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躺在床上也睡不着,索性早早地打点好自己。大概是叶以谦语重心长的教育起了作用,平日里就在公寓附近早餐店对付的林樊破天荒地给自己做了个早餐。
粥在锅里糯糯地熬着,林樊有点无所事事,抱着胳膊往落地窗上一靠,29层高的视野虽然做不到俯视全城,可也能将相当一部分景色尽收眼底。远眺的目光渐渐收回来,掠过公寓下寸土寸金的停车位,林樊登时僵直了后背。
游艇灰的车门上搭着条手臂,露出半截袖子的百达翡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修长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叩着车门,看起来十分耐心。
林樊认得那表,更认得那手臂。
叶以谦。
他很喜欢默默地在人家楼下蹲点么?
林樊一面居高临下地瞧着他,一面好笑地将电话拨过去。
还是很快的,几乎还没听见忙音,电话就被接起。
“你吃早饭了吗?”林樊也不是喜欢绕弯子的人,叶以谦刚在那边叫了一声“樊樊”,就被她强势地打断了。
对方似乎斟酌了一下,“嗯”了一声。
林樊冷笑,“我看你在车里坐着挺无聊的,本来想着你要是没吃早饭就上来同我一起吃。既然吃过了,那就算了。”
搁在车门上敲来敲去的手立刻顿住了。
叶以谦用了0.001秒反应林樊的话,立刻果断地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回答,“还没吃。”
几分钟后,林樊叉着腰似笑非笑地将叶以谦让进屋里。
叶以谦只瞧出林樊不对,却没想明白到底哪里不对,一进屋就闻到软糯的香气,登时舒展了眉毛,“你自己做的?”
林樊耸肩,将叶以谦丢在玄关处就转身进了厨房,“我只是懒。”她又不是不会做。
在叶家留宿的时候她明明就露过一手的,那时候叶以谦不是从善如流的么,难道他其实根本没信?
叶以谦在林樊面前异常地自来熟,见林樊不管他了,便自己乖乖地弯腰在鞋柜里找了双一次性拖鞋出来套上,看了眼站在一旁虎视眈眈、呲牙咧嘴、连毛都快竖起来的daisy,迈开长腿跟着林樊进了厨房。
看来林樊确实是教育过这条大金毛一番了,不然,依着daisy现在这副蓄势待发的模样,叶以谦觉得她应该是在自己一迈腿的时候就想要扑上来的。
叶以谦来得正是时候,粥刚好,其他吃食也准备就绪,林樊一面盛粥,一面在心里暗道,幸好她做早餐的时候想着给中午的带出来,这才有叶以谦得吃。不然这傻瓜还打算空着肚子饥肠辘辘地跟她去看画展呢。
这人凡事不愿多说的毛病,她得替他改。
“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林樊将一碗胡萝卜肉沫粥递给跟来的叶以谦,顺便拿着汤匙往他嘴里喂了一口。
这动作叫人觉得亲昵又舒心,叶以谦心满意足地啜了一口粥,接过装着粥的大碗,脸上的笑迷死个人,“因为有人昨天晚上说想我了。”
林樊打算无视叶以谦这红果果的勾引,木着脸将锅里的蔬菜煎饼盛出来分成两份,转身就把叶以谦往厨房外推。不留神脚下踩到叶以谦伸出来的脚,痛的叶以谦一皱眉,林樊这才看见他可怜兮兮地穿着个简陋的一次性拖鞋。
叶以谦又被推又被踩的,觉着自己遭女朋友嫌弃了,赶紧托着手上放着两碗胡萝卜肉沫粥的托盘往外走,心里合计着,原来林樊是最对胡萝卜深恶痛绝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不像以前那么挑食了。
林樊端着蔬菜煎饼跟在他身后,看着叶以谦笔直的后背和因为端盘子而微微耸起的后背,想得比叶以谦多。等到周末去逛街,大概要给这人买一双舒服一点的拖鞋了。
明明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想来自小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知道叶以谦这个闷葫芦的个性是怎么养成的,凡事都不懂得开口争取,她没想到的事,他就这么将就着?就好像今天早上,如果不是她正好看到,他是不是要在楼下一直傻坐着?
“你来都来了,怎么不上来?”
摆好餐具好整以暇地坐在餐桌对面的叶以谦还没说话,林樊放在餐桌上的手机忽然响了。
叶以谦最开始没在意,低头喝了一口粥,听铃声响了一会儿没有被接起的意向,抬眼又去看林樊,不期然看到后者望着手机时脸上复杂的神情,眉毛便微微蹙了起来。
林樊面无表情地接起电话。
“段师兄。”
不知道对面说了什么,林樊沉默了一下,才“嗯”了一声,过了一会儿才补上一句,“没有,我看到了,只是忘记回了。”
“我很好。”
“嗯,再会。”
林樊挂了电话,轻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转头拿着汤匙喝粥,也没注意到空气的安静和叶以谦在听到“段师兄”这三个字后就骤然僵硬的神色。她一向独来独往孑然一人,相比于享受安静,还不如说是习惯孤独。
叶以谦没再说话,只慢慢将一碗粥喝到了底,又夹了两块切割成不规则几何图形的蔬菜煎饼,想了想避开让自己心悸的话题,转而问道:“樊樊,你以前不是不喜欢蔬菜,更不喜欢吃胡萝卜的?”
怎么早上这顿早餐,营养丰富又清淡有加,不大像她一贯的口味。
上中学的时候,叶以谦是高冷的男神,可高冷的男神在面对自己喜欢的女生时,也是一样的局促,一样会做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就比如他,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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