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他扬言会即刻赶她出牛津的神情,不由在心底大骂了一通奸佞小人,难怪是詹家人,同是小舅,和詹笑棠一般的笑面虎。
第二日清早,隔壁贺维勋爵带了朋友一起会和在詹家马厩外。
美若第一次见到真正的英国贵族,大失所望,不过是个红鼻头肿眼泡,鼻梁弯钩的中年胖子。
十多个人,百多条纯种猎狐犬,犬吠马嘶,加上管理犬舍的仆人们不停吹响手中的号角,热闹非常。
方嘉皓血脉沸腾,骑一匹浅灰牝马来回奔走,临行前不忘告诉美若:“米兰达,你去挑一匹,明天我开始教你。”
詹俊臣手中捏一把皮鞭,指向马厩一角,“那里,美若。红色的,叫‘希望’。”
仆人牵来一匹毛发像黑缎子的阉马,他的高筒皮靴踩上马镫,翻身上去,稍微抬一下黑色的帽子,垂目对美若道:“希望你喜欢它。”说罢一夹马腹,追上前面浩浩荡荡的大队,往坎布里亚山脚的原野而去。
马厩的仆人告诉美若,希望有阿拉伯血统。
它确实神骏。
美若拿一只苹果喂它,它舔她掌心,酥酥麻麻的感觉让美若心软。
马厩的仆人得意道:“希望的脾气温驯,难得的是跑起来速度既快又稳。詹小姐,要不要上马跑一段试试?”
“不用,我只看看它。”美若试探地抚它颈毛,它稍侧头,用一边眼睛打量她。
“嗨,希望。……露薇十五岁生日获得‘爱之星辰’,以她的婚姻交换。我十九岁生日获得了你,他想交换什么?我一无所有。”
傍晚时分,喧嚣队伍再次出现在马厩外。詹俊臣和方嘉皓在外奔马一日,又被血腥杀戮的游戏鼓舞,两人神采奕奕。
方嘉皓拎着几只死狐狸往美若眼前晃,大概想看到和其他表姐妹一般的惊骇反应。
美若仔细观察,狐狸的头部有枪眼。她诧异:“不是狗咬死的吗?”
“笨狐狸才会被狗咬死。这几只是躲进洞,被赶出来,小舅一枪打死的。”
在旁观察许久的詹俊臣走近前,让方嘉皓把死狐狸交给仆人,接着对美若道:“美若,你去书房等我,我有话和你说。”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码字,没时间回评论。有几个问题解释下:
美若的年纪,没有21,现在19。十六岁生日半年之后走的,十七岁生日接到华老虎电话;十八岁在学校,忘记过了。前后接近三年,所以雷神说“等了快3年。”
雷神说“他今日非比以往”,意思是以前光脚不怕穿鞋的,现在他有鞋子了,不能再做把丁喜生爵士的孙女丁露薇丢进轧纸机水泥搅拌机里那种事。
小美怕他为什么还要这个糙爷们是她父亲,即便很怕,也有孺慕之心。
还有,雷神为什么不许丁露薇唱“半斤八两”。一是因为魔音穿耳,二是因为她一个穿万元时装的大小姐,唱那种苦逼歌,违和感太重了。
感冒缠绵,脑子很糊涂的,求放假一天。另外琢磨下四方会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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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詹俊臣进来时换了一身居家装扮,黑色开司米高领毛衫更显得他身形挺拔,黑色的瞳仁也更明锐湛亮。
他拉开书桌抽屉,递给美若一个文件袋。
里面数张旧相片。
詹美凤喜欢照相留影,但是时常不记得带上女儿,所以美若的相片极少,这寥寥数张几乎全是她的证件相。
“你还在调查我?”美若审视照片中旧时的自己,感觉很诡异,像是在凝视另外一个人。
“我难以克制好奇心。”詹俊臣观察她的表情。“你并不愤怒。”
“愤怒没有丝毫帮助。”她将相片收拾整齐,交还给他,“你有贵族朋友,想来在基督圣堂学院时也结交了不少同窗校友。按你们的年纪,现在应该都在呼风唤雨的位置上。小舅,我与孤女无异,我怎么抗衡你?”
他起身,问她:“来杯威士忌?”
美若摇头。
水晶杯相撞的声音悦耳,他低沉的嗓音同时响起,“越了解越震惊,我们詹家小公主,十九年人生,堪比成年人一生经历。”
美若阖眼,不自觉握紧拳头。
“可尽管如此,仍有我未能了解的。”他走过来,靠在桌边,歪头看她。忽然笑起来,“美若,近来有两拨人在找你。”
美若无动于衷,静静回视他。
“很巧合,他们筛选的条件相同,一是各大学院艺术史学科的学生,一是华裔年轻女性。”
“哦,是指我?”
“我想不出还有谁。”他浅尝一口金色酒液,深思道,“英国读艺术史的年轻华裔女性凤毛麟角,能令人不惜花费人力物力寻访的,应该是个美人。更何况,有一队人来自香港。”
美若抿紧嘴。
“你那位继父——”
“不要提他!”她重复,“不要提,我已经遗忘那些事。”
“是吗?那何必带两个保镖同出同入?”他放下杯子,弓下腰来,“你怕他。怕他哪个夜晚,跳进窗,捂住你的嘴;怕哪天你在图书馆里,他拉开你身边的座椅,和你道早安。听说,那是一只狡猾的狼,吃了无数人,牙齿上尚有血腥,但从未被人发现过他掠食的证据。”
美若咬住作抖的唇。
他眼中有克制的怒焰。“他不止猥亵你?”
美若抬眼看他,四目相对,他得到答案。
詹俊臣重重将手中杯子置于桌面,许久后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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