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日久生情”,岚烟觉得自己现在大概就是这么一种状况。她一个母胎的人,第一次和一个男人朝五晚九地相处着,舍去那身坏毛病不说,对方也算是一表人材,走在大街上连母狗都忍不住会回头的人物,因此岚烟还安慰自己,她对他动心也是实属正常。
就是作为第一次喜欢的对象,郑毅这种的,难度系数实在是高了点。
要告白?他要是有那么一会儿不怼她岚烟已经谢天谢地;要攻略?这人的情商和她根本就不在一条线上,她喜欢他没错啊,今天早上还特意化了妆才出门给他做早饭,但是他呢?一点都没看出来还大大咧咧地穿着裤衩在她面前晃来晃去,活像以前小时候住她家隔壁的邋遢大叔,你要她怎么攻略地起来?
尴尬。就贼尴尬。
岚烟决定不想那么多了,走一步算一步,反□□律也没有规定喜欢一个人必须要干点啥。
刚坐下,对面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谭咏儿就阴阳怪气地叹息一口气,说:“真是命好,有的人第一天就能排早班,真不知道是该说运气好还会后台硬。”
她说这话的时候身边有不少人听到,有两个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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