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扫平日的高高在上兼腹黑,曾少卿咬牙切齿的道,挥动鞭子的频率更急了,那个该死的混蛋,等他见到他非要狠狠的敲他一笔不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沧州,他不但舍弃了以往华丽盛大的排场,沿途还不知道累死了几匹好马,若他不能给他个合理的解释,管他什么亲王不亲王的,他都要揭了他的皮。
“是,大家速度再快点。”
旁边的属下见状,不得不招呼其他人加快速度,几匹骏马如同离弦的箭般迅速激s,he出去,眨眼间就消失无踪了。
而另一边,得知严晟睿凌敬轩要成亲,汪掌柜免不了也恭贺了一番,同时死活拉着他们在鑫源吃午饭,等他们离开的时候,午时差不多都过了,提着给小包子打包的几只烤鸭,新鲜出炉的夫夫俩骑着马直奔城西的百韵阁而去,幸福得要死的严晟睿绝对不会想到,有人为了他,正不辞辛苦,快马加鞭连夜赶来。
“婚戒可能还要一会儿才能送过来,敬轩,你们先来看看这几套衣服,我觉得你应该不喜欢太繁复的款式,就给你选了几套样式大方简单的。”
带着他们上了二楼,胖掌柜指着平放在货柜上的几套衣服说道,为了他们,他可是绞尽了心思,将百韵阁所有的喜服都翻了个遍,好不容易才找到几套附和要求的,没办法,谁让他们做的都是有钱人的生意,而有钱人成亲谁不是希望越华丽越好?简单大方的款式真心少得可怜“嗯,还不错,不过只有红色吗?”
伸手摸了摸那些衣服,滑溜溜的面料一看就是好东西,不过那个红得刺眼的颜色却是让凌敬轩忍不住皱眉头,他可不是曾少卿那个妖男,大红色也太那啥了。
“喜服除了红色还能有别的颜色?”
胖掌柜也是无语,难不成他还想穿白的?你别说,凌敬轩还真有那个意思,毕竟他不是纯粹的古人嘛,要知道,在现代,白色才是新人礼服的主打颜色哦!
“咳咳??就红色吧,这是晟睿的?”
跟他也说不清楚,凌敬轩清咳两声,视线落在了旁边明显要大套一点的衣服上,除了衣服,还有金冠玉带和鞋子,清一色的红,别提有多辣眼睛了,当然,也非常喜庆就是了。
“嗯?嗯,对,一般男人成亲,新人的礼服都是不戴帽子,而是金冠,你们要不要先试穿—下?”
他的思路跳脱得太快,胖掌柜明显有点跟不上,迟疑了好一会儿才上前跟他解释,凌敬轩点点头,视线一扫,顺手捞起其中一套简单大方,同色滚边,只在襟口和袖口绣上了吉祥图案的喜服:“你觉得这套怎么样?”
“你的眼光肯定是没问题的。”
对着他竖起大拇指,严晟睿毫不吝啬的夸赞,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凌敬轩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胡乱将衣服塞进他怀里:“废话少说,赶紧去换上试试。”
哪有人当着一大群人夸赞自家人的?他也不嫌害臊。
“呵呵。”
似乎是看穿了他的想法,严晟睿抱着衣服跟伙计一起转身去了试衣服的包间,他自己的媳妇儿难道还不改夸?
“敬轩眼光不错,他是个好男人,以后肯定会疼你。”
将一切尽收眼底的胖掌柜也有样学样的竖起大拇指,当了掌柜几十年,他自问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那个男人一看就不是简单的角色,而且,或许他们自己没察觉到吧,他看别人的眼神总带着疏离与目空一切的傲然,可看凌敬轩的时候,却是满满的柔情与宠溺,稍微有点眼色的人都看得出来,他有多深爱敬轩。
“呵呵……让洪掌柜看笑话了,他就是不懂得掩饰。”
说是那样说,凌敬轩的笑容里却带着不容错辨的甜蜜,他是不知道其他的情人是怎么相处啦,就他个人而言,他喜欢这种直接纯粹的感情交流,他们都不是小娘们儿,实在是不需要得搞得扭扭捏捏,羞羞涩涩的,那样的话,恐怕他第一个就先受不了了。
“不懂掩饰好啊,总比什么都藏着掖着好,你也赶紧挑套衣服试试吧,要有不合身的地方,我也好让人修改修改。”
胖掌柜也是过来人了,哪能不懂这些小年轻的心思?
“嗯,就这套吧,好像跟晟睿拿去那套是配套的。”
说着,凌敬轩又拿起一套大红色的婚服,样式跟严晟睿的是一样的,只是小一号,襟口和袖口的花色也好像不太一样。
“金冠别忘了。”
见他拿了衣服鞋子就想走,胖掌柜赶紧拿起被遗留下的金冠放在衣服上,凌敬轩嘴角一抽,坦诚的道:“我不习惯戴金冠,就不用麻烦了吧?”
长头发本来就不好打理了,若每天都要束起来,不如要了他的命,可能还更快些,他又不是女人,谁有功夫见天儿打理头发啊。
“瞎说什么呢,大喜的日子,哪能跟平时一样?不习惯也戴着,左右就一天,没多难。”
胖掌柜没好气的横他一眼,俨然一副长辈教训晚辈的口吻,凌敬轩无奈,只能抱着那一堆东西跟伙计离开了,就在他前脚刚踏进包间,已经换好衣服的严晟睿后脚就走了出来,本来就高大修长的他,穿上大红色的喜服更显j-i,ng神,平日随便用一根木簪束住的长发换上了金光闪闪的金冠,俊美的轮廓无形中更显立体,一袭大红色喜服,配上同色的玉带和鞋子,整个人长身玉立,身姿俊雅,配上他本身独特的气质,瞬间给人以一股睥睨天下的霸气感觉。
胖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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