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壮汉。喀嚓一声,壮汉的脑袋就搬了家。然后它一跃而起跳上房顶,朝城外远远逃去,留下一地狼藉。
我吁了口气,趁乱离开现场。只不过这一次闹的动静有点大,先是惊动了官府,后来全城的捕快都出动了,还贴了告示出来,要大家出行小心,官府一定会将咬人的老虎处死云云……
我把事情告诉了玫瑰姐,虽然她不赞同我的做法,但是她答应帮忙。五天后,我们终于在一处山坳中找到它。也许是伤重行动不便,让它从山坡上滚下来。它的伤口已经溃烂发炎,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气了。我们将它带到安全的地方,给它治伤的时候,玫瑰姐发现它也是有灵力的,只不过被下了封印。封印解开,老虎变成了一个昏迷的姑娘。我们守了她几天,等她醒来后,迷茫的看了看我们,又看看自己被裹的像粽子似的身体,第一件事就是扑倒在玫瑰姐怀里哇哇大哭了一场。
她说从前大家都叫她虎妞,我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她。脾气和身材一样火爆,不愧是母老虎。她和我们一样,修炼成人形以后四处游荡,不过她不像我们一样低调行事,反而招摇的很,结果惹上了捉妖的道士,被封了灵力打回原形,误打误撞被训兽的人抓走,破不开封印她就和普通老虎一样,可谓是受尽了委屈,直到遇到我们才得救。
于是从那以后,我们又多了一个伙伴,不过按照虎妞的说法是我又多了个姐姐。切!不就比我大了那么一点点儿吗?摆什么破架子。但是按照玫瑰姐的说法是我们又多了个麻烦,呃,好吧,多了虎妞以后确实多了很多麻烦。要么偷吃人家的鸡,要么偷拿人家晒的腊肉,隔三差五抱回人家家养的鸭子或者鹅。要是哪天她空着手回来,才是奇事一件。
毛毛,就是这么带回来的。因为玫瑰姐不喜荤腥,所以虎妞带回来都是和我一起吃掉了。唯有这只小白兔,玫瑰姐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它也是有灵根可以修炼的,便把她留了下来。
你见过嫦娥吗?没有吧。你见过抱着玉兔的嫦娥吗?也没有吧。玫瑰姐的气质遗世独立,怀抱一只小小的白兔,简直就是嫦娥下凡。要是穿的不是黑衣就好了……
毛毛的天赋比我们都好,又有大家关照,所以她还很小的时候就可以化人形了,只不过因为年纪太小就化形,可能永远都是这个小孩子的模样了。
就这样,我,玫瑰姐,虎妞还有毛毛从此结伴而行。时常也会有些小感慨,比如最一开始我可是把玫瑰姐当成猎物的,结果多亏了她才捡回一条命。虎妞也常常一边醉酒,一边靠在我身上和我说道她曾经威风凛凛的“风光伟绩”,原来在遇到我们之前,她就咬伤过不少人,直到玫瑰姐严厉的惩罚过她之后就再也不敢了。
其实玫瑰姐对我们很好,至少在吃的和玩的上从不拘着我们。就是在修炼和行事上要求比较严格,偷懒懈怠是绝对不允许的,惹事生非更是要重罚。可能我脑子比较笨,所以常常因为修炼不过关被罚。但自从遇到虎妞以后,虎类动物天生好动,虎妞又是个生怕事情闹不大的主,我觉得我跟了玫瑰姐这么多年挨的揍也没有她一个月里挨的多。至于毛毛,她还小,不怎么懂事,嘴又甜,基本不会受罚。我跟毛毛最喜欢的事就是在虎妞挨揍的时候扒门缝偷看……咳咳……
人们虽然对妖类极为厌恶,但是我们一直保持着人形,就算是虎妞也没有敢再变回去,这样惹了麻烦,人家也只当是谁家孩子太顽皮,玫瑰姐只需要道歉和赔钱就行了。但是后来不知怎的,修仙的道人越来越多,尤其除魔捉妖的简直翻了一倍。玫瑰姐道行高,一般的道人无法察觉到她。可是我们就不行了,尤其毛毛,刚刚修炼成形,妖气很重根本无法隐藏。
在城里继续游玩肯定是不行了,这时候玫瑰姐问我们愿不愿意和她去一个地方。反正我们也是无家可归,我还欠着玫瑰姐一条命,玫瑰姐去哪我就去哪。
这个地方就是魔界。
玫瑰姐早就在魔界有自己的居所,这时我们才知道魔界和人界根本就是相反的两个世界。就拿最基本的生活来说,在魔界,金银被当作建筑材料,遍地都是,而在人界,金银是用作交易最贵重的货币。我还奇怪之前为什么玫瑰姐会有那么多钱,原来玫瑰姐的房子都是金子做的。在人界获得食物十分方便,可是魔界的食物却是要在竞技场打工赚取。魔界的交易是以物换物,在竞技场观战每局要交纳一定量的食物,而战斗的人每赢一场可以得到一块肉干、一篮蔬果和一斗米,连胜翻倍,表现出色甚至还有额外的奖励。但中途如果不幸输掉了就什么也没有了,哪怕你之前连胜过十场。
从人界倒是带回了不少食物,但四个人根本支持不了多久。玫瑰姐是已经习惯了的,而且在竞技场是十甲榜首的常客。我本就是玫瑰姐所救,怎么能还要让她养活自己呢。虎妞也是个好斗的,于是我二人便去竞技场填了名字。落笔的那一刻我意识到这将是我崭新的另一段生活,我不再是人间那条孤零零除了吃和睡不知他物的小蛇,我有家人,有姐妹,我要努力保护她们,照顾她们。这是一个新的开始,应该有个标志才对。于是我想起了出生时那座供奉着罗刹王的神庙,大笔一挥,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玉罗刹。
……
“原来是这样,”暮瑶已经听的入了神,“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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