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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冉阴沉着脸,现在店门外。
辛曼一心扑在丝巾上,问杜倩:“这两条哪条好看?”
苏紫紫闻声看了过来。
辛曼也看到了她,扯出难堪的笑。
“走吧,去别家逛逛。”她放下丝巾,拉着杜倩的胳膊。
杜倩拿起两条丝巾比对,对辛曼说:“别啊,难得看到喜欢的,一定要买下。万一让别人抢了怎么办。幸好他家的丝巾是定制的,不重样。”
苏紫紫也挑了一条丝巾,问葛姝慧:“妈,这条怎么样。”
丝巾的下摆掉进婴儿车里,盖在了男婴的脸上,似乎是不舒服,他“哇哇”的哭起来。
谭冉听到了婴儿的哭声,扔了烟头走进来。
他身子愣了一下,避开辛曼的目光,背对着她,抱起孩子,轻拍着他的背。
“每天就知道哭,早知道就不带他出来了。”苏紫紫觉得自己狼狈极了,情敌就在眼前,还是一副青春靓丽的模样,自己却早已成人妇,每天除了带孩子就是喂孩子,日子过得一点劲都没有。
葛姝慧见女婿脸色难看,扯着女儿叫她小心些。
“走吧,杜倩。”辛曼不想给他难堪,也不想自己尴尬。
杜倩抿唇笑,话里有话的说着:“看中的东西还要适合才是好的,我看这两条都挺适合陆斌卿的母亲,不如都拿了吧。”
她看见谭冉拍孩子的手顿了一下。
辛曼拎着打包好的礼盒,拉着杜倩匆匆离开。
“哎,我说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呢。”
“我不想,他对于我来说已经是路人了,何必跟一个路人浪费口舌。”
杜倩知道,辛曼说他是路人,那他就真的是路人了。
她的固执已见,她是领教过的。
☆、番外:何如当初莫相识
番外: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叫周淑云。
我把心遗落在了1977年的那个小县城里。
1977年的仲夏,我们文化团接到下面县城的邀请,请我们去演场话剧。
“淑云,你去吗?”我的朋友苏玲问我。
我犹豫,这场话剧并不是我爱的,按理来说,我是不会去的,但鬼使神差的,我应了。
后来我才明白,这就是人逃不脱的宿命。
“去。”那时,我并不知道这场演出会改变我的一生。
团长给我台词本,她对我说:“这个角色非你莫属。”
我瘪嘴,嗔怒:“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这个角色。”
她说:“所有你不喜欢的角色你都能演得活灵活现。”
我噗嗤一声笑了。
我拿到的角色是繁漪,对,就是《雷雨》中那个在黑暗的旧社会里追求自由与解放的繁漪,她痴癫,她违背lún_lǐ的爱着自己的继子。
我反复揣摩这个角色,反复练习,我敏锐的洞察力与坚韧不拔的毅力,才能让我从众多优秀演员里脱颖而出。
我妹妹周淑桦明日结婚,两人是通过介绍认识的,她那日见完了对方后,晚上挤到我床上,对我描绘他的音容笑貌,我看着她欢喜雀跃的神情,替她感到幸福与幸运。
在茫茫人海中能找到一个自己爱的人,是上天最大的恩赐。
婚礼这天,我早早就到了酒店,替她打点一切。早些年,父母亲去世了,家里只剩下我们两个相依为命。
淑桦嫁的人在电视台工作,祖上是当官的。为了让她嫁过去后不受欺负,我把家里留下的财产都给了她作嫁妆。她不肯,把家里的地留给了我。
婚礼上见到好多熟悉的脸孔。
还有我的老同学,孟雨秋。
他说:“恭喜。”
我由衷的笑:“确实是个大喜的日子。”
他问我:“你今后打算怎么过。”
我诧异:“以前怎么过,以后就怎么过啊。”
他叹了口气,他知道我妹妹嫁后,家里只剩下我一人了。
他望着我的眼,诚挚的说:“让我来照顾你。”
我感激的抱了抱他,对他说:“我习惯了孤独,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五天后,团里开大巴送我们去县城。
没有一会儿,天就暗了下来。
黑云压城。乌云密布。
“这是要下雨了吧?”旁座的人问我。
我看了眼沉沉的天色,骤然天际划过一道闪电,一声惊雷轰然响起。
我拍了拍胸脯,平复自己突突直跳的心。
她笑:“这个天真适合演《雷雨》。”
我笑,是啊,蝉鸣,蛙噪,还有雷雨。
汽车驶了三个多小时,这一路颠簸,我脸色苍白,胃里一阵一阵的翻滚。
团长见我虚弱的脸色,递给我一瓶水,宽慰道:“马上就到了。”
我勉强的微笑。
渐渐的,大巴放慢速度,旁座的人要我看窗外,我被震惊到了。红色的长条横幅印入眼帘:欢迎市文化团光临本县。一群人撑着黑色雨伞整整齐齐的站在车外,车停稳,为首的那个白衣清秀的男人上前,团长撑伞下车,他们礼貌的握手寒暄。
我喉咙里泛起一股酸水,顾不得拿伞,起身下车。我穿的白色旗袍,步伐小而急。
团长见我下车,得意的向他介绍:“这是我们团里有名的周淑云同志。”
他又上前了几步,走到我面前,把伞遮在我头顶上,伸出一双白皙的手,五指修长而笔直。
我一直都欣赏有双好看的手的男人。
但是此时此刻,我胃里的秽物不受控制,我抓着他的手,弯下腰,难受的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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