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种欲语还休的景况中,为期半个月的入司培训很快结束,大多数同期的新员工都开始走马上任。我进入市场部,吴昭进入人力资源部,而许剑锋和姜军所应聘的销售部营销人员却还要单独进行的一个月岗位强化训练,仍旧住在培训中心里。
我们上岗的新员工都搬入了公司安排的员工宿舍。宿舍在公司附近,离公司还有约徒步半个小时的距离,是统一的那种格子间,十几平米的面积,一室一卫,二人一间。毫无悬念的,我和昭昭成为了室友。
可是我和昭昭的室友关系却没有维持几天。才一个星期不到,某日她深夜晚归后兴奋的向我宣布:“我在附近租了间民房,明天就搬出去和姜军一起住”。
对于别人的私事,我是没有资格置喙的。但是,我依然对昭昭的做法表示了不理解:“姜军他们的培训时间只有一个月。换言之,你们二人能在一起的时间就一个月,为了这短暂的一个月大张旗鼓的跑出去租房子,是不是太夸张了一点??”
昭昭的解释到是简单得很:“正是时间短才要抓紧时间在一起啊,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嘛。”
我叹息:“你到是想得开——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大不了他来了我让出去就是了。”
昭昭嘻嘻一笑,挽着我的胳膊道:“你让出去??让到哪里去??整夜整夜的让出去??再说了,偶尔次把次还行,难道你能天天让出去?”
“……”我扶额无语。
第二天,昭昭就搬出了宿舍。
在看到来接她的姜军的时候,我十分由衷的向该同志表达了我对他鄙视之情:“你小子手脚挺快的啊”。
那厮毫无觉悟的沾沾自喜道:“多谢多谢,一般一般。托您的福。”
我拿这花花公子没辙,只是觉得昭昭挺吃亏的。可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还真没办法,也只能由着他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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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住上了单人宿舍,但那段时间我的业余生活并不寂寞。同期入司的几个相熟的同事之间彼此邀聚十分频繁,几乎可以说是夜夜笙歌。
大家都是离家在外打拼年轻人,初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因着那一段时间同期培训的情谊,彼此好象也就有了不同寻常的关系一般。他们中间很多人抱怨公司食堂里的饭难吃,于是下班后彼此呼朋引伴的去搓顿好的便成为一个堂皇的理由,大家轮流做东,济济一堂,倒也真有些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的意味。那些嘻笑吵闹,在这渐渐寒意深重起来的初秋,在这个全然陌生的地方,带给彼此的都是一份难言的温馨和慰藉吧。
其实有许多这样的邀约,请客的人与我并不熟,但往往只要叫上了许剑锋,必然也就会捎上我。我起初还有些不好意思,推拒过几次,每每这时,东主便会笑着请许剑锋出面来做说客。我其实是有心拒绝的,可每次他来开口跟我说,听着他话语里的几分恳切,几分痴缠,最后我却总是坚持不了自己的立场。
这样的情况,落在旁人眼里,我和许剑锋的关系自然是极暧昧的。而他也从不解释辩白,仿佛默认了众人的论调,在许多公众的场合下,他更是俨然以我的“护花使者”自居——座位总在我旁边,有人劝我酒总是他出面去挡,每次大家分手回家,也都是他责无旁贷的送我。
我观望着他的态度,羞怯于他的沉默,也欣喜于他的护持。
对于许剑锋,凭心而论,若真是细究起来,我也许除了喜爱谈不上太多的心思。只是他当初给我的第一印象太过深刻,以致于我好象已经迷恋上了这种观望着他的状态。
那时的我虽说不上单纯,但心情很直白:喜欢他自然也就愿意多和他亲近一些。只是在我当时那样的年纪,对于自己的感情也往往有些拿捏不定,人云亦云的常常容易被外界的环境所左右。
虚荣心更是让我自己在那个春心萌动的年纪萌动春心,不由得默默企盼着能被人珍而重之的放在心上,于是不知不觉间便将那人先放在自己的心上了。
一天晚上,与朋友们大搓一顿后各自分手,许剑锋照例送我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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