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希望她不要再来纠缠我了。我把她的东西都还给她了。”
兰容止看到这句嗤之以鼻,她太清楚人性了,洪四嘴上说得好听,说什么“还给”,如果真是彻底放弃,又如何会在地图上作晦暗的标记,只怕是防万一,将来有什么不测,还是可以挖起来再生利用,再且,都害死人家了,还说什么“还”?这才是真正的自欺欺人。他的笔迹整齐稳健,显然并不是慌乱下写下的,他试图用一种世俗的方式——还——跟一个死去的女人“和平解决”问题——清醒,却做出这种愚蠢的举动,这真是太可笑了,可是,从另一个方面,像洪四那样的人,踩过多少人、害过多少人、杀过多少人,却对这么一个女人或者说这件事如此讳莫如深,由此证明他内心是多么的恐惧。
“那是我年轻时候的事了。那时候我因为一件案子不得不远走他乡。让我背案子的人又想干掉我,我只好东躲西藏,狼狈四蹿。后来我来到一个十分偏僻贫穷的小县城,那时候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在逃命过程中到了什么地方,我只知道自己已经身无分文,这里的人看起来穷得榨不出一滴油水,我一边感觉自己终于安全了又对四周的环境绝望。我在那里待了一个多月,好不容易弄到了一点路费,后来我到了一个叫莽山的地方,在那里我听说附近有金矿,好多人都往那边赶了。我抱着试一下运气的心态,搭上了一队人,我们连夜开拔,在深山老林里走了四五天,终于来到一个叫“合塔尔河”的地方,那条奔腾不息的河,因为淘金热已经驻扎了不少人,地盘也斗争得很厉害,打架死人也是常有的事,大家都在拼了命在赌运气。我们因为来得晚,只能到河流下游驻扎,要死要活的淘了半个多月,没淘到一点金沙,大家都十分泄气,每个人都变得很暴躁,不时的有人退出。我对这种沉重无好处的工作已经十分腻烦,在一个叫‘枪把’跟我聊得比较好的人退出后,我也决定走人。我是跟‘枪把’一起走的。我们按着原路返回,中途却因为一起斗殴而在深山老林里迷了路。我们不知道走了多久,走了多远,只知道,如果我们困在这里,我们就真的死定了。我们就这样盲头苍蝇一样四处乱闯,却意外的到了一个发音像是‘宝珍’的异族寨子。“
“这个寨子的女人十分的美丽,穿着鲜艳,长发纹身,皮肤又白又嫩,一双眼睛好像能勾魂似的,重要的是,她们身上都戴着很贵重的金玉器饰,我们到达的那天,正好赶上她们的节日,那场面真算得上是披金戴银。我们没有从‘合塔尔河‘淘到金子,却闯到了这么一个满是金子的世界。我和枪把决定留下来。”
“第一晚,抢把就弄到了不少金器。我觉得太鲁莽了,像我们这样陌生来客,要是发生什么事,肯定第一个就怀疑到我们头上。可是枪把已经动手,也来不及从长计议了,我们决定能弄多少是多少。弄够了就跑。”
“我们就是在寨子上唯一的小饭馆见到那女人的。当时枪把见到那女人时,下巴都要跌下来了,估计他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美丽的女人。我也是。可是饭馆里的人对女人却十分敬畏的样子,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女人是寨主的老婆。这里的女人都十分漂亮,最有权势的男人占有最漂亮的女人这一点也不意外。我盯着她手臂上碧绿碧绿的镯子,那个镯子,够好多人吃喝嫖赌一辈子了。”
“我跟‘枪把’对望一样。我们决定对这女人下手。得手了我们就走。那时候我们已经小有收获了,加上这女人身上穿戴的,够我们吃喝嫖赌一辈子了。”
“我们并没想立刻动手。并不是我们不想,而是这女人身边有保镖。她一出小饭店,就有两个带着‘家伙’的男人护着她走了。我们一路小心翼翼的跟着,却始终找不到下手的机会,枪把跟了没多久就不愿意跟了,他觉得猎物多的是,没必要跟自己犯难,我心有不甘,便自己跟踪了。”
“那个女人随着那两个男人走出了寨子,往山上走去。我才知道,寨子之外,还有那么一个地方。她们走的路,就是我梦见无数次的那条路,长满荒草的小路,暗朱红破旧的牌坊,牌坊下一块巨大无比的石块,过了牌坊,就是一片黑魆魆的树影,让人莫名的就产生一种恐惧感。我不敢再跟进去,估计过了牌坊,就是另一个自成一格的小型寨子了,我一个陌生人不好混进去。我以前见过这样的地方,大多自成一格,典型的在金山角种植罂粟的地方,那样也有很多这样的地方。”
“那天晚上,我一晚没睡。一闭上眼,都是那个女人的脸。”
“我们又待了三天。我们弄到了不少东西。我们决定逃跑了。我们是事前做好了准备的,可走到一半,我们还是迷路了。我跟枪把走失了——我一直不知道到底是真走失了,还是枪把故意甩开了我。我只知道我撒了一把尿回来,枪把就不见了。不过没所谓,袋子里的东西我调了。他自己消失更好,省着出去了还得我下手。我在山林里转悠了好久,不知道怎的就到了那天跟踪那女人的地方,那时候快黄昏了,四周安静得吓人,我走在那条细细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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