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那年,张玉嫁给了邻村一个比较有钱,但年岁已经六十多的老头子。而在洞房之夜,老头子突发心脏病死亡,所以原本的喜事一下就变成了丧事。尽管没有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可婚是结了,所以还是完璧之身的张玉就得给那老头子守寡。
那时候有人传言张玉是黑寡妇,活活克死了她老公,所以男方就以这为理由将她赶了回来。
洞房之夜就将丈夫克死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所以回到村里后,村里人也不怎么搭理张玉,就连她爸妈也觉得她是个黑寡妇,所以就让她住在了靠山那栋风雨飘摇的房子里。
张玉一个人住非常害怕,恰好那时刘旭爸妈重病身亡,所以张玉就将刘旭带到她家,让刘旭跟她一块过日子,还让刘旭叫她玉嫂。
或许是因为张玉这个善意的举动,村里人对她的印象也渐渐改变,所以偶尔还会捎点吃的到她家,让她和刘旭一块吃,偶尔还会有人帮着干些活之类的。
在刘旭还不知道男女身体之别时,张玉基本上都跟刘旭一块洗澡,还会互相搓背之类的。
不过在十三岁之后,张玉就不让刘旭跟她一块洗澡。
总之呢,十三岁之后,刘旭就没有见过张玉的身子,所以刚刚看了之后,刘旭就有种莫名其妙的激动,甚至还老是盯着木门,听着泼水声。
一会儿,张玉就道:“旭子,我没有带衣服来,你先蒙着眼,让我到房间里去。”
“已经蒙上了。”
用毛巾遮住yīn_bù,又一手横着遮住rǔ_fáng后,张玉就轻轻推开了门。
见刘旭确实捂着眼睛,张玉就像受惊的兔子般跑向自己房间,胸前硕果摇晃个不停,极为有料。
大概过了五分钟,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短袖和深蓝色宽松长裤,还将瀑布般的长发盘在后脑勺的张玉就走进厨房,并拉着刘旭的手坐在凳子上。
“旭子,你回来干嘛?”
“陪着你。”
还将刘旭当成小孩子的张玉就笑着揉了揉刘旭的头发,道:“嫂子已经一个人习惯了,不用人陪,你就乖乖的呆在城里。努力工作,努力存钱,然后买房子讨个老婆。”
“其实我打算留在村子里。”
听到这话,五官长得极为标志,是个大美人的张玉就道:“你已经是个大学生,还是学医的,你怎么能留在村子里?你难道要像那些大波大叔一样挖田耕种吗?那是没有知识的人干的,你这个有知识的大学生就该留在城里,你已经是城里人了。”
“我永远是大洪村的人。”刘旭回答得非常果断,“自从我爸妈死了,玉嫂你和乡亲们就将我当成孩子抚养,就连我的学费也都是大家凑的。我是个有良心的人,我才不会忘记大家的恩德而呆在城里享福。”
“可大家是希望你成才,你怎么能呆在村里干农活?”
“不是干农活。”握住玉嫂那比城里女人还来得滑溜的手,刘旭道,“我要在村里开个诊所,给大家治病。村子离县城太远了,老中医又老得连药方都记不住了,我刚好继承他的衣钵。”
“可嫂子还是不希望你留村里。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下一代考虑。”
“我继承了嫂子你的优良传统,那就是凡事都是先为别人考虑。总之呢,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留在村里给大家谋福利。”
“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真的。”
“其实嫂子我让你留在城里是有些自私,是只希望你过得好。”说着,有些感动的张玉就抱住刘旭,并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能有你这么懂事的孩子,嫂子我真的很高兴。”
感觉到胸口被两团软肉压着,刘旭就忍不住咽下口水,并道:“能有你这么好的嫂子,我也很高兴,我可是你一手带大的。”
“旭子,你交女朋友了没?”
“读书的时候差不多是个书呆子,没女孩子喜欢。”
“城里女孩不好,不够朴实,没办法跟你一块吃苦,还是村里的人。”笑着,张玉就道,“村里有好几个长得不错的女孩,改天嫂子给你介绍介绍。”
“我想要一个和你这么好的女孩,不过我知道嫂子你是独一无二的。”
被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脸红。发觉刘旭比半年前成熟了不少,甚至连下巴都有了胡渣,张玉就知道刘旭已经长大,也是该安排个对象,要不然跟着她这个寡妇过日子,指不准村里人还会说闲话。
村里的女人嘴巴都很大,再正常的事被她们轮流说了几遍后,准变得不正常。
看着桌子那两样菜,刘旭就问道:“嫂子你每天就吃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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