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栈的厢房里小睡了一会,牧流歌便被小家伙叫醒了,原来那个叫玲珑的终于回了来。
庄晓风他们已经在虞安城打点好一切,等下便会搬到新居,她也要一起去。
牧流歌当然愿意,她在这里无亲无物,自是要跟着小家伙他们。
牧流歌第一次引见玲珑,就觉这人跟庄晓风绝对是最佳搭档。
玲珑是个很有味道的人,无论是样貌还是格。
五官立体,狭长的丹凤眸邪魅妖冶,嘴角永远噙着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白玉柔润的膛半露。你永远看不透这样的人在想什么,他就这么坐在庄晓风身边,打量着有些紧张的牧流歌。
牧流歌站的很挺直,就像第一次陷害老哥被他抓包时的感觉,琉璃般的黑眼珠转啊转,就是不肯正视玲珑。
要不是玲珑和庄晓风是一伙,她绝对考虑找他下手,这个男人太适合她的恶趣味了,她的满腔热血在看见他的那刻开始,沸腾非常。
玲珑眼波微转,心里有了答案,“晓风,这就是你给宁儿找的人?”
“恩,她各方面还算不错,应该算是个好人选。”庄晓风抿了一口茶,半垂着眸。
牧流歌觉得自己的脚都有点软了,面对两个男人如此打量的目光,她就要扛不住了。能不能先跟她解释一下,找她来是要做什么东东?
“我也觉得还算不错。”玲珑缓慢地点了点头。
“恩。”
牧流歌撇了一下嘴,她可不喜欢这种别人对她评头论脚的方式。
“牧姑娘,宁儿可有跟你提过我们为什么要让你来?”玲珑终于开口问她了。
咦?小家伙也知道的?为什么不提前跟她说啊,她什么心理准备都没有,站在这里像是等着被屠夫宰了一样。
牧流歌老实地摇摇头。
“那我可就直说了,牧姑娘,你可愿意留在我们府中,担当宁儿的夫子一职。”
夫子?相当于现代的老师一种吧,牧流歌想了一会,原来是让她做小家伙的老师,她看起来像是那种很有学问满口论文的人吗。
虽然他们敢把教育祖国未来栋梁的重职交给她,不过她可不敢误人子弟啊。
尤其是误谁的都可以,要是一个不小心误了小家伙,难说她小命不保。
最重要的就是,她一直惦记着风铃那片市场,育人不如育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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