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夙毕竟不是个傻的,终会有一日叫他发现眉目,公子还是应承了在下,早些动身去咸阳。若是孟小姐不愿意,在下故技重施,摄魂术迷惑她便够了。”
蔺华捧着一册书,闻言微微颔首,“我原本只是担忧她的身体。”
这份多余的担忧的心思让张偃暗暗皱眉,蔺华极缓慢而又绚丽的笑容自白皙润朗的面容间抽出了端倪,他自信而雍容地挑唇,“当局者迷啊。”
桓夙再是聪慧,遇上心爱的女人,哪一回不是阵脚大乱?
睡醒之后,孟宓收拾了一番形容,穿着一件惨白的衣裳,在楚国,女子着白被视为极大的不吉利,若非亲人亡故,否则决不可轻易加诸于身。孟宓将一朵尤带朝露的白菊别在鬓边,苍白着脸绕过阶下来,自蔺华身后徐徐走近。
“上阳君,”他回眸来,温朗地舒开了眉翼,孟宓低头道,“打扰了这么久,孟宓该走了,此事恩情,孟宓来日必定相报。”
蔺华轻笑,却泄露了一二分哂意。
傻阿宓,你以为,你还走得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 男二即将大喇喇露出狼尾巴~
ps:下一次的见面地点,在咸阳哦。后面出场人物会更多,泥萌等着~\(^o^)/~
☆、第36章破绽
孟宓等到上阳君转身之时,只见那袭烟笼寒水般的白衣,迷离如云纹的锦理,晃得她眼前缭乱,失去意识前,她紧紧地掐住了掌心。
蔺华将人抱在怀里,让孟宓靠在自己的肩头,无意之中低眉,只见她一双手捏成了拳,指甲几乎完全陷入了肉中。瞬间了然。
不是他察觉了什么,是孟宓察觉了什么。
“阿宓,你真不乖。”
孟宓再醒过来时,是在一辆飞速疾驰的马车上,磕磕绊绊的石子路将马车不断颠起,又不断震落,她浑身酸疼地睁开眼,手摸到一块凸起的木轩,转眼,便瞧见靠在另一侧歇憩,却不瞬地盯着她的男人。
“张偃师?”孟宓此时胸口已经在狂跳了。
她再傻也明白,上阳君是不顾她的意愿强行拐走了她。只是她唯一不明白的,是为何蔺华会挑此时动手,他们结识两年,她从来都不知道他竟是这样的人。
但诚如张偃所言,唯独在她心智薄弱神思恍惚之时,摄魂术才是最奏效的,否则要毫无痕迹地带走孟宓,于戒备森严的楚宫,还不那么容易。
张偃的唇角压着谦谦的笑意,“孟小姐,我主以为,孟小姐悲失双亲,定生报仇之志,楚国实不适合孟小姐再留下去。”
被人擅自安排的命运原来出了楚王宫也不能摆脱,孟宓心里怒极,可寄人篱下,性命被眼前的人握在掌中,她也不敢造次,忍了忍,问道:“马车往何处去?”
张偃微笑,手指了指车帘,“孟小姐自己看。”
孟宓迟疑地拨开帘,只见旷野无人,瑰丽而硕大的红日玷染了西天,尽头的林木被染得沁出一尖尖的霞红。
马车正沿着笔直的石子路往西行进。
西,秦国。
孟宓读遍天下志和策论,当今之世,晋和楚都是强国,剩下多国之中,唯独秦王有吞并天下的霸者野心,秦师修兵甲,重法度,讨伐之师很少有败绩,尤其到了现任的秦王,这一代君侯还从未在战场上败北,因此比起南楚,毗邻的秦国才是晋的心腹之患。
难道上阳君的志向,也与秦王如出一辙么?
孟宓骇了一跳,只听张偃颔首笑道:“正是要去咸阳。”
咸阳是秦国的国都,是天底下戾气最盛的城邑。
孟宓放下了车帘,缓慢地靠着车壁坐回来。她不愿离开故土,更何况是咸阳,哪怕眼下跳车,羁留在楚国的即便任何一片地方,她也不愿离开。
郢都的山水,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再见。
“孟小姐不奇怪,公子为何要去咸阳?”张偃似乎不将她当外人,而孟宓确实奇怪,抱着衣袖攒成一团,沉静地等着,只听张偃笑如咸阳秋风,“我们公子,人人只道他是郑国的上阳君,可他,却也是郑伯的亲子,因是庶出,初生时巫师算他一生济运不盛,所以不得郑伯待见。当年郑对晋有不满,且贰于楚,为讨好楚侯,故将不受待见的儿子遣到楚国为质。”
原来还有这一重,想必蔺华是因此事恨上了桓夙和郑伯。
也许越是备受冷落,越是要证明给人看,他并不逊于人,孟宓猜想,蔺华即便最小的心志,也是当上郑国的君侯。
至于寻楚报仇,她却猜不准。
见张偃几乎不曾留手,将此事和盘托出,孟宓顺根盘问下去,“上阳君在楚国为质,何以出入鄢郢自由无阻?”
但这事张偃却并不愿深谈,佯作困倦之意上头,便靠着身后的车壁假寐起来。
孟宓知道他的警觉性极高,即便在睡梦中也能盯人的,何况她方才拉开车帘,车架旁派有精兵把守,翠篷上有一只机甲精巧的木手,想必也是张偃所制,用来防着她的,孟宓度量了一番自己和他们的实力,暂时不敢生逃心。
只能慢慢寻找机会了。
……
桓夙终于让人将那具焦尸完全的火化了,最后只剩下人骨烧尽之后留下的一地齑粉,被盛在一只菖蒲色的绣囊里,以红色的细绳穿缀了,悬在脖颈之间。
“小包子,”干涸的唇动了动,小包子即刻连滚带爬地滚入漱玉殿,却见他们家大王眼色微青,憔悴得很,不忍再瞧了,桓夙拂了拂袖口,“替孤传膳吧。”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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