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字,不过跟方朝清七八岁时的水平相当。
犹记得初见她写出这样的字,他很有些惊讶,问她缘故,她只道沉迷画道,无心书法。
说是这般说,脸上却还嘻嘻笑着,他便知道她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叹着气跟她讲见字如见人的道理,落款的字也会影响图的价格,让她练练书法,她点点头,答应地特别痛快,然而这次来,新交来的画稿上,字儿却还是没多大长进。
他摇摇头,心想她下次再来,非得好好念叨念叨,让她把这手丑字给练好了。
其实,若他还能写的话,她的画配上他的字,才是最好的吧。
他定定地看着,忽然拿了一支笔,研墨,铺纸,拢起衣袖,悬起手腕,小心又小心地在纸上落墨。
却只写了一个字,便再也写不下去。
纸上只写了一个“风”字,方方正正,倒是规整,然而细看便能看出笔意并不连贯,执笔之人腕力不足,使得笔锋绵软无力,气势时断时续,最后写出的字,便只能称得上工整罢了。
甚至还不如甄珠的字。
方朝清抚着握笔的手腕,苦笑叹气。
往日不可追啊。
他将写了字的纸卷了,扔进纸篓,再不看一眼。
往日固然不可追,然来日却犹可待,他没了至亲,没了身份,没了功名,甚至连曾经惊艳士林的一手好字都没了,然而那又如何呢,日子总要过下去。他已经沉溺在过去太久,陷入泥沼般迟迟无法挣脱,然而现在,他又看到了希望。
他做过许多尝试,结果却次次都以失败告终,这将他本就所剩无几的信心一次又一次摧塌。但这次,他相信自己不会再失败。
暮色又起时,告别剩下的一个伙计,方朝清锁上悦心堂的门,沿着洛水左岸,信步朝上林坊的方宅走去。
暮色中的洛水烟波渺渺,河上船灯次第亮起,方朝清袖手信步,头颅不再如往日一般总是低垂着,而是微微扬起,露出皎月般白净的面庞。
他脸上带着安详适意的笑容,朦胧船灯照耀下,竟恍如神仙公子一般。
一艘靠近河岸的花船上,伶伎舒展着身姿和音喉招徕客人,一个正扭动着身姿的舞女忽见方朝清笑容,舞步为之一顿,旋即揪了发上珠花,用帕子包裹了,轻巧地扔到岸上。
却是正正扔在了方朝清怀中。
方朝清接了帕子,抬头就见舞女捂着嘴吃吃而笑,见他望过来,大胆地将身子往外伸,挥舞着雪白的玉臂:“公子,奴心悦您,愿自荐枕席,可否赏奴一宿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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