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书雁略一点头,左手抄起斗笠戴在头上,右手一揽就把九霄环佩背在了身后,端的是一气呵成行云流水,随即便对着杜云歌伸出了手。杜云歌用衣袖间的帕子把自己口鼻一捂,防止自己因为看到什么过分骇人的事而惊叫出声或者乱了气息被人发现,随即就相当熟练地把自己往薛书雁怀里一送,薛书雁便揽住了她的腰,三下两下纵跃间便从客栈跃了下去,沿着窄街一路走下去,不多会儿就看见了何蓁蓁的身影了。
薛书雁一看见了她的身影便放缓了脚步,把杜云歌顺便也放了下来,两人远远缀在何蓁蓁身后,正好维持在一个即使是薛书雁也听不见脚步声的距离上,杜云歌对薛书雁比了比手势,意思很明显了:
师姐真厉害!
薛书雁指了指两人身上的衣服,杜云歌便心有灵犀地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了:
不是她厉害,是何蓁蓁太不会穿衣服了,大白天的还穿一身红,生怕别人看不见她不是?
两人交流之间一言未发,甚至连约定俗成的暗语也没有,却也有种让别人望而生愧、自惭不如的相当默契的气场。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之下,便能知道对方想说什么,想来多年老夫老妻都不一定能做到这个程度呢。
只是远远地缀着终究有些不方便,两人还是在一个拐角处失去了何蓁蓁的踪迹。薛书雁刚想跳上墙头和别人家的房顶,借着居高临下之势往四周看看这人去了哪里呢,杜云歌便拉住了她的手轻轻晃了晃,对她微微一摇头:
不用追了。
薛书雁一挑眉:真的不用?
杜云歌用力点点头,往那个方向一指:我知道她去哪里了。
薛书雁循着杜云歌指的方向看去,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是想说些什么,可是又觉得说什么都太轻,倒不如用这个方式来安慰她的好:
那里赫然便是妙音门在锦城的生意所在。
既然不用顾忌着何蓁蓁,杜云歌和薛书雁沿原路折回客栈的时候便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起话来了。不管杜云歌说什么,薛书雁都能立刻接上,倒是相当闲适,引得窄街里的某个出门泼水的老太太看见她俩之后也跟着一并乐呵起来了:
“好俊的两位小娘子!哎呀,看着真叫人喜欢,我年轻的时候和我老头子新婚的时候,也是这般蜜里调油羡煞旁人呢。”
杜云歌立刻就脸红了,她刚想赶紧摆摆手好还她师姐一个清白呢,老太天倒是先把手给摆起来了,笑道:
“没事儿姑娘,别怕。我老太婆活了七十多岁了,什么场面没见过,怎么会跟那些老不死的顽固一样觉得这事儿不好呢?喜欢就好,甭管别人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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