满意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拿着卖掉的钱,加上角票整整十二块,于是欢快轻松地走了。
余大爷看吴铭如此痴迷,索性每次收来废书以后,先让他挑够了看够了再处理掉。对此,吴铭是既感激又愧疚。他没有钱报答,只好把这份感情转移成敬重与爱戴,最后这些感激与知遇的元素又凝聚在一起,组合成纯真的情感,有时,他甚至就认为,这余大爷就是他爷爷。
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吴铭对余大爷的故事产生了兴趣。在一个黑如泥酱般的夜晚,吴铭走到了小胡旁,他本打算到余大爷那儿聊些话,可是走到中途又觉得时间太迟了。于是便往回走,这时身后突然一阵凉风强烈流动,一个赤条条的大黑影子从他旁边快速掠过,可能黑影太在意行走的速度,从而忽略了脚下的石头。一个踉跄,尽然狠狠跌地跌在了地上,手表调皮地挣脱主人,蹦到吴铭脚下,吴铭伸手还给黑影,黑影痛苦万分地说了声:“哎呀,谢谢你,谢谢,哎哟疼死我了……”,这声音充满让人怜悯和同情的声调,可着实把吴铭吓了一跳,听这声音不是余老板么?大半夜的他在外干啥?还是从余大爷那儿过来的呢?但毕竟他也不好意思去问别人的私事,并且想想也不关自己什么事,也就不再多想。
夜后的早晨,吴铭见余中肿着大半边右脸,但依然活气的磋着那两个铁鸡蛋,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甚是滑稽。
余宛然自从和王国栋好上后,周末很少回家了。她一心一意沉寂在自己的甜蜜世界里。爱情,就像是一个王子用世界最温存的肥皂酿制的气泡,女人躺在气泡里甜蜜地睡觉,有一天气泡会轻轻的破裂,女人从气泡摔下。结婚的那一部分人是被王子接住了的,另外一部分,也就狠狠地摔下,独自疼痛。当然,恋爱中的余宛然看不到也想不到,他觉得王国栋一千个好一万个好。就是这个在宛然的眼中千好万好的男人,却像奔放的河流,在**的河床下,悄悄地隐秘地涌向另一个彼岸。
吴铭上余大爷那儿的时间越来越频繁了,他看的书也越来越多。在他心中,开始有个模糊但坚定的胚胎。胚胎发芽,抽青,就只等着一场甘露,让它好好吮吸,最终长成大树。
余大爷常说:“吴铭呀,你以后有何打呢?,不会一辈子都这样,一边打工一边看书吧?”
这时吴铭总像憨厚的傻子一样,答道:“对啊,和大爷在一起,啥都满足。”然而余大爷还是能看出吴铭眼中的不甘,不甘中的迷茫。余大爷并不只是一个啥也不懂的糟老头,相反,他正是因为懂得太多,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境地。关于自己跌宕的故事,他以后会讲给吴铭。
现在,他只想告诉吴铭一件事情。
机会终于来了,那时的吴铭,正坐在废书房旁边的石梯上,手中拿着一份报纸,阳光火辣地照射在他的脸上,剩下一部分像金黄的刀口,划在报纸的一角。他艳羡地瞅着报纸上的“上善若水”四个毛笔大字儿,大字儿在吴铭手中不断抖动,分批享受着阳光的沐浴。他喃喃自语道:“多漂亮的字儿啊,要是我也能……”,这话大概被余大爷猜出来了,他故作高深地走下台阶,蔑视地盯了一眼报纸。然后慢慢梳理着下巴,尽管他的下巴并没有胡子。
他自信满满地说道:“哎呀,我看这个字啊,实在也不很好嘛!哈哈,哈哈。”
吴铭:“不管怎么说,这水平一般人也是没有的!”
余大爷:“这水平算啥,我都能写得比它好,信不信?”。
吴铭想,不会是余大爷老糊涂了吧,他一个收废书的老头子怎么可能会写大字,还比报上写得更好?要知道,报上刊登的那个书法家在当地可是响当当的啊。吴铭疑惑不解,余大爷已经冲进屋子了。
他出来的时候手上拧着一块陈旧的布,布上还有些许墨渍,他让吴铭舀一碗清水,一边缓缓地展开旧布。一支精致的玉竹毛笔先露出来,毛笔正中刻着一行娟秀的小行楷:“冷先生余白道之宝”。余老将毛笔轻轻的浸透在碗里,又轻轻地搅动了一番,这毛笔的笔头本是高精纯羊毛制成,雨水更加柔软丝滑,加之封笔之时洗净包好不曾留下墨汁在笔头。所以毛笔一沾水,就慢慢的融化,如洁白靓女,千丝垂发尽皆散去。毛笔湿透了,余老将水倒掉,让吴铭再去舀半碗清水来。“砚是好砚,就是老了,凑合着用吧”。吴铭缓缓倾注下水,他也很想看看余大爷到底要写个啥出来。余大爷慢慢的顺时针磨动着老砚,不一会,砚台里的墨就越来越浓,越来越粘稠了。突然,余大爷大叫一声:“好,收!”吴铭赶紧收住水流,差点没把老腰给闪了。现在,不用余大爷说,吴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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