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用手指戳了戳她的脸,“水肿消下去了”。
常俪不满道:“跟你说了不要看,要看就看现在”。刚睡醒的脸不止浮肿,说不定嘴角和眼角还有东西,而且毛孔也会粗一些,常俪当然不想让余恒看到她这副样子。
“这有什么?你刚刚不是说我在你面前不用不好意思吗,那你为什么还在我面前不好意思呢?放心吧,你刚睡醒的样子不丑……”只是有点好笑。说到“丑”字,余恒感觉常俪的眼神突然带了点杀气,于是他把后面这句话默默地吞了回去。
常俪拆下头发上的皮筋准备重新梳一梳,刚起床的时候她只是随手绾了个丸子头。对着镜子,常俪看见余恒还在盯着她。她觉得有点别扭,于是便放下梳子伸手去推余恒,“你先进屋,不要看了”。
常俪哪里推得动余恒?余恒依然稳稳地站在那里。这是他第一次看女生梳洗打扮,幸好常俪只是简单弄一弄,如果还要扑粉描眉什么的,他恐怕就没这么耐心了。
常俪把散下来的头发理顺,然后一点一点拢到上面梳成马尾。
余恒开始提意见了:“别扎了,披着好看。”
“碍事。”常俪不理会余恒的意见,还是把头发扎了起来。
捯饬了十几分钟,桌上的菜已经没那么烫了。常俪坐下来拿起筷子,“醒过来就吃饭实在是太幸福了,简直是猪一般的生活”。
余恒忍不住说道:“猪比你勤快多了。你起得比猪晚,运动得比猪少,可是你竟然比猪瘦,真是不可思议。”
余恒竟然会吐槽,这可是个新发现,常俪瞥了他一眼又道:“猪每天不就是动动腿吗,我可是每天都要动脑的。由此可见,动脑比动身体消耗量大”。
常俪一本正经地说着歪理,余恒懒得和她打嘴仗,论证自己比猪高级有什么意义,他还是关心关心味道怎么样吧。
常俪中肯地评价道:“挺好的。你是不是在美国被逼出一手好厨艺的?”
“什么意思?”
“我在法国最后的那个室友,我刚去法国的时候他还不太会做菜呢,在法国住了一年就只会拌点沙拉什么的。后来我们合租的时候,他的厨艺简直是突飞猛进,中餐西餐都做得特别好,而且刀工能甩我两条街。格勒没什么中餐馆,就是有也不正宗,我估计他就是太想吃又没地方吃,所以只好自己琢磨着做了。”
余恒记得常俪说的这个室友,印象中这个人还劝常俪留在法国读博士来着,这可真是“居心叵测”啊。不过常俪已经回国了,他没必要再对这个人刨根问底,免得勾起常俪的回忆。
“我不是被逼出来的,我是早就会,不过生活在国外手艺确实会越来越好。我在美国只有最初那段时间认真做过中餐,后来我就随便做个三明治之类的,毕竟可以节省很多时间。想吃中餐的时候我会直接去中餐馆,美国不像法国,除了巴黎13区之外就没有唐人街了,我在洛杉矶找家中餐馆是很容易的。”
“原来你在出国之前就这么贤惠啦?”常俪揶揄地说道。
“是啊,我这么贤惠,你不考虑考虑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吗?”余恒认真地问道。
作者有话要说:
怀疑自己精神分裂,白天和晚上写出来的东西风格差好多,有时候一章之内都会分裂t^t
第106章3-27
余恒这是怎么了,反复提这件事?常俪觉得很奇怪,余恒不应该是这么着急的人哪。
常俪放下碗筷直接问道:“你觉得我们相处得不好吗?还是我们见面的次数太少?现在住在一起会不会太早了,我们才交往半个多月而已。”
本来余恒想过会儿再说,不过看样子他们还是现在就谈吧,否则吃饭都没胃口了。
余恒把桌子推到一边,然后握住常俪的手说道:“我们在一起的时间确实不长,可是我们已经认识将近十年了。和相亲恋爱的人不同,我们已经很熟了。我想和你住在一起不是为了和你发生什么,而是为了让你对我更有信心一点。”
常俪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住在一起和信心有什么关系?而且她什么时候对余恒没信心了?
余恒解释道:“初五那天晚上在小公园里你不是问我第二天会不会消失吗?这难道不是你对我没信心的表现吗?”
常俪觉得余恒想太多了,她辩解道:“那只是一个玩笑,你不是也用玩笑来回我了吗?”
虽然常俪确实是用玩笑的口吻说的,但余恒觉得她之所以开这样的玩笑也是因为自己在常俪那的信用一降再降。即使前一秒他们刚刚热吻过,后一秒她仍会怀疑他的感情。
其实余恒还能举些别的例子,但他不想表现得像一个纠结于各种细枝末节的男人。常俪不承认,他也不愿再较真。谈恋爱不是做数学题,非得一是一二是二。余恒转而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和我在一起是因为还喜欢我呢,还是为了成全过去的自己呢?”
常俪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问住了,她当然是喜欢余恒的,但要说没有成全自己的想法就太假了,她觉得大概是两种原因都有吧。即使心中有了答案,常俪却不想告诉余恒,她低下头心虚地说道:“我不知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余恒不能接受这个含糊的回答,他把常俪的脸抬起来又问道:“你是不知道,还是不想说呢?”
余恒看着常俪,他的眼神还是一如既往的温和,仿佛是在鼓励她说出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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