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到头来这还是他自己的福利。
林樊当然不会说自己先前和叶之素聊起过他来,也不会和他说自己知道他曾经受过什么样的苦的,叶以谦不跟她说,她就当自己不知道。可心疼是真的疼在心坎里的,要是他刚出国的那年,她能在他身边就好了。虽然她那时候也是连西红柿都不会炒的菜鸟,可林樊觉着若是有她在身边,总要比远隔重洋的打电话要好得多。
之前叶夫人跟她说过,叶以谦性子闷,早晚有一天她会知道的,现在看来这话一点都不掺假。知子莫若母,叶夫人是太了解她这傻儿子的脾气秉性了。
因为林樊的公寓本就在cbd商务区,又不是上下班的时间,一路上也没赌什么车,两个人很快就到了林樊公寓的楼下。
林樊看着叶以谦熟练地将车子停在了上次的那个停车位,下车后门口的安保人员还十分相熟地同他打招呼,问了一句才知道,原来叶以谦一早就交了好几个月的停车费,将那车位租下了。
“你干嘛这样?”林樊觉得就算叶以谦钱多人傻,也不能这样挥霍啊,他能来这儿停几次车,直接租了几个月的停车位,这不是浪费资源吗?
叶以谦只瞧了她一眼,就牵着她的手往大堂里走,轻描淡写地说道:“刚回国的时候,不好去见你,晚上有时候就过来你楼下坐一会儿。也算是物尽其用了,你不要觉得我败家。”
林樊:……她不是觉得他败家,她就是……等会儿,叶以谦是说之前他没事就把车开到她楼下坐着?
这到底是一种什么行径?!
“你见着我几次?”
林樊这么一问,叶以谦眼神就有点暗了。他虽然常常来,可却很少看见林樊,也不知道是因为他们每次错开了时间,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有时候叶以谦坐了一整晚也不见她回来,就会想起那天电话里她说的那个“大个儿”来,因此那时候才会误以为林樊是有情人的。
林樊见叶以谦这个失落的模样,忍不住捶了一下他厚实的胸肌,又是气恼又是心疼,嗔了一句,“你真是傻,我在d大有一套教师公寓,常住在那边,很少回这来的!”
他这守株待兔的猎人,都不知道先摸清兔子的习性吗?
被自己心上人嫌弃的叶家大少默默地接受了这个称呼。
进了屋,林樊将他推到沙发边上去坐着,就扭身进了厨房去了。
为着上次叶以谦穿着钟点工阿姨的花边小围裙的事情,林樊懊恼了好长时间,早就去买了新的围裙来,是他俩都喜欢的简约风,一看就特别性冷淡。林樊就围着这个性冷淡的围裙,挽起袖子开始做起饭来。
她是不清楚叶以谦喜欢吃什么,不过这个也不必生硬地去问他,她就多做些,也多看些,慢慢地总能摸清楚他的喜好的。今天先做几道她拿手的德国菜,蒜香烤土豆、蔬菜鸡汁土豆泥什么的,无功无过的那种。
叶以谦上次已经被林樊拉着认真参观过她的“酒店式公寓”了,这会儿闲着没事,便负着手到处看看。从他一进门就龇牙咧嘴蓄势待发的daisy是寸步不离,他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好像怕他偷东西似的。
叶以谦绕着楼下转了一圈,最后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顺手拿起林樊摊在茶几上的一本书,应该是还没看完,但也好久没再拿起来读过了,摊开的书页微微有些卷曲,上面蒙了层灰。看来来打扫的钟点工阿姨也是拿这书束手无策。
书页上有一段话被林樊浅浅地划了一道指甲印,叶以谦凑近,拿到眼前去看。
【这些天里,女孩问过他,是不是真的像歌里唱的那样,爱情能战胜一切。
“没错,”他回答道,“可是你最好别信。”】
是马尔克斯的《爱情及其他魔鬼》。
前两天和宋墨一起喝酒时后者提到的话忽然间在叶以谦的耳畔回响起来,“你可要想好了,我妹妹说,林樊是铁了心不会结婚的,你别尝到了一点甜头就把自己折进去,到时候发了疯似的要和人家结婚,人家却不愿意,最后哭都没地方哭去。”
宋墨自己感情上的事虽然是一团糟,可是看人极准,他和叶以谦能走到一起,虽然和叶之素有那么几分关系,不过关系不大,与其说是朋友还不如说是酒友,叶以谦从前在国外常同他一起借酒消愁。
只不过宋墨这件事是说错了,他不是“到时候发了疯似的要和人家结婚”,他是一直都在发疯,一直打算和她结婚。
可……“可是你最好别信。”
她曾经对爱情这样失望。
是因为他,还是因为她的父亲?
“以谦?”
在厨房里忙活的热火朝天的心上人忽然之间拉开了水晶玻璃门,朝坐在客厅里的他挥了挥手上的铲子,并没有注意到他手上拿着的书,“我有点事要你帮忙,你过来一下。”
叶以谦应了一声,放下手上的书迈开长腿走过去。
林樊将另一只手上的手机塞回围裙,抹了抹鼻尖,眉眼弯弯地朝叶以谦笑了,“刚才宋简来电话,说她急要几张素材图,在我楼上的电脑里,就存在桌面上,很好找的。你上去帮我发电子邮件给她吧,我的账号一直登着。”
叶以谦心里想着事,又听到宋简的名字,点了点头应下来,还没说话,就被林樊搂着脖子亲了一下。
后者轻薄完美人很快就朝后退去,叫叶以谦错失了逮到她的好机会,鼓励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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