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二十七章事件升级
沈十三9个人,带着飞虎队那种面罩,抗着机枪,腰上挂着手雷,将这帮城市警察跟交通警察打的简直就抬不了头,警察大楼门口一辆辆小车大车,被炸的火光四溅硝烟弥漫。
这样的火拼,比的就是一个火力,城市警察还好点,按队伍编制,一个特别行动队,配有一个机枪手,公路交警,都是手枪,左轮,或者弹夹式。
这些,哪拼的过沈十三他们9把机枪跟手雷配合的火力,且他们是一咕脑朝一个地方打,顿时就能让被集中的地方变成暴戾的炼狱。
且沈十三他们占着警察大楼的大门,而对方前面,是开阔的马路,车子被打爆,就没了个躲藏的地方,甚至有些躲在车子后面,被爆炸的车子直接炸飞。那场面,让隔了好几条街的米国市民,都心惊胆颤的。
而因为时间原因,街道上很多铺面商店商场都没有开门,熟睡中的市民,几乎都被惊吓而醒。
……沈十三他们最后还要来打警局,是有目的的,其一,就是把他们的安全部门搞成无头苍蝇,让城市警察这个人员编制最多的指挥部陷入瘫痪状态。
其二,让事件升级。
其三,让米国人搞不清自己这边到底有多少人,因为从供电站,到,到军用机场,到警察局,这种连贯性的事发,让米国人打心底害怕,且一定会猜测,待会还有哪个重要的地方被攻击,会不会是白宫,或者国会大夏,再或者五角大楼?
要知道,人家中东那边的基地组织已经扬言,要给你小米国人来一次比911更疯狂的报复,让你们知道小锅是铁打的。
而沈十三他们心里也很清楚,如今他们占了优势。这个优势也有几点。
一个是时间,他们的时间拿捏的相当好,那就是清晨,这种人们正酣睡在迷糊的状态时,却被各部门催促提前上班,就会显得十分混乱。
第二个,突袭,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在对方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一下把对方整蒙了。
第三个,避重就轻,比如在军用机场,对方的火力可不是一般的强大,所以搞了就撤。要不然,被对方的装甲车,战斗直升机追击,那就是个死,没有半点悬念。还有,他们现在打的是城市警察。城市警察,是每个城市安全人员编制最多的部门。可同时,也是装备最普通的部门,除了极少的机枪手之外,配的都是手枪。
手枪的配置,在单个作战中占优势,比如抓贼什么的,抬着手枪方便追击。而遭遇这种团伙式的作战,那根本就是挨打的份。
细一点的说:单个作战,如:一个人拿着机枪,跟一个拿着手枪的人打,拿机枪的人不一定占得了优势,因为单个作战中,敌对双方都没有能掩护自己的队友,那么,拿手枪的人,不管是躲避、还击、换弹夹,都比拿机枪的人方便快捷。
然而,一旦超过两个人以上的团队持有机枪,三把四把五把``机枪,相互之间打掩护,且集中时,所形成的火力网,就绝对能打的上百持手枪的人抱头鼠窜。
记得有一个现实的例子,米国银行劫案40分钟,两个穿着防弹衣的汉子,都手持200发弹夹式ak47(后来经证实,该ak好像``呵呵,好像是华夏仿制品,大家要先搞清一点,ak并非华夏研制产品,而是在前苏联的军事技术援助下,所研制出性能超过原ak的一种俗称仿制品。)
该劫案的两个劫匪,带了足够的子弹,弹夹是200发那种盘式的,案发后,两个劫匪根本就急着逃跑,而是悠闲的等着警察过来,以致很快就跟数10名警察对持,将这些警察打的哭爹喊娘,死伤过半。到后来,五六十个警察拿他们都没办法,都被打的不敢抬头,死伤不知道多少```一直等特种部队,带着狙击手过来,这才把两个劫匪给拿下,整个过程,进行了40分钟。在事发的那条街道附近的房屋,几乎都被打烂,厚厚的墙壁不知不打出多少个直径10离的洞。
沈十三他们至目前,占着时间,偷袭,避重就轻的优势。
而这种优势,在他们这种完全暴露的情况下,短短数分钟内就会消失。
因为米国的防爆警备队,特种队,空中监控打击力量,都会立即赶过来。
所以,沈十三他们将门口的警车全部打爆后,就往外冲,对方根本就不敢拦,也拦不住,谁敢冒个头,就会有一颗手雷朝他那里飞去。
沈十三他们夺掉了城市警察机枪手的机枪跟手雷,还将拿不走的,给炸了,让警察大楼里幸存的警察们,当真是有种上吊的冲动。
沈十三他们冲出来后,就开始丢烟雾弹,因为这时,接上的行人跟车辆都不多,没有给他们混迹人群的机会。所以,烟雾弹的掩护,是个好办法。
而这时,他们基本上把机枪子弹打光了,干脆把机枪全都丢掉,藏好手枪,往某个商场门口跑去。
该商场原本要开门,却因为这边的动静,吓得只开到一半,就没开了,沈十三他们一个个低身爬进商场。
而沈十三跟天狗,还穿着米装,进去后,沈十三就用英语喊道:“gogogo。”
他跟天狗,装着米国的官方人员,带着夜叉横穿商场,还抄着英语,对商场的工作人说:“都呆在屋子里,不要出去。”
完了,带着夜叉他们来到商场后门,顺路捞了几套服装。
出了后门,离附近的一个地铁站就很近了,一边走,一边换上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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