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角弯弯,轻笑而语,“哥,我不是说过么,这玉璧价值连城……别再丢了。”
手指停留在结上,不想拿开。薛慕极轻轻的贴近那张脸,他想认认真真的看一遍,完全记住,每一个毛孔,每一寸皮r_ou_。
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面。
雍都与平江,隔着一月的行程,不是说回来就能回得来的。
若按着前世的线来走,哥哥的仕途线是这么走的,先是守城门,后是大理寺,全是雍都最忙的单位,来来往往的人,大大小小的案子,每天都有成百上千。
还有……大靖朝廷命官有过休假吗?
薛慕极叹了口气,想到身下已然发烫的某部位,哥哥离开也好,如今单相思就这样了,等到单相思变成两情相悦之后,两人还共同生活在同一座府邸里,完全无法预计,将来会发生什么。
让最后的几天,变成他与哥哥此生此世最快乐的想念。
“哥,走,我们还有几天的时间……”薛慕极掰掰手指,“恩恩,大概来得及,能把平江好吃好玩的地方逛一遍……”
薛世子也不管自家哥哥答不答应,拖着人就出去逛街,又是如往常一般大包小包买了一堆,当然,都是送给哥哥带走的。
半夜,薛慕极把之前埋在树底的女儿泪挖了出来,陈酒凝香,薛怀咎很少喝酒,喝了一小杯,剩下的都被薛怀咎一口喝完,直接醉的不省人事,直到天亮醒酒,摸一把脸,为什么嘴唇有点肿痛?问过扶风,才晓得自己整晚缠在四哥的身上不肯撒手。
好在衣衫比较端正,就是看哥哥脖子貌似露出点点斑驳红晕。
不想,不想……薛慕极又忍不住批判了下原身的酒量,他从前与沈初的酒量旗鼓相当,几乎是千杯不醉的级别,这种优秀才能,下滑到半坛子就倒,与那一笔狗屎烂字一般,完全承袭了原身的垃圾酒量。
等到要离别的那一天,平江城城门外,多了一圈金光闪闪的盔甲士兵,挺拔如标枪,雄赳赳气昂昂可是一个威风凛凛,平江百姓们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阵仗,纷纷挤上城楼看热闹。
“瞧瞧……那不是世子吗?我记得旁边牵红马的,是平江世子的兄弟吧……”
“好像是哦,那个骑在黑马上的是谁?马上,只有他穿的是常服。是不是大官啊!”
“金色盔甲,那是纯金的,穿着沉不沉?”
“管他沉不沉,给我我也穿,一件得值多少钱?”
“这是……这是金甲卫!我听我爹说过,当年雍都的罪太子有一只亲卫,叫做金甲卫。那是相当的厉害,据说每个人都会一项绝技,还有那金盔甲,据说加了特殊的材料,一点儿也不沉,却是刀枪不入。”
“金甲卫来平江做什么?”
人们还在议论中,城门下,薛慕极也险些被这闪闪的光芒晃瞎。
陆钰微服来平江,却这么高调的走,究竟想的是什么鬼主意?
马上的摄政王,眼神在两个晚辈间来回打量,最终落在薛怀咎手里的盘云剑上。转了一个大圈,这把剑终究是转了回来,该属于谁还属于谁。他迎着日照刺目的光,右手微微抬高,整个队伍迅速规整成几排,踏马蹄声都完全踩在一个节拍上。
终于到了离别时间,薛慕极很舍不得,两人就这么对着站着不说话,想要多看对方一会儿,明明四周各种声音纷繁混杂,谁也不想把这种静谧的气息打破。
陆钰咳嗽,加紧马腹,调转马头,说了声,“走。”
“我走了。你保重。”薛怀咎最终是先开了口。
薛慕极紧紧的抱住哥哥,最后一个拥抱,非常用力,然后潇洒的转头,大步朝前走,边走边伸手挥挥,“你也是!”
他迅速钻进马车里,听见那整齐的马蹄声渐行渐远。城楼上的议论声也渐渐消失。最后,听扶风在门外说话,“世子,深夜了。”
“恩。”薛慕极趴在马车的毛毯上,似乎上面还存着哥哥的味道。
回到家,他一头栽倒在床上,抱着被子卷起来,忽然想起哥哥的脸,他睡觉不老实,哥哥经常帮他把被子伸开,盖在身上。
闭上眼反反复复,睡不着。
唉,心里像是被抽掉了什么东西,空着难受。薛慕极想,或许自己应该来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散散心去。
清早,有下人送来一个箱子,说是薛怀咎留在藏书楼的。
箱子没有锁,薛慕极打开,里面多半是哥哥平日练笔的手稿,还有他送去藏书楼的一些小摆件,翻到最后,他发现一封信,一封薄薄的信,信上还勾画着他非常熟悉的一抹——野草。
星星草!
这信,是他写给谢轩的。安好勿念写了五十遍,落款是谢漫星。他那时候,一次x_i,ng写满了五十年的量,都存在信馆里,定下发信的时间,省得他哪年忘了,让谢驸马担心。为了让谢驸马相信,此信是他儿子亲手写的,他还专程画了星星草这种齐安长公主府特有的杂草品种。
为什么有一封在哥哥这里?难道是他无意中丢了一封?薛慕极挠挠头,想不出所以然,把信放回箱子里,盖上盖子。
“扶风,把箱子放到二房四哥的屋子里。”薛慕极早于薛怀笛打过招呼,四哥走时走了,但屋子不许乱碰。他答应过薛怀咎留个家给他。
接下来的几天,薛慕极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郁郁无欢,茶饭不思,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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