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的节日,当然更加不能坏了规矩,就请姑娘小唱一曲吧。”
“唱歌啊?可是长生不太会唱歌……”我转头看向弦歌,却见他坐在身后的一处草席上自顾自地饮酒,大概是感觉到有一束焦急的目光注视着他,这才抬眼来看看。
是的,我不会唱歌,或者说我不知道要怎么在这么多人面前唱歌。
在宋国,女子弹琴奏乐被视为风雅,而当众唱歌的却只有宫中伶人和青楼的花牌姑娘,倒不是说长生瞧不起这些身份卑微之人,只是孟长生到底是被当作宋国未来国母培养的人物,十几年的教养,一些思想行为举止,早已在不经意间深入到了骨子里去,一时半刻改不过来。
是以,虽慕楚人的民风淳朴和思想开放,却无法真正做到抛弃矜持与民同庆,当众唱歌这样的事情且不说以前未曾发生,就是如今也不敢尝试。
这时候真的有种掐死弦歌的打算,见他喝酒的模样,嘴角还挂着一抹很欠扁的笑容,仿佛在说“聪慧如长生姑娘,怎会不知道楚国的节日风呢?”
是的,我应该知道,这些所谓的规矩他是知道的,而今日是祀元节的事情也是他故意不告诉我。
我虽做过鬼魅,知晓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但前生把生活重心放在了公子玄墨身上,知道的多是宋国的事情,死后将太多情感放在了复仇上,了解的也仅是九国的局势,如今活在这世上的日子毕竟还太短,故而,类似于哪国节日、哪国特色这样的小事情,根本不会停留于记忆中。
孟家女的教养使然,无法当着众人的面唱歌,唯有罚酒为伴。想来弦歌也是一国大皇子,即使是身在楚国,长生无法做出的事情他又怎会轻而易举?
所以这一入场便抱着酒坛子,多有罚酒的味道吧。我对着那姑娘抱歉地笑了笑,接过她手中端着的酒杯,道:“长生实在不会唱歌,甘愿罚酒。”
“慢着。”弦歌总算是站起身朝我走来,而我却在心里暗想,既然故意不说,又不愿帮忙,如今长生已甘愿罚酒,他这又是想如何?
不待我的思绪回转,弦歌的话已至:“这位姑娘虽不会唱歌,却弹得一手好琴,各位不妨放宽些规矩,也好听得一曲天籁之音。”
其实,人前奏乐虽有风雅之说,但其性质和伶人唱歌大相径庭,皆是以取悦人为主,只是这样的方式于我而言更能接受些罢了。
况且,与民同乐和为了在位者歌舞还是有所区别的,如此倒也不好拒绝了。
人群中有人道:“林公子的琴音当称世间少有,能得公子谬赞,说明这位姑娘的琴声的确值得一听。各位乡亲且听我说,我们楚人祀元节举办晚会本就是向往美好的东西,既是如此,能听上一曲佳音,放松一下规矩又有何妨?”
难怪弦歌随意至此,林公子,“楚”字当头不就是个林吗?于众人而言,他是民间的风雅人物,自然当得起这份敬重,连那唱歌的姑娘也是一脸崇拜地望向弦歌:“既然林公子出言,小女岂有不从之理?公子的琴音很美,想来这位姑娘的琴声也会很动人。”
突然觉得那位唱渔歌的姑娘一点也不可爱了,显然,她有看人说话的嫌疑,我在小小不平的同时不得不感慨与弦歌的差别。
很快,便有琴被抬上来,仅是一把普通的琴,没有梧桐古木作琴身,亦没有精致的工艺技巧,确实与这样自娱自乐的晚会相符。
因而,我也一切从简,省去了焚香等环节,拨几弦音,一首曲子如潺潺溪流而出。溪水涓涓,叮咚作响,继而涌入江河,另一声弦起,接出一曲波涛澎湃,我的琴音随此而奏,竟成震撼人心。
本来,琴该是独奏,随性而起的琴声若未有足够的默契只会显得杂乱,而今倒觉得相配,说明我同弦歌的确算得上琴乐知音。
音止曲罢,回味其中,半响才响起掌声。我与弦歌相视,举一杯浊酒而饮。
夜,是美好的,这日是快乐的,在纷争的九国之中能得片隅桃源,来之不易,如此不如醉上一回。
酒入肠,是对仇恨的暂忘,是对公子的思念,亦是离别时分的不舍,楚国一别,简单的快乐难再,等待长生的将是满路荆棘。
“长生姑娘年纪尚轻,不宜多饮酒。”弦歌在旁侧劝道。
“无妨,长生不喜离别,今日且放纵一回,一醉方休。”
“是要回去了吗?”
“嗯,该回去了。这月光真美,照着楚国也照着宋国,心若系知音,天涯比邻。”
“天涯共赏月,长生姑娘……”弦歌微顿,表情忽然变得郑重,“长生姑娘请记住,无论何时,楚国楚弦歌都是你的朋友。”
“朋友。”我点头重复,一声朋友便是一句承诺,以一代君王身份许下的诺言,那时的我不知弦歌许下的承诺竟是如此沉重。
那一天,我们开怀畅饮,早已记不清离别的场面,待我清醒,人已在回程的马车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某只紫薯:我家长生有点小别扭,不用理她。
☆、宴会(一)
使楚之时因着心情急切,仅是十数日,而返宋的路程却用了足足一月,待我回到孟府,爹爹早已从陈国回来,正与娘亲于凉亭下赏花。
藤萝虽败,香韵犹存,浅夏的微风拂过,吹散了满地繁花,吹起了那个人的袖袍,衣袖下的一只手执起另一只手,两个背影紧靠着,那个伟岸的身影便是爹爹,是孟夫人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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