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嶺当然清楚,正常人的脑回路不是他这么歪着走的。
正常人在喜欢某人的时候,是希望那个人能够幸福的。
甚至有的时候宁可牺牲自己的幸福也要成全爱人——讲道理这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是主旋律歌颂的“伟大的爱情”。
但没卵用。
“理论”摆在那儿永远只是理论,天性压抑不住。
就只有把人惹急、弄哭了,他才能感到真正的“开心”。
那是一种诡异万分又心满意足的神经病体验,很难形容。
总之,只有在把人好好欺负一通之后,他才能像是饱餐了一顿美味一样心满意足,从此一段时间乖乖不再作妖,恢复温柔体贴的本质好好做一个完美的男友。
而等到那快感的余韵被时间消化,一段时间后,他又会忍不住贱贱地伸出爪。
在作死的边缘反复试探,找茬,搞事,惹人掉眼泪。
如此循环往复。
……
当然,这样的习惯性犯贱显然是有后果的。
因为只要是个正常人,最后都会无法忍受。
哪怕当初再星星眼地喜欢他,三番几次经历被捧上天再摔到地上的心理落差之后,都会痛恨他这种反复无常的“玩弄”。
于是乎,高富帅赵清嶺经常被甩,无限单身。
即使如此,还是死性不改。
……
那天赵清嶺抱着程彻一觉睡醒,已经是晚上六点多。
怀里的人还没醒。
赵清嶺轻手轻脚打开床头小夜灯,看着怀里男人的睡脸瞧,眼神温柔如水满是迷恋。
他正在回味。
回味中午的时候,程彻看到唐蜜那一瞬间的表情。
公平讲,唐蜜长得确实漂亮。
就算这两天天气一反常态地骤冷,让她不得已穿了一件唐母那年代感十足的旧骆驼色大衣,可这一身五十岁大妈的打扮都不能阻挡由内而外闪闪发光的娇俏可人。
在看清她模样的那一瞬间,程彻明显被那样的明艳给震慑到了。
黑框眼镜下的眼睛里,无措、慌乱、不甘、晦涩、嫉妒无处遁形。
那样子……简直、简直了。
赵清嶺身为一个合格的神经病,当场被自己男友萌到肝颤。
于是乎,全程柔情似水地默默看着程彻的背影向唐蜜走过去,看那个傻瓜明明无比在意又偏要装作不在乎的样子,硬着头皮去跟唐蜜打招呼。
……他家彻彻,真心傻得不行。
恐怕至今都以为,唐蜜是他心里忘不掉的那颗朱砂痣吧。
也不想想,别说唐蜜早就已经跟别人订婚了,就单说他现在那么爱他、那么黏他,每天又那么乖,这门子陈年老醋又有什么可喝的?
这么想着,赵清嶺低下头,带着笑在小夜灯的微光中亲昵地蹭了蹭怀里男人的鼻尖。
真的是傻。
居然还嫉妒,还低气压?真心傻到没救了。
啊啊,明明那么帅、那么好、又那么诱人,为什么还不自信,总觉得自己不够好、配不上他?
这么笨的男人,他可得好好养着才行,不然要被别人欺负的。
这么想着,赶紧把人抱紧。
才不给别人。
只能我一个人欺负,一辈子一个人欺负,谁都不给!
可是,纵然满心温柔,关于他从未真的喜欢过唐蜜这件事、还有他其实是个神经病的事实,赵清嶺完全不打算跟程彻做任何程度上的澄清。
不能澄清。
因为,彻彻那嫉妒y-in暗的样子啊……简直可爱到爆了。
更别说患得患失的小压抑,偶尔的神经质,更是萌到他心梗啊啊啊!
所以说白了,他就是无比享受程彻的又笨又傻,那种明明备受煎熬却还是一根筋地喜欢他、想要跟他在一起的孤注一掷。
……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赵清嶺抱紧怀里的人,心想,老子他妈的不仅是个神经病,还是个自私透顶的神经病。
这个傻瓜却还愿意傻傻地爱他,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思路真的好清奇啊喂(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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