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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一般温暖的声音掺杂着撩拨人心的和弦,林樊戴着耳机放下书,脸颊忽然有点发烧。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叶以谦当时是在边弹边唱,而手机则是请他的室友帮忙举着的。因为先前的那段嘈杂里,林樊听到叶以谦用英语小声地说话,听口音对方是美国人,笑嘻嘻地问他是不是打给情人。
歌唱到一半的时候,叶以谦那边忽然掺进了一个陌生的男声,就是方才帮他举着手机的室友,林樊看不见他,却从声音和语气中就可以判断出来他的神情,必然是嬉皮笑脸的模样,大声地同她打招呼,用的是拗口的中文,“嗨,你就是叶的缪斯吗?”
歌声到这里就中断了,紧接着又是一阵嘈杂,声音被切回了叶以谦的嗓音,带着点笑意,“抱歉,斯蒂芬刚刚开始学汉语……你没有生气吧?”
背景是那个叫斯蒂芬的年轻人放肆的笑声。
林樊握着手机从床上直起身子,一只手捂住发烧的脸颊,低低地“嗯”了一声,长发遮住半面脸,“我没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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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后林樊再次听到这首曲子,当年唱歌的人就坐在前面开车,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可林樊比谁都清楚,人永远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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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不再愚蠢,我将见真实如何。
现在才是真实。
叶以谦听到她的话也笑了,眉宇间带着一点如释重负的舒展,从后视镜中看了她一眼,车子拐过一个直角弯,声音清湛好听,“原来你还记得。”
“当然记得了,毕竟是男神亲自献唱,这么意义重大的生日礼物,我怎么可能忘掉呢。”林樊从善如流地回答,时隔五年再提起这件事,竟然也能心无波澜地用上打趣的口气。
如果那个时候她便能只是当这首歌是一个生日礼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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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行至目的地,叶以谦缓缓停下车子,却没有解开安全带,侧过身露出半张线条优美的脸,声音很低。
“林樊,我也从来没有忘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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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re词的顺序做了部分调整,希望这首歌的真爱粉不要打死作者君哟~
第13章r13
林樊没听清,只看到叶以谦的侧脸,正巧车子已经停了下来,还以为叶以谦是叫她下车,点点头“嗯”了一声,打开车门便走了出去。
从车里钻出来,林樊却不禁一愣。刚才只顾着听着歌想那些过去的旧事,也没注意到路,下了车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叶以谦竟是将车开到了她们以前念中学的那条街。
隔着一条马路就是d市最有名的高级中学之一,拥有漂亮校园和漂亮成绩的天卓中学。
天卓对着街口的北校门并不大。正对着校门的是一面十分高大的黑色大理石屏风,上面用金字刻着历年的状元名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大门两侧便是高高的铅灰色校墙,从外面只能看到郁郁葱葱的树木从墙中探出枝丫,却不能看出一堵高墙之后是怎样的广阔天地。
在天卓中学的对面是一整条街的门市小店,小吃、奶茶、冰激凌、文具、礼品等等等等一应俱全,此时正是下午学生上课的时间,店中都空空的,看不见什么人影,然而等到了放学时间,一整条街就会迅速地充满穿着藏青色校服的男生女生,旁若无人的打闹嬉戏,使整条街都热闹起来。
林樊下车的地方正对着一家名叫“特别的”的奶茶店,隔着落地的玻璃窗,就能看见悠闲地坐在窗口吧台上的店主,不禁有点神情恍惚。
以前她念中学的时候很喜欢来这家店,有时候是和好朋友闺蜜一起,有时候是自己,来店里必定只买一杯热牛奶,不加糖打包带走。虽然林樊从来不在店里喝,可是因为每天雷打不动地过来,店主姐姐也同她混了个脸熟,还记住了她的名字,时常快到时间了就预先把牛奶做好,等林樊一进来就可以拎走。
自此已经距离林樊中学毕业七年了,“特别的”的主人却没有换,还是当初那个姐姐。林樊恍惚记得她高三毕业那年店主姐姐才怀了孕,这会儿看到她坐在窗边的吧台上辅导一个小男孩做功课,才觉出时光飞逝。
“你还记得这里么?”身侧忽然响起叶以谦低低的声音。
林樊回过神来,侧头看了已经停好车子并肩和她站在一起的叶以谦,没想明白叶以谦带她来这做什么,有点懵地点了点头,大脑有点迟钝,继而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这家店?”
奶茶店里女生居多,叶以谦是绝对不会自己跑来这种地方接受围观的,林樊从来没见过叶以谦踏进过这条街上任何一家店,还以为他心里压根没在意过呢。无端总觉得叶以谦的中学时代,和她们这些凡人不是一个世界层面的。
叶以谦听见她的问话笑了,语气里带着点不可思议的抱怨,“你忘了,我从这间店里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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