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这场戏比较靠后,讲的是程楼之打了败仗,被对家追赶,他顺着废弃的铁路往前逃,不敢松懈脚步,生怕被人抓住。
天气越来越冷,他跑了两天一夜,肚子里已经没有任何粮食了,到了最后,连呼吸声都渐渐变弱了,脚步越来越慢,身后的追兵甩开了,但是面临着被冻死和饿死的危险。
他心里就一个信念,跑,继续跑,再往前跑就是村庄,只要到了那里,给他一碗热水,他就能活下来,他命贱,皮实好养活。
可是脚步越来越沉重,眼皮也越来越重,不眠不休的打了几场仗,已经消耗了许多体力,更别提又玩命似的逃了这么些日子。
可是让他认命的死去,他又不甘心,身边的兄弟一个个的倒下了,他要是这么死去,白白辜负了别人的性命。
命贱,但是也不该是这么个贱法,更何况,他和景良还有个约定,等仗打完了,两个人找一个僻静处,好好过日子。
程楼之软绵绵的躺在铁路边上,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肺里像是燃着一把火,呼哧呼哧的烧的人难受,偏偏身上又这么的冷,视线里远处的太阳像旧画里颜色模糊的红,眼看着就要落下了,第二个夜晚就要来临,他恐怕熬不过去了。
上眼皮子无力的耷拉着,视线里一片黑,脑海里那个人的模样却清晰起来,景良穿着一身时髦的白色西装,皮鞋擦得铮亮,头发上抹了桂花油,服服帖帖的梳了个大背头样式。
他人瘦腿长,轻轻巧巧的跨过门槛,未到正厅,声音先远远的抱怨着:“老程,你土死了,修个大院还加这个门槛,现在谁还弄这个呀,人家都住两层小洋楼。”
他看到自己穿着一件唐装,扣子扣的严实,衣服料子油亮光滑,地主老爷一般坐在梨木椅子上,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景良走到他跟前,伸手对着他的衣服又搓又揉,揉的他心直疼,捉走对方不安分的双手,笑呵呵道:“不要弄坏了。”
景良有些不高兴,赌气般甩开他的手,坐到一旁,从盘子里抓了一把瓜子,边吃边嘲笑他:“土老帽,给你做了西装你不穿,非要穿这个,难看死了,老气横秋的。”
他还是笑,一边笑一边给景良剥了颗糖:“吃这个,这种糖好吃,里面还有酒。”
景良立刻说:“这不是糖,这是酒水巧克力,哎,你真的太没有见识了。”
程楼之想起来了,那时候有人招安,他听了景良的话,带着自己的手下投了兵,人家给了他一个县保安队队长的职位,他有了钱,立刻给自己造了两进两出的大院子。
他没有住过这么好的房子,没有穿过这么好的衣服,所以心里除了高兴就只有高兴。
如今他也算是见识过世面的人了,回想那个时候,确实太“土老帽”了。
那座两进两出的院子,他满打满算就只住了三个月,三个月以后,卢沟桥事变,全国开始了全面抗战,从那以后颠簸流离变成了常态,期间不是没有过过好日子,景良口里的洋楼、红酒、西餐、西装他都一一体验过,可是临死前,能想起来的,依旧是那座青砖院子。
砖是他亲手选出来的,地基是他亲自监督的,大半夜的,他不许工人睡,他也不睡,搬了个凳子坐在工地旁边,亲眼看着这座房子立起来,然后厚着脸皮邀请景良住进来,景良口中嫌弃着,可是安安分分的跟着他在那座“土的要死”的房子里住了三个月。
是他人生中最好的三个月,像梦一样。
景良穿着一身笔挺的黄色呢子大衣,站在房间中央,农村还没有电灯,屋子里只有一根白色蜡烛充当照明工具。
军帽扣在头上,在他脸上投下重重的一道y-in影,勤务兵站在他身边,看着他露在亮处泛着青色胡茬的下巴,鼓起勇气再次劝阻:“参谋长,您就先睡一会儿吧,都两天没有合眼了,明天还得赶去蒙古和张团长他们混合,路上颠簸,身体怎么受的了?您别忘了,您还在发烧呢。”
景良没有理他,神色有些恍惚,盯着远处渐渐暗下去的天边,末了,问道:“还是没消息吗?”
勤务兵没敢接话,派出去的人都有三批了,可是翻了天,连个人影都没有找见,这天寒地冻的,两天一夜,太多意外了。
景良苦笑一声:“老东西,土匪出身,倒是很会躲。”
勤务兵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们现处位置在一所大山深处的村庄里,村子里没有几户人家,入了夜,除了他们这里,到处都是黑乎乎的。
几天前,他们本来应该踏上了去蒙古的道路,结果程楼之兵败的消息传来时,景良一下子疯了,冒着被处军令状的危险,也要命手下的人去找程楼之,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张团长的电报一封接着一封的催,景良先前看了几封,后来连看都不看了。
手下的小兵战战兢兢传话:“团长说您要是再帮着敌人,他就不念旧情啦!”
思到此处,景良突然心想:“如果老程死了,我要这些名利有什么用?父母亲的仇已经报了,除了老程,这世上已经没什么让我可留恋的了。”
其实也不对,他留恋的东西很多,他喜欢时髦的衣服,喜欢看电影,天气好的时候喜欢开着汽车去海边,还喜欢逛公园,可是这一切如果让他一个人去玩,那么他实在没有心思去。
勤务兵眼看着刚才还忧愁的景参谋长,像是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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