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作为负责人,奖金和绩效竟然不是跟项目的收入挂钩?
反而是跟“盈利项目数量/总项目数量”的这个数值成反比?
那岂不是意味着,投的总项目数量越多、盈利项目数量越少,奖金就越多?
反向激励可还行?
这不是在鼓励自己不加筛选地多投垃圾项目吗?
这让邱鸿感到困惑。
至于收入方面,诚意已经拉满了。
邱鸿在创业之前,曾担任主策划做出一款月流水过亿的项目,那是他职业生涯收入最高的阶段,但每月的奖金也不过是十万出头。
因为公司的奖金规则是整个开发团队只能拿到项目净收入的3,而这种所谓“月流水过亿”的项目,其实吹牛逼的成分居多,并不是真的纯收入过亿。
要扣掉跟渠道和平台的分成(渠道拿大头),扣掉营销费用(这个数据里头有很大一部分是自己公司刷的),而且那时候开发团队人比较多,这些奖金是整个项目来分,人人有份,作为主策划虽然分成比例会高,但也是有限的。
杂七杂八算下来,真拿到手的钱跟项目赚的钱一比,九牛一毛,连喝汤都算不上。
所以邱鸿才那么迫切地想要跳出来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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