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黑沉得就像五年前我们分手时的那个雨夜,我在家喝到酒精中毒住院,左手也因为指骨骨折这辈子都没办法像从前一样灵活了。
其实我不太在乎身体上的伤,因为有心伤,比它痛过万倍。
直到我嫂子帮我请来的一个骨科医生,老医生那么睿智的眼眸唤醒了我的神智。他说,如果实在不行,就去旅游吧。
所以我在旅游的途中,写下这篇文章。
不是为了抒发痛苦,只是给七年来只为他喜为他悲的我,那么爱过他的一段岁月,画上一个句号。
我依然爱他,只是我不再对往事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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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明凌倒吸一口冷气,一阵巨大的痛楚摄住了他。
原来当年,母亲曾去找过她;原来当年,还发生了这么多事。
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仿佛这样才能使他不再感到窒息。
她写出来的这些让他感到巨大的难以置信,但是却明白她写的十有八九确有其事。
第一是因为她没有理由将假的东西写进文章里,她没有人可骗。第二则是他了解母亲和林饶,母亲也就罢了,林饶,那真的是个足够疯狂的人。如果真的让她感到了障碍的存在,她会毫不犹豫地清除它。
怪不得父亲前几年随便找了个借口退了他和林饶的婚约…怪不得就算是一向护着林饶的母亲对父亲的做法也没有说什么。
想必他们早就知道这件事,却一直都瞒着他。
钟明凌闭着眼睛仰头,觉得头脑一阵阵的发晕。
这是一个不容易的过程,他的整个世界都在崩塌和重塑。五年了,对赵谨言的怨恨一直在他心里积淀,早已融入了他的内心世界。可是现在,他突然发现,原来赵谨言和他,从头到尾都是受害者,他们本该站在一起,却被误会生生隔开。
原来他们,是被外力硬生生分开的!
司机听见后座的老板倒吸一口气,然后就没有说话,不由得从后视镜看了老板一眼。这一看就把他吓了一跳——boss的脸苍白得没有血色,整个人都在颤抖,汗津津的,眉头紧蹙,似有无数痛苦凝聚心头。
司机小心地出声询问:“boss?”
这声音终于把钟明凌喊得清醒了一点,他睁开眼睛,扫了一眼司机正在开车的半个背脊,出声:“没事,你继续开。什么时候能到?”
司机看了一眼时间,早上十点二十一分。他斟酌了片刻,回答钟明凌:“下午两点左右吧。”
钟明凌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阿言,我错了。在过去的五年来,我错得如此离谱。因为那么多因素的阻隔,我看不见站在时间长河的另一端的你了。
你曾尝试过渡河,却被我推了回去。
那么现在换我来寻找你好不好?换我,跨越我们之间的重重阻碍,穿过那挥之不散的雾,牢牢地抓紧岸上的你的手。
现在,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在那个江南小镇,找回你,找回属于我们的爱情。
————
赵谨言吃完午饭之后,就踢踏着拖鞋往楼下走去。
她精神不错,因为在昨天晚上,她在f镇的这间客栈里,过了这五年最安稳的一个夜晚。
楼下,人来人往,大多是游客,左顾右盼,边走边看。她下到楼下,客栈的老板的母亲,一位阿婆正坐在门边一块石头上剥豆子。
她揉了揉眼睛,走上去问好:“阿婆中午好。”
“哎!妹子中午好!”阿婆很热情地回答,想要起身给赵谨言拿一张凳子,赵谨言已经自己搬来一张凳子,坐在阿婆对面,看着阿婆用熟稔的手法将豆子捻开,放进水里漂洗一下,拿起来,扔进在一旁沥着水的众多已剥开的豆子中。
“阿婆还没吃饭吗?”
“哪能啊!不过是我家阿妹嘴馋了,想吃豆酱,别的地方卖的都不正宗,我就自己做给她吃。”阿婆笑得很慈祥,又说:“年轻人真是一天一个心思。这不吗,前几天我家阿妹又迷上了那个什么钢琴天才…叫甄…甄什么来着?”
“甄亦汝?”赵谨言笑开了,“我也挺喜欢他的。”
阿婆点点头,“哎,对啦!就是甄亦汝。我家阿妹哟,特喜欢甄亦汝。妹子也喜欢他?我看是挺不错的,那不是,长得好看?皮肤又白,鼻梁又挺,人又高…哎!哎!”她突然推推赵谨言,然后指指赵谨言身后,一脸的兴奋和急切,“妹子你看你看!就和这个帅哥差不多,不过人甄亦汝比他还要帅点。”
赵谨言顺着她的手指转过头去,脸上的笑容还未褪,但当她看到那人时,整个人都僵在了凳子上。
钟明凌穿着西装裤白衬衫,站在小城的街道上,人来人往,却独有他成了风景。
那相似的笑容让赵谨言想起,在七年之前,有一个男孩,穿着白夹蓝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也是这么背对着阳光,朝她走过来。
赵谨言的眼眶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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