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杂志放进皮包中,于萧涵穿过十字路口走上另一条街道,一转弯便是花店,芳香怡人。室内百花争艳,千姿百态,各色齐全,典雅且名贵。但唯一吸引住于萧涵眼球的只有一种。
俗的很,是人都认识的花,能让人笑能让人哭,就在里面一角娴静地开放着。
而其中,也只有一种颜色留住了她的视线,推门而进。
红玫瑰,給自己买一支。
闻着玫瑰的芬芳踏出花店,她痴痴地望着手中近在咫尺的花枝出神。
曾经有个男人,几乎每一次见面都要为她变出一枝红玫瑰来,那个男人便是陈浩。
陈浩说:“我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接受玫瑰花最多的女人。”
于萧涵笑着说:“那你就会成为世界上送玫瑰花最多的男人。”
“所以我们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玫瑰情人。”
“一生一世?”
“一生一世。”
“我有一个很傻很傻的问题想问你。”
“问吧。”
“我们的爱会至死不渝吗?”
“萧萧,相信我,我对你的爱永远坚贞。”
一生一世是多久,是否真正有人爱我一生一世,不离不弃?是否有人为我坚贞不渝?
陈浩、张振宇和展亦,谁才是爱,谁才是果?
那么明天呢,你是否依然爱我?
而就在公路的另一边,展亦默默注视着前方“花痴”的女人,她嗅着玫瑰的芳香,缓缓漫步,为什么要给自己买一朵玫瑰花?还是买来送给谁?
红灯变绿,展亦徐徐跟在她一定距离外,看她走出轻盈的步子,其实她很普通,站在人堆里不夺目不显眼,不文静却很安静,一个不用小声说话却给人静处之感的女孩。
这时,于萧涵接到一个电话,脸色蓦然变了!
即使个了一段距离,展亦也可以清晰感受到,这个来电不同寻常。
果然,玫瑰花被遗落在地上,于萧涵神色焦急的打了一辆红色出租车,奔驰而去。
这样紧张不安定是发生了大事,展亦不动声色地加快车速,跟上红色出租车,想看看发生了什么。直到一处朴素的平民区,在一处简陋的房子面前停下。于萧涵下了车凝重的敲门,立即就出来一个中旬的沧桑女人和她不愉快地交谈了一句,把她接进门。
展亦没下车,点燃烟,静静观察,等待异样出现。没过多久,也就十几分钟左右,于萧涵便极其不愉快的从房子里跑出来,跑得很快,似乎在逃离着,步伐沉重的很。瘦长葱白的手指胡乱在脸上抹了两下,经过他的车旁,却没注意到这是展亦的车。
两行清泪,欲止还流,那是怎样强忍的伤楚。
他很想问问她发生了什么,但依然只是默默地跟着,那个蝴蝶一样的影子跑去哪里,他便心甘情愿地跟去哪里。
结果就跟到了展亦最熟悉不过的地方——佳人风情。
转来转去还是回来了。
他倒要看看于萧涵这么多年来到底是怎么进入的佳人风情,竟能不被别墅的监视摄像头拍到?结果答案令展亦哭笑不得。
别墅背面高墙处是致典雅的欧式镂空,那镂空洞的空间扁平,类似菱形,她竟然毫无形象化的横着钻了进去,动作之熟练如同一场露天杂技表演。怕是再稍稍胖一点的人,要钻进去本只能妄想。
展亦当然钻不过去,开车绕了进去,提前来到另一端等她。
今天有晚霞,落日余晖甚好,海面闪着金子般的光芒,整栋别墅高楼被镶上一层美丽的金边。今天没有风,花草树木静止如画,但远处的鸟鸣迟迟不休不止,像在普唱恋曲一样,出双入对的飞翔着,时而在海面上空周游一圈。
他没有进别墅,没回自己的房间,却在不显眼的位置落脚,注视她轻盈而来。
于萧涵坐在海岸边,轻轻拢着长发,扎成马尾,然后轻轻拍着眼睛,想除掉哭过的痕迹。这能管什么用途?可这幼稚的小动作却着实可爱得很。
管家周伯恰巧经过展亦,看他一眨不眨的望着海边女孩,自己也看了看,似乎发现了一点点玄妙,笑盈盈说道:“少爷,您怎么不进去?”
展亦见来人是周伯,微微一笑说:“她来这里十年了。”
周伯点点头:“是啊,也许,这丫头和咱们这有缘。”
展亦抬头:“缘?”
周伯和蔼又灿烂回答:“十年了,在咱们别墅能工作十年的人也不多啊。现在连我都舍不得赶她走,能这么专情喜欢一个地方,这女孩子一定很重感情。大家都习惯了这个姑娘,就像习惯了西面那颗高高的大树,似乎已经成为佳人风情的一部分了。”
“周伯,明天叫些人来把周边花池里的花全部铲了。”
周伯一愣:“为什么,这些花一直开得不错。”
“我不喜欢这些进口品种,种些玫瑰和百合。”
“好,我明天就办。”
于萧涵深深呼吸着海边的自由空气,心口却如石头般沉重,上次給凌守望的四万块钱他竟然拿去赌博,又在赌场借高利贷,现在来跟她要十万块钱,这简直是魔咒。
真的真的不想管了,这几年她回报的已经足够,可是她不忍,毕竟他是舅舅,不论怎样贫寒低贱,迂腐不可救药,也是亲人。
于萧涵感觉自己已陷入深渊,不可自救。
“十几万,怎么才能筹到十几万?”
她失魂似的盯着海面:“这就是我的命?是不是在我出生之前就注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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