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小安见母亲和爷爷越吵越厉害,他赶紧过去说:“妈,爷爷没有打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郑美莲一声吼住:“哑到!他给你吃了啥药了?我看见他用那么大的拐杖打你,差点把你打到崖下去了,你还帮他说话?”
这时候她看见了童小安的衣袖上面有血,马上拉起他的手一看,吵得更厉害了:“看看!看看!你打他一棒不要紧,可你把他打得手撞在刀口上了,流这么多的血,我儿子这只胳膊要被你整残废了!”
她哭天泼地,歪曲夸大事实,闹得天翻地覆。
于父也以为是他让童小安带了伤,顿时无话可说了,转身走了。
郑美莲又哭闹了一阵,童小安再解释:“妈,爷爷真的没有打我,我这伤是……”
郑美莲打断他:“你怕他啥?你都伤成这样了,还帮他打掩护?我在护你,你反而帮他说话,你是不是要气死我?”
童小安没法再说了。
从这件事后,郑美莲和于父就很少说话了,所以于父突然和他们合成一个家,矛盾必然不会少。
既然两个人有这么深的矛盾,郑美莲又为什么要争着供养于父?
这件事虽然大家嘴上不明说,但瞎子吃汤圆——都心中有数,郑美莲和于老大争着赡养于父,还是受了利益的驱使。
在c县,从把自留地、茶和林分到各家各户后,就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这些自留地和茶、林都是父母名下的,父母分给儿女多少,儿女就得多少。
当时有一个统一的名称,叫三权下放,三权就是指的自留地权,茶权,林权。这三权下放的时候,是按当时的人口分的,于家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再加上老俩口,九个人的份额。
于父把自留地和茶、林分成了九份,每个人都有一份,其实是相当于十份,因为他和他妻子的份额要重一些,他们两个人占了三个人的份额。
后来两个女儿未成年就死了,两个女儿嫁出去了,然后老太太也死了,于是于父的手里就集中了六个人的三权。
现在老三也当上门女婿去了,于父的手里就是七个份额。
这七个份额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郑美莲和于老大的心里都相当清楚。
c县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这三权一直跟着父母走,儿女多的人家,父母跟谁,那父母过世后,这三权就归谁,就算只有父母两个人的份额,兄弟们也十分稀罕。
所以在c县,健在的父母是真正的活菩萨,兄弟多的人家都争着赡养。
在于家也一样,如果于父跟着于老大生活,这七个人的三权就会全部带到他家,以后于父死了,这七个份额也就归于老大所有了。
这一点郑美莲很清楚,对于寸草必争的她来说,要让她眼睁睁看着那样大的遗产落入于老大之手,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所以尽管郑美莲跟于父有很大的矛盾,她也千方百计说服老头跟他们在一起了。
于父仍然住在他和老三的那间屋里,老三走了,就他一个人住了,所以郑美莲不需要另外给他安排住处。
他只是和于明浩他们在一起吃饭,于是童小玉每顿煮饭的时候就连爷爷的一起煮上了。,最新最快更新,享受无弹窗阅读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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